2022-10-15

新津县确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本目录

  • 2018年01月02日 16时29分
  • 来源: 新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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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目录 部署任务

      11月24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前期梳理完成的8+N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新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标准化专家、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统筹农林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易中心、县棚改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天府农业博览园指挥部、梨花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在新津县行政审批局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目录梳理定稿会议。

      会上,标准化专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与各单位负责人详细沟通、交流公开事项及内容、方式等,最终完善形成了15个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其中,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目录16项,义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录63项,义务教育学校公开目录35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目录38项,梨花溪目录17项,工业园目录27项,农博园目录23项,市政服务目录59项,农村三资管理目录27项,扶贫目录16项,保障性住房目录17项,危房改造目录10项,救灾目录15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目录20项,行政服务目录168项,共计515项公开事项。

      此外,为系统、科学指导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标准化专家还编制下发了《8+N个试点单位工作推进指南》。推进指南中明确要求了各单位应编制完成政务公开制度、上传维护试点工作专栏信息、开展民意调查活动、报送工作信息等19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为我县顺利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动态调整 靶向宣传

      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我县8+N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12月7日下午,新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重点领域梳理工作会。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再次通过与各单位详细沟通、交流公开事项及内容、方式等,并要求各部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广泛摸底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结合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定稿研究确定与百姓切身相关、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重点公开事项,并及时在试点工作专栏、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上及时公开。

      下一步,标准化专家将进一步与各单位深入沟通交流,针对政务公开相关标准文本(初稿)提出交换、修改意见,完善相关标准,并尽快完成2个地方标准评审、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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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确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本目录

  • 2018年01月02日 16时29分
  • 来源: 新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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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目录 部署任务

      11月24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前期梳理完成的8+N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新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标准化专家、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统筹农林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易中心、县棚改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天府农业博览园指挥部、梨花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在新津县行政审批局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目录梳理定稿会议。

      会上,标准化专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与各单位负责人详细沟通、交流公开事项及内容、方式等,最终完善形成了15个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其中,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目录16项,义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录63项,义务教育学校公开目录35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目录38项,梨花溪目录17项,工业园目录27项,农博园目录23项,市政服务目录59项,农村三资管理目录27项,扶贫目录16项,保障性住房目录17项,危房改造目录10项,救灾目录15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目录20项,行政服务目录168项,共计515项公开事项。

      此外,为系统、科学指导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标准化专家还编制下发了《8+N个试点单位工作推进指南》。推进指南中明确要求了各单位应编制完成政务公开制度、上传维护试点工作专栏信息、开展民意调查活动、报送工作信息等19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为我县顺利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动态调整 靶向宣传

      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我县8+N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12月7日下午,新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重点领域梳理工作会。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再次通过与各单位详细沟通、交流公开事项及内容、方式等,并要求各部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广泛摸底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结合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定稿研究确定与百姓切身相关、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重点公开事项,并及时在试点工作专栏、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上及时公开。

      下一步,标准化专家将进一步与各单位深入沟通交流,针对政务公开相关标准文本(初稿)提出交换、修改意见,完善相关标准,并尽快完成2个地方标准评审、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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