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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 2014年11月07日 17时29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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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泸州市将在11月—12月期间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

  大排查。依托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对市政府十项管理制度、县(区)政府工作保障措施和乡(镇)政府劝导点队伍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联合乡(镇)交管办和派出所,对农村车辆及驾驶人,特别是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行政村、学校、幼儿园及辖区道路的宣传设施、警示标牌和校车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大服务。认真落实“下乡服务”、“上门服务”和“带牌销售”等便民措施,并利用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厂家开展“摩托车安全头盔下乡”活动,争取为每辆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建立交通安全定期提醒提示制度,每月向农村驾驶人推送1次提醒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审验手机短信。

  大教育。针对农村地区摩托车驾乘人员普遍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戴头盔、保安全”和“不超员搭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地区面包车驾驶人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超员载客、不人货混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联合教育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针对农村举办婚丧嫁娶风俗,建立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办和劝导员作用,提前上门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整治。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针对一些突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在赶集、庙会等重点时段,强化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纠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前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的情况,细化整治计划时间表,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 夏菲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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