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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精简派出所证明 让信息流转代替群众往返

  • 2016年01月25日 15时19分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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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春市公安局桂林路派出所民警按照新的政策,为群众办理证明业务。 (苑军 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涉及证明公民权益事宜逐渐增多。而受到传统行政审批方式制约,要求出具各类证明问题日益凸显,“我是我”、“你妈是你妈”等“奇葩证明”,引起群众广泛热议。

  按照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关于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系列指示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家福亲自部署,明确提出坚持以民为本、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部门联动、注重科技运用,着力推动解决各部门要求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过多、过滥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成果,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省公安厅大胆探索,积极改革,会同省教育厅等10个部门联合对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进行清理整顿,最终明确公安派出所应该出具的证明事项9项,清理废止各类证明达42项。

  这一重大改革举措,既惠及了群众,又方便了民警,同时为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派出所证明提供了“吉林样本”。日前,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义和路派出所采访时,办事民警兴奋地说:“减少了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民警和群众都减负了,我们感觉浑身都轻松了!”

  部门联动:精简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

  以往买房子、结婚、出国甚至入学等,吉林籍居民群众都需要去派出所开证明,甚至“托人、找关系”。面对众多的开具各类证明申请,派出所民警也是不堪重负。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省公安派出所每年出具证明数量分别约为18万份、19万份、20万份,呈明显递增趋势。

  有些证明的开具本不属于公安机关权限职责之内,但不给群众开具这些证明,群众就办不成事,并很有可能对公安机关产生意见和误解。有效清理、规范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已经迫在眉睫。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户政管理总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寻求清理出具证明工作的突破口。

  省公安厅组织全省户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了要求派出所出具证明的部门、种类、内容等情况,最终梳理出涉及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人社等10个部门单位需要派出所开具的各类证明共计9类51项,通过主动发函、登门“拜访”、协调会商等方式征求意见,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省公安厅的做法给予积极回应和支持,迅速着手对本系统要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梳理。经过1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协商,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11家省直部门最终达成一致,以联合发文形式正式下发了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表示,精简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必须遵循“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能够证明的不再出具证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不再出具证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掌握的信息不再出具证明”的原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中,亲属关系、姓名、性别等重复证明可占到一半以上。比如,黄女士女儿要出国读书,在户口簿上已经注明其与女儿为母女关系的情况下,做出生公证时仍需到派出所开具母女关系证明。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安派出所无需再对其信息出具证明。

  可实际工作中,有关政府部门认为户口簿、身份证证明的项目不够清楚,要求派出所另行出具“纸质证明”。

  省公安厅等11家单位联合发文规定,凡是能够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的信息以及不属于公安派出所职责范围内掌握的信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主要包括公民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11种证明,对市(州)以下相关部门自行要求出具的19种证明,也全部取消。

  另外,各部门之间可通过交换、共享信息方式了解清楚的相关事项,不再让群众开具证明。省公安厅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行信息的定期交换、逐级对接、结果反馈、临时信息核查,用信息“流转交换”代替群众“奔波往返”,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规范快捷: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刚性问责

  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说,改进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后,全省公安派出所应该出具的姓名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等9种证明的范围、式样、程序等实现了规范统一。

  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凡是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申请时根据登记掌握的信息,当场出具证明;需要调查取证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当场出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并出具证明。

  改进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后,据初步测算,群众每年需要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下降到3万份。按照开具一次证明需要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单位之间往返两次、每次花费10元计算,每年可为群众节省办事费用300余万元,同时,为群众节省海量的时间成本。

  “出具证明”工作中,一旦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于民警出现应开不开、吃拿卡要、故意为难群众的不良行为,省公安厅坚决实行刚性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省公安厅正积极探索“互联网+户政服务”新模式,努力把户政服务向网上延伸,筹建全省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查询服务中心,打造集查询、监督、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探索实行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努力打好全省公安户政部门为民服务的“组合拳”。 (记者 王子阳 通讯员 李吉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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