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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双公示”定下时间表明年3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 2015年12月10日 12时04分
  •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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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发改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部署,我省将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明年1月底前,郑州、洛阳、濮阳、许昌、南阳、济源和兰考、永城应全面实行“双公示”,3月底前应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按照相关部署,省直各部门12月10日前应至少公示1条信息,年底前将今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2016年3月底前将去年及以前的“双公示”信息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新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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