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国土资源部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

  • 2014年12月19日 16时57分
  •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就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发布公告。公告明确,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正式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

  根据公告,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评估报告不再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查。涉及国务院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管理制度按相关程序办理。

  国土资源部同期发布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DZ/T0269-2014)、《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DZ/T0271-2014)等3项相关行业标准。据了解,该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日前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 刘怡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