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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将取消、调整96项行政审批项目

  • 2014年01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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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泸州市将取消、调整96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组织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对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2009年以来新颁布、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市法制办会同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自查清理结果进行了复核。我市决定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96项,其中,承接省下放项目24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8项、取消13项、暂停审批6项、对应省不再列入市本级项目3项、审批项目移交2项、下放区县9项、转为服务事项和事后备案31项。

  在取消、调整的96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记者看到,市级部门取消的13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煤炭生产、经营初审,房屋拆迁许可,社会力量设立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登记,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许可,水利工程开工许可,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许可,酒类经营许可,出卖、转让、赠送特定档案许可中“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赠送(赠送外国人除外)的审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泸州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到实处;要继续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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