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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警总队公布通往灾区优先放行车辆范围

  • 2013年04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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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为确保救灾物资顺利运抵灾区,对持有省政府统一发放的“应急交通”通行证并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实施优先放行,以下四类车辆优先放行进入灾区:一是标注有保质期限的鲜活食品;二是药物、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卫生防疫、妇幼等用品;三是帐篷、彩条布、棉被、照明设施等灾区生活必需品;四是通讯、电力设施等抢通设备及防疫装备、水净化设备。 (卢学民四川在线 实习记者 王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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