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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全力做好抗震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 2013年04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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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上午8时2分四川省芦山县7.0级地震发生后,财政厅迅速响应、紧急行动,立即启动应急一级响应。厅长、党组书记、财政厅“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王一宏第一时间赶赴震中一线了解灾情,全厅上下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切实做好抗震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厅领导和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重建办、社保处、经建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等相关处室关键岗位人员全部到位,抓紧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信息畅通。

  二是开通抗震救灾资金拨付“快速通道”。4月20日上午10:40向雅安专项调拨抗震救灾应急资金1000万元。截至4月22日下午6:00,全省各级财政共计向地震灾区拨付资金1.55亿元,为抢险救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及时公布捐赠资金专用收款账户。在财政厅互联网站公布接受“4.20”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专用收款账户。目前已收到多个兄弟省(市、区)及企业向四川省地震灾区的捐赠资金。

  四是保障应急抢险资金需要。为支持地震灾区应急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省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将按照“调度应急、核实清算”的原则,与中央财政下达四川省的应急救灾综合补助10亿元一并分配下达。目前,省财政厅正在抓紧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待省政府批准后,尽快将资金拨付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

  五是研究制定救灾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已制定关于加强“4.20”芦山地震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加强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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