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41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力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一是全面落实定点扶贫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履行好联系指导越西县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职责,抓好帮扶单位的组织、联系、协调及越西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工作。二是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主动对接四大贫困片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三是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模式机制。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供销社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上下贯通、纵横联合、共建共享的脱贫攻坚新机制。

    2.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积极参与建设运营特色小镇。三是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围绕生活富裕,按照推进农业现代化、服务规模化、经营市场化的目标,积极开展以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为拓展的土地托管服务。四是全面加强供销社文化建设。积极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创新“善供者销、成其道远”的供销核心文化,营造为民、务实、勤奋、创业的浓厚氛围。五是深入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

    3.积极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以农资集团为支撑,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二是加快构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分别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共同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三是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物流体系。以省社直属企业为依托,整合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资源,建立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体系。建立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绿色快递通道,积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农村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四是加快构建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体系。五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双线运行”试点任务。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双线运行体制机制专项试点力度。协调以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二是深化专项试点示范。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三是总结推广改革发展经验。加强与其他省市社的学习交流,充分借鉴经验做法,巩固扩大改革成效。

    5.全面夯实供销社基层基础。一是构建小农生产者共同参与的基层供销社。加强供销社空白薄弱地区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新建,加大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供销社基层社建设的扶持力度,制定深度贫困地区基层社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建设。二是深入实施“新型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三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四是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管理工作。

    6.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一是全面实施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战略。二是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三是着力提升社有企业现代治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五是积极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六是全面构建企业防火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制、风险预警等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千方百计降低财务杠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7.稳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是推进农村资金互助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运营省级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制定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做好资金来源筹集工作。三是积极防范合作金融风险。加强与省委农工委、省金融管理局协调,制定出台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管理监督办法,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相互配合,做好监管。加强对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风险防范。

    8.全面加强联合社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建立“三会”制度。召开好省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修订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指导督促市、县联合社全面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二是建立健全行业指导体系。建立完善联合社发展成员社的相关制度,开展省级联合社成员社发展工作。三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党员作风监督检查。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六是加强财务规范及审计绩效工作。七是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八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九是加强社团及学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供销社机关、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事业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转82.6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11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收支总预算7180.7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2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7180.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66万元,占1.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占98.36%;事业收入35.00万元,占0.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718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93万元,占64.73%;项目支出2532.86万元,占35.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45.4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2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上年结转82.6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079.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63.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7.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64万元(省社机关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修经费40万、委托业务费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000.20万元,占5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占5.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占1.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3.79万元,占19.31%;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占2.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占1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0.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学校教育发展资金,包括学校食堂设备购置项目、实训室建设、校区管理等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5.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6.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0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3.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职工的购房补助;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棉花的储备补贴;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76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化肥的储备补贴;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农药的储备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7.46万元、津贴补贴383.95万元、奖金30.25万元、绩效工资61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9.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7.96万元、住房公积金27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65万元、离休费136.19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7万元。

    公用经费45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7万元、印刷费9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差旅费7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6.64万元、工会经费47.43万元、福利费4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0万元。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2017年预算未安排。

    根据省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应台湾华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邀请、赴台交流,计划完成两校在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合作。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机关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0万元,用于13辆一般公务用车(轿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所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下属四川省供销社机关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0.29万元,比2017年预算332.11万元减少21.82万元,下降6.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3.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件、打印机、台式电脑、学生课桌椅等设备,以及物业管理,车辆的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41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力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一是全面落实定点扶贫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履行好联系指导越西县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职责,抓好帮扶单位的组织、联系、协调及越西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工作。二是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主动对接四大贫困片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三是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模式机制。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供销社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上下贯通、纵横联合、共建共享的脱贫攻坚新机制。

    2.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积极参与建设运营特色小镇。三是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围绕生活富裕,按照推进农业现代化、服务规模化、经营市场化的目标,积极开展以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为拓展的土地托管服务。四是全面加强供销社文化建设。积极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创新“善供者销、成其道远”的供销核心文化,营造为民、务实、勤奋、创业的浓厚氛围。五是深入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

    3.积极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以农资集团为支撑,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二是加快构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分别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共同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三是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物流体系。以省社直属企业为依托,整合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资源,建立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体系。建立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绿色快递通道,积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农村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四是加快构建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体系。五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双线运行”试点任务。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双线运行体制机制专项试点力度。协调以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二是深化专项试点示范。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三是总结推广改革发展经验。加强与其他省市社的学习交流,充分借鉴经验做法,巩固扩大改革成效。

    5.全面夯实供销社基层基础。一是构建小农生产者共同参与的基层供销社。加强供销社空白薄弱地区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新建,加大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供销社基层社建设的扶持力度,制定深度贫困地区基层社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建设。二是深入实施“新型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三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四是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管理工作。

    6.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一是全面实施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战略。二是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三是着力提升社有企业现代治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五是积极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六是全面构建企业防火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制、风险预警等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千方百计降低财务杠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7.稳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是推进农村资金互助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运营省级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制定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做好资金来源筹集工作。三是积极防范合作金融风险。加强与省委农工委、省金融管理局协调,制定出台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管理监督办法,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相互配合,做好监管。加强对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风险防范。

    8.全面加强联合社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建立“三会”制度。召开好省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修订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指导督促市、县联合社全面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二是建立健全行业指导体系。建立完善联合社发展成员社的相关制度,开展省级联合社成员社发展工作。三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党员作风监督检查。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六是加强财务规范及审计绩效工作。七是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八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九是加强社团及学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供销社机关、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事业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转82.6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11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收支总预算7180.7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2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7180.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66万元,占1.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占98.36%;事业收入35.00万元,占0.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718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93万元,占64.73%;项目支出2532.86万元,占35.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45.4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2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3.13万元、上年结转82.6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079.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63.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7.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64万元(省社机关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修经费40万、委托业务费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000.20万元,占5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9万元,占5.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14万元,占1.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3.79万元,占19.31%;住房保障支出152.31万元,占2.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00万元,占1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0.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学校教育发展资金,包括学校食堂设备购置项目、实训室建设、校区管理等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5.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6.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0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3.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职工的购房补助;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棉花的储备补贴;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76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化肥的储备补贴;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农药的储备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7.46万元、津贴补贴383.95万元、奖金30.25万元、绩效工资61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9.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7.96万元、住房公积金27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65万元、离休费136.19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7万元。

    公用经费45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7万元、印刷费9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差旅费7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6.64万元、工会经费47.43万元、福利费4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0万元。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2017年预算未安排。

    根据省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应台湾华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邀请、赴台交流,计划完成两校在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合作。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机关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0万元,用于13辆一般公务用车(轿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所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下属四川省供销社机关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0.29万元,比2017年预算332.11万元减少21.82万元,下降6.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3.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件、打印机、台式电脑、学生课桌椅等设备,以及物业管理,车辆的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