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00分
  • 来源: 省委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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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委农工委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定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2.起草省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检查督促中央和省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省“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负责烟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参与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参与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政策。

      4.指导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政策,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6.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7.协调省直有关涉农部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强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省直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8.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9.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委农工委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抓好薯类、柠檬、中药材、花椒四大产业推进工作。

      (2)推进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创建。以开展农业强县示范县为抓手,推动出台实施《四川省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培育一批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

      (3)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的意见》。启动第八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九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工作。

      (4)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认真做好第二轮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创建的考核评估,积极协调落实好资金奖补。全面总结示范县创建经验,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及时研究启动第三轮示范县创建。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共同筹备举办好全省“四季版”乡村旅游节。组织开展省第二届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

      2.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5)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抓好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试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开展2018年度“三农”工作先进县和重大农村改革任务推进示范县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革40年纪念活动。全面推进长江(金沙江)河长制重点工作。

      (6)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省级乡村振兴投资平台建设事项,整合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等各类投向农业农村的资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德阳市罗江区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改革试点取得实际成效。指导罗江区整合农资、农机、农技、初加工、冷链储运、销售等现有服务资源,拓展延伸农业服务链,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协调、支持保险机构,在“农联”优先开展农业保险,降低市场和自然风险损失。

      3.推进生态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7)在成都平原、盆周山区、丘陵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等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先行、多规合一试点。

      (8)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继续实施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落实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规划,统筹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9)深入抓好“四好村”创建工作。将四好村创建的重点放在创建过程和后两个好,强化县级文明村创建,重点部署好深度贫困地区的“四好村”创建任务。

      (10)继续实施第三轮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继续开展63个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研究启动第四轮示范县建设,将45个深度贫困县全部纳入第四轮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示范县。

      (11)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坚持与“四好村”创建相结合,推动省、市、县各级“四好村”逐步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

      4.推进农业农村对外开放交流合作

      (12)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交流合作机制,强化部门、区域协调,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继续筹办第六届四川农博会、第五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评选第二批“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协调指导、加快推进天府农博园建设。协助办好在法国举办的“第六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活动。

      5.切实抓好助农增收工作

      (13)落实并强化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负责制,抓好农民增收负责制考核结果的应用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6.扎实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

      (14)开展乡村治理重大政策研究。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功能和运行问题、村级治理问题、村民小组自治问题、农村的居住形态问题研究,开展全面研究。

      (15)开展涉农资金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地开展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把财政厅与省委农工委共同下达的中央彩票专项基金支持贫困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审计监督检查范围。

      7.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

      (16)做好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调研与督促检查,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规范烟农合作社管理,加强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川烟培育措施,协调解决烟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全省烟草产业发展目标完成。加强烟草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督查。

      8.扎实抓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17)组织全省22个观察点认真开展观察村常规调查、农村政策专项调查、新型经营主体调查等各类农村调查统计工作,确保时间按时、数据真实、质量优良。加强调查员业务培训,指导各观察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户记账、数据录入、档案建设、观察村形象标识等。完善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门户网站。组织观察点系统开展重要课题调研。

      (18)依托四川村社发展促进会,会同有关部门及眉山市、洪雅县,举办四川村社发展大会暨第二届四川村长论坛。开展四川特色村和名村官评选活动,编印出版《2018四川特色村发展报告》。

      9.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19)实施扶贫新村项目,把3500个计划退出村全部纳入2018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计划投入建设资金18亿。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力度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20)督促和指导龙头企业参与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全省100家以上龙头企业进入45个深度贫困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带动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增收脱贫。

      (21)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认真研究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方面。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入立法程序。跟踪研究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编撰《四川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蓝皮书》。加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能人”队伍建设。

      10.扎实开展课题调研和督查工作

      (22)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围绕坚持规划先行、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完善带动小农户生产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和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建立省级乡村振兴战略投资平台、如何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全省重大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制度成果,用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蹲点调研,围绕重大调研课题,组织省委农工委干部分组深入深度贫困地区、改革试验区等,选定一个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五位一体”调研,蹲下去沉下心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问题。

      (23)制定省委一号文件责任分工和考核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推动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科学设置目标考核内容,突出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建设、“四个优先”、干部配备等重点内容,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协调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省委一号文件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梳理,列入督查督办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委农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单位),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委农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上年结转8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4.27万元、教育支出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农林水支出14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省委农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340.0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6.67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和上年结转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2340.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1万元,占3.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占96.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234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占57.4%;项目支出996.78万元,占4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0.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5.46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和上年结转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44万元、教育支出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农林水支出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7.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0.66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44万元,占74.6%;教育支出62万元,占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占6.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占4.51%;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89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费、聘用人员工资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2018年预算数为658.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租金、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因公出国(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新农村建设产业化专合组织农村改革工作、物业管理、差旅、设备购置、三农宣传工作、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工作、联合纪检组工作、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暨农民增收形势分析例会、发展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攻坚四大片区推进会、贯彻落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推进现场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通用项目应急机动等商品和服务以及资本性支出。

      3.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培训、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负责人培训、龙头企业带动深度贫困地区产业脱贫推进会以及农村观察调查员业务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7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和四川省村长论坛、调研、宣传、课题研究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11.0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8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为5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开支。

      14.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74万元,主要用于差旅、会议以及全省22个固定观察点工作支出,根据国家观察办要求培训县级调查员,分析数据,下拨调查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万元、奖金万元、绩效工资万元、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境)人次数。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农业交流合作考察团,出访荷兰德国匈牙利等国家,计划12月份前完成。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2017年实际开支情况减少预算安排。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际交流合作接待以及其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和定额标准未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行车补助、停洗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动应急突发事件;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指导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督查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委农工委下属省委农工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2.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8万元,下降0.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委农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6.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服务,会议、培训服务,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委农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委农工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授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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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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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00分
  • 来源: 省委农工委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委农工委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定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2.起草省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检查督促中央和省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省“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负责烟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参与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参与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政策。

      4.指导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政策,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6.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7.协调省直有关涉农部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强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省直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8.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9.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委农工委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抓好薯类、柠檬、中药材、花椒四大产业推进工作。

      (2)推进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创建。以开展农业强县示范县为抓手,推动出台实施《四川省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培育一批农业强县示范县(市、区)。

      (3)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的意见》。启动第八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九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工作。

      (4)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认真做好第二轮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创建的考核评估,积极协调落实好资金奖补。全面总结示范县创建经验,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及时研究启动第三轮示范县创建。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共同筹备举办好全省“四季版”乡村旅游节。组织开展省第二届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

      2.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5)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抓好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试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开展2018年度“三农”工作先进县和重大农村改革任务推进示范县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革40年纪念活动。全面推进长江(金沙江)河长制重点工作。

      (6)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省级乡村振兴投资平台建设事项,整合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等各类投向农业农村的资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德阳市罗江区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改革试点取得实际成效。指导罗江区整合农资、农机、农技、初加工、冷链储运、销售等现有服务资源,拓展延伸农业服务链,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协调、支持保险机构,在“农联”优先开展农业保险,降低市场和自然风险损失。

      3.推进生态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7)在成都平原、盆周山区、丘陵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等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先行、多规合一试点。

      (8)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继续实施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落实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规划,统筹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9)深入抓好“四好村”创建工作。将四好村创建的重点放在创建过程和后两个好,强化县级文明村创建,重点部署好深度贫困地区的“四好村”创建任务。

      (10)继续实施第三轮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继续开展63个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研究启动第四轮示范县建设,将45个深度贫困县全部纳入第四轮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示范县。

      (11)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坚持与“四好村”创建相结合,推动省、市、县各级“四好村”逐步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

      4.推进农业农村对外开放交流合作

      (12)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交流合作机制,强化部门、区域协调,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继续筹办第六届四川农博会、第五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评选第二批“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协调指导、加快推进天府农博园建设。协助办好在法国举办的“第六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活动。

      5.切实抓好助农增收工作

      (13)落实并强化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负责制,抓好农民增收负责制考核结果的应用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6.扎实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

      (14)开展乡村治理重大政策研究。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功能和运行问题、村级治理问题、村民小组自治问题、农村的居住形态问题研究,开展全面研究。

      (15)开展涉农资金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地开展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把财政厅与省委农工委共同下达的中央彩票专项基金支持贫困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审计监督检查范围。

      7.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

      (16)做好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调研与督促检查,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规范烟农合作社管理,加强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川烟培育措施,协调解决烟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全省烟草产业发展目标完成。加强烟草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督查。

      8.扎实抓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17)组织全省22个观察点认真开展观察村常规调查、农村政策专项调查、新型经营主体调查等各类农村调查统计工作,确保时间按时、数据真实、质量优良。加强调查员业务培训,指导各观察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户记账、数据录入、档案建设、观察村形象标识等。完善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门户网站。组织观察点系统开展重要课题调研。

      (18)依托四川村社发展促进会,会同有关部门及眉山市、洪雅县,举办四川村社发展大会暨第二届四川村长论坛。开展四川特色村和名村官评选活动,编印出版《2018四川特色村发展报告》。

      9.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19)实施扶贫新村项目,把3500个计划退出村全部纳入2018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计划投入建设资金18亿。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力度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20)督促和指导龙头企业参与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全省100家以上龙头企业进入45个深度贫困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带动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增收脱贫。

      (21)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认真研究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方面。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入立法程序。跟踪研究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编撰《四川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蓝皮书》。加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能人”队伍建设。

      10.扎实开展课题调研和督查工作

      (22)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围绕坚持规划先行、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完善带动小农户生产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和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建立省级乡村振兴战略投资平台、如何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全省重大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制度成果,用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蹲点调研,围绕重大调研课题,组织省委农工委干部分组深入深度贫困地区、改革试验区等,选定一个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五位一体”调研,蹲下去沉下心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问题。

      (23)制定省委一号文件责任分工和考核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推动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科学设置目标考核内容,突出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建设、“四个优先”、干部配备等重点内容,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协调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省委一号文件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梳理,列入督查督办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委农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单位),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委农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上年结转8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4.27万元、教育支出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农林水支出14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省委农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340.0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6.67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和上年结转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2340.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1万元,占3.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占96.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234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占57.4%;项目支出996.78万元,占4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0.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5.46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和上年结转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9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44万元、教育支出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农林水支出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7.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0.66万元,主要减少了新华社四川分社“新农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44万元,占74.6%;教育支出62万元,占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7万元,占6.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2万元,占4.51%;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131.89万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89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费、聘用人员工资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2018年预算数为658.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租金、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因公出国(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新农村建设产业化专合组织农村改革工作、物业管理、差旅、设备购置、三农宣传工作、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工作、联合纪检组工作、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暨农民增收形势分析例会、发展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攻坚四大片区推进会、贯彻落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推进现场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通用项目应急机动等商品和服务以及资本性支出。

      3.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培训、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负责人培训、龙头企业带动深度贫困地区产业脱贫推进会以及农村观察调查员业务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7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和四川省村长论坛、调研、宣传、课题研究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11.0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8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为5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开支。

      14.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74万元,主要用于差旅、会议以及全省22个固定观察点工作支出,根据国家观察办要求培训县级调查员,分析数据,下拨调查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万元、奖金万元、绩效工资万元、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境)人次数。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农业交流合作考察团,出访荷兰德国匈牙利等国家,计划12月份前完成。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2017年实际开支情况减少预算安排。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际交流合作接待以及其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和定额标准未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行车补助、停洗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动应急突发事件;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指导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督查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农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委农工委下属省委农工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2.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8万元,下降0.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委农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6.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服务,会议、培训服务,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委农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委农工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授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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