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关爱机制 泸州将困境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范围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困境儿童3.16万人,主要包括孤残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困难群体。《意见》指出,在未来几年,泸州市将强化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保障政策,筑牢监督保护机制、优化儿童关爱机制,构建保障工作网络。其中,将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将特困供养儿童16周岁以下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和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按程序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将困境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重病、重残和贫困家庭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孤儿、特困供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标准第二档给予全额资助;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儿童,住院治疗费用根据个人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的70%予以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万元;对享受城乡医保的艾滋病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符合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可再次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将社会散居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障碍和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在完善教育保障上,对于可以正常就学的困境儿童应按照“应读就读”“应补尽补”原则,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给予每生每学年学费、生活费补助各2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初高中毕业未升学青年进行免费职业培训。对于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支持保障体系。
另外,泸州还将建立完善的机制体制,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心理疏导等服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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