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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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序列,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会同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以及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州)及省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纪工委)的领导干部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省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中心任务,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把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部署,在全省分级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纪委书记大宣讲850余场,凝聚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共识。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提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10项刚性措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并查核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137件,问责处理54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5000余人(次),对1019名拟提拔或继任干部“叫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集中督查和专项查处行动,全省处置问题线索2855件、立案审查1302件、处分1090人、通报曝光401件。围绕稳定增长、深化改革、藏区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精准督查,保证党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

  2.紧盯“四风”不放松,抓细抓长越来越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紧盯重要节点、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等三项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旅游吃喝、会所中的歪风等顽症痼疾。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市县开展两轮集中督查,发现问题425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36个、处分1147人,省纪委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2个。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查处问题4065个、处分5349人,省纪委对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县(市、区)直接发函督办。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治理,全省查处问题477个、处分465人。

  3.落实“四个一批”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聚焦“三方面人”和“三个时间节点”,每过一段时间就立案查处一批、追责问责一批、职务调整一批、批评诫勉一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5.9%、10.6%、4.5%,其中立案审查市厅级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735人。把违反政治纪律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立案审查272件,同比增长231.7%。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4138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实事求是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坚持执纪审查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与党员干部数量相适应,通过专题约谈、专案分析、点对点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督促指导。推进“六个转变”,强化主责主业,制定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调整市(州)执纪审查综合考评指标,制定《促进乡镇纪委履职十项措施》,加强高校、国企纪律审查工作。实现21个市(州)省管干部执纪审查全覆盖;消除“零立案”乡镇306个,乡镇执纪审查覆盖率达92.6%。

  开展纪律审查制度建设年活动,出台加强向省委报告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规范和完善省纪委机关自办省管干部立案报批程序等制度11项。实施纪律审查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开展依规依纪审查、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基层办案点标准化建设,90%以上的县建成谈话室。落实“党纪处分在先”要求,在全国率先完成涉刑案件先行处分问题集中清理。加强追逃追赃,追回外逃人员2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人。

  4.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握运用、大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发《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完善与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案件通报、协商等机制。“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5.2%、34.2%、9.6%、1%。

  把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出台《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委书记王东明与市(州)党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贫困县县委书记等集体谈话6次,与干部个人谈话近200人(次),其他省领导也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定《对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工作办法》,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省纪委谈话函询701件,抽查75件,对不如实说明问题的8人予以通报。

  5.坚持标本兼治,构建“三不”长效机制

  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省市两级在59个系统或领域立项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启动专项防治项目130个,发出预防腐败建议560余条。制定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加强脱贫攻坚、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环节防腐治腐,开展“五个规定”“五个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推进省属国企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建立国企纪委交叉巡察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行权监察平台监督问责,督促整改问题5万余个,通报行权不力单位1851个(次),函询单位1169个(次),约谈提醒2441人(次),处分23人。全省县级纪委监察局清理规范性文件5137件,废止1167件。

  扎实推进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广泛学习宣传“两准则四条例”,组织电视竞赛答题374场,517.6万人(次)参与报纸、新媒体答题。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举办“家规家风与廉政文化”研讨会,摄制专题片。打造“一片一书两基地”警示教育品牌,省纪委制发警示教育片6500套,编发《忏悔实录Ⅴ》6万册,对198名新提任省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全省694个单位3.58万名党员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宣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在省内外举行巡回报告会15场,编印先进事迹读本3.4万册。

  6.坚决破除“四气”,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两学一做’作表率,执纪为民到基层”六大行动。扎实做好马边县、雷波县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政策把握水平、增强实战能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省本级脱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372人(次)。

  二、部门概况

  省纪委监察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本年收入合计8585.74万元。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1859.88万元,增长27.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和养老保险改革,人员经费较同期增加。

  2016年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本年支出合计856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0.46万元,占76.24%;项目支出2035.68万元,占23.76%。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1859.88万元,增长27.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和养老保险改革,人员经费较同期增加。


2016年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585.7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59.88万元,增长27.65%。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59.88万元,增长27.65%。  


2015年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5.14万元,占76.23%;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17万元,占12.28%;医疗卫生支出316.44万元,占3.6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651.99万元,占7.61%。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占比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197.6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7.27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举办会议和培训数量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7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5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4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5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5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2名同志辞职,支出相应减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6.32万元,完成预算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品迭后支出减少。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95.67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品迭后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2.32万元,完成预算8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25.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均在标准范围内接待开支,并严格按要求减少人次、餐次及陪同人员。二是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和人数安排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控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5.82万元,增长3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11.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27万元,增长3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3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监督执纪工作任务逐年加重,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繁,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占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4.27万元,占9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1.37%。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占比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5.0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参加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赴美国、加拿大交流访问团,交流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和未来发展趋势。二是参加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调研交流团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调研交流的部分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27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77人;外事接待1批次,5人,共计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驻华代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41万元,比2015年增加187.21万元,增长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物业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公有车辆5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5个,涉及财政资金2059.2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机关提供后勤服务的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和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服务中心开支的退休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由行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由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医保政策规定,由行政单位按照缴费标准缴纳的医疗补助费支出。

  17.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用于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刘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