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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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林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三五”林业工作开局良好。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113.7万亩,同比增长27%;增加森林面积628.5万亩、森林蓄积19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88%;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68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000亿元,同比增长12.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8‰,森林火灾损失率0.014‰,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5%。

      1.发展思路目标不断完善。一是抓好学习领会。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13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多个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等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四个着力”等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王东明书记、尹力省长等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林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抓好调查研讨。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组织多次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22篇,研究解决了系列具体问题。组织召开了“四川林业建设民主党派情况通报会”“坚持绿色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专家座谈会”“全面落实四个着力推进林业创新发展专家高级研讨会”,邀请院士、专家学者和党外人士共同为林业建设献计献策,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实践。三是抓好规划部署。全面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编制印发了“十三五”全省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多个专项规划,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编制出台了首个全省森林康养发展规划。找准贯彻中央要求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及时研究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召开多个会议部署林业脱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重点改革、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完善了工作思路目标和方法。

      2.大规模绿化全川全面启动。一是高位部署启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及其《决定》把大规模绿化全川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省政府专题审议印发行动方案,召开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尹力省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绿委制定印发了总体规划,发出了行动倡议,将造林绿化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我省在全国国土绿化工作会上作了重点交流。二是狠抓落实推动。省绿委成员单位编制了部门(行业)绿化行动方案,共同推动城乡造林绿化。各地及时编制大规模绿化规划,召开动员会议,举办启动仪式,在抓好春季造林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秋冬季植树活动。全省完成人工造林636.1万亩、同比增长60%,义务植树1.3亿株。提升森林质量,实施封山育林46.8万亩、中幼林抚育262.3万亩、退化林地修复168.5万亩。加强示范带动,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3个、全国绿化先进集体9个、省级绿化模范县4个,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城市各1个。三是强化种苗保障。启动林木种质资源普查,6个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国家考核。新审(认)定林木良种15个,总数达239个,涵盖70%的经济林树种。生产苗木8.2亿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60%。

      3.林业脱贫攻坚扎实有效。一是科技脱贫有效彰显。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余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组建林业科技扶贫团队,开展“千乡万村送林技”行动,编制印发实用技术资料60余万册,组织分送到7600余个涉林贫困村。建成林业科技示范村40个、集中连片示范点100个、示范林5000亩,培养示范户200户、技术骨干和“土专家”1000名。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标准采用率62%、科技进步贡献率47.2%。林业科技扶贫工作两次获王东明书记批示肯定,在全国作了重点经验交流。二是产业脱贫成效显著。启动新一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新培育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6个、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50万亩。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级18个、省级16个,林下经济产值持续增加。加强特色林产品营销,组织开展了藏区林特产品进超市等推介活动,组织举办了第16届西博会林业展位活动。培育林产业新型带动主体,新增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8家、省级64家,示范专合社国家级6个、省级42个,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超过1.3万个,其中家庭林场1200余个。三是脱贫政策不断完善。编制林业产业扶贫、林业科技扶贫等系列规划和方案,下达贫困地区财政专项资金58亿元。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在国家下达7000万元的基础上,统筹增加资金4000万元,帮助3.5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开展贫困人口管护国有林试点,协调中航安盟出资1800余万元选聘2500名贫困人口就地巡护森林,护林员政策涵盖88个贫困县。四是对口帮扶积极有效。建立对口联系机制,选派14名优秀干部驻县驻村帮扶,累计向汶川县投入林业财政资金近2亿元。坚持以上率下,厅领导带头讲党课、走基层、送温暖、抓督导。汶川县实现7个贫困村退出、180人脱贫,卧龙特区有望2017年全面脱贫。

      4.生态屏障建设深入推进。一是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省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有效管护森林2.6亿亩,建设公益林45万亩,抚育中幼林106.8万亩。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5.5万亩。建成国家湿地公园3处,申报成功国家级试点5处,批建省级9处,邛海纳入全国23个“重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省政府首次颁布《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首次同时放归两只野化培训大熊猫。大渡河流域岷江柏保护破题,发现疏花水柏枝、距瓣尾囊草野外新居群。二是生态治理工程稳步推进。协调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减申报,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任务50万亩。争取国家下达退耕还林2016年度任务50万亩并造林30.5万亩,其中安排贫困地区41.8万亩、占83.6%。争取中央和省下达川西藏区治沙资金6.2亿元,治理沙化土地4.3万亩,巩固成果23.1万亩。完成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5000亩。芦山地震灾后林业生态修复全面完成。三是新的生态工程有序破题。参与编制了长江经济带森林和自然、重点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倾斜。研究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意见,已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5.林业重点改革有力有序。一是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推进。在反复研究并报国家审批同意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会议全面启动了改革,下达中央和省级改革补助资金2.4亿元。指导涉及改革的20个市州制定上报了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力量逐一审查并全部批复,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得到有效保障。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编制形成了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审批。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建立林权交易网点76个,初步搭建了省到乡4级林权流转体系,首宗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网络竞拍溢价1倍以上。成都市、巴中市巴州区林改试验区有序推进。“两证一社”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覆盖到20个市州45个县,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1353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460本,发放贷款5.6亿元。三是自然保护体制不断健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协调陕、甘两省同步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划界、人员调查、资产清理等工作,按时编制上报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研究制定《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同意。启动中央财政若尔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完成了2015年度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6.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加强。一是政府责任得到落实。省政府将森林资源“双增”等指标纳入年度考核,省到乡四级人民政府层层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本届政府任期(2012-2016)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基本完成,林地“一张图”更加精确完善。二是服务“项目年”积极有序。依法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上报行政权力202项。省本级上网运行16项,林业行政权力平台运行和监督取得成效。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审试点,办结林业行政许可申请2395件。争取国家备用定额2.4万亩,支持天府机场、成昆铁路、灾后重建等862个工程项目共占用林地10.5万亩。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3万余份、木材运输证21万余份,批准消耗森林蓄积280.9万立方米。三是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出台林业“七五”普法规划,配合省人大农委开展了森林防火执法检查。侦破查处涉林行政案件8127起、刑事案件988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1.14万人次。其中,“森林火案行动”办理森林火灾案件684起,立刑事案件105起,行政处罚579人次。“林地行动”查处行政案件1858件,立刑事案件262件、破196件,打掉犯罪团伙16个。四是防灾减灾不断强化。全面推进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省政府发布全省年度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名单。深化云贵川渝藏林业检疫协作和鄂渝川陕联防联治,推广无人机遥感监测,防治林业有害生物74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7.5%。出台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省政府首次将工作会议开到重点林区乡镇。首次开展夏季航空作业,金川直升机场建设获批。及时处置森林火灾253起,当日扑灭率97.2%。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5.1%、26.9%,连续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火会上,省政府作了经验交流。

      7.林业对外形象有效彰显。一是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成功举办。会同眉山市、青神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精心做好节会筹备各项工作。33个国家代表、4个国际组织,20个省(市、自治区)385家企业1000余名代表参会参展,现场交易6300余万元,协议成交1.5亿元,有力推动了竹产业发展,繁荣弘扬了竹文化,得到国家有关方面、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蓬勃发展。开展“千村万景”生态旅游扶贫,新增森林公园2个,规范举办大熊猫、花卉、果类、红叶等节会75场次,生态旅游收入750亿元。在全国引领发展森林康养,出台首个省级指导意见和两个建设标准,发布首个森林康养APP“康养宝”,新增森林康养基地53处,森林康养开发融资与投入大幅增加。三是林业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德国政府贷款森林可持续经营等国际国内合作项目有序推进,落实双多边合作项目资金4804万元。与香港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自然保护“四川周”长效机制,与日本山梨县森林环境部签署五年林业交流合作协议,与广东省林业厅、资阳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四是林业宣传有力有效。召开大规模绿化全川、竹文化节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专题报道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成效,中央、省市媒体刊播四川林业新闻2000余篇(条、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采用发布信息3000余条,连续4年列全国第一位。

      8.林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两学一做”活动扎实开展。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党员示范行动”“党规党纪印我心”“读好书谈心得”、党建理论研究和纪念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厅领导带头讲党课40余次,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500余次。开展了“四项教育”、三项整改“回头看”、基层党建“八个专项检查”等,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厅党组被评为落实党建责任制先进单位、“四好”活动先进班子。二是班子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修订完善了《林业厅党组议事规则》。推荐厅级干部4名,提拔处级干部14名,省森林公安局增编5名。卧龙特区换届和党政班子调整基本到位。表彰先进集体120个、个人440名。评定专业技术人员310余人,培训学员3000余人次。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林业厅约谈机制,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组织编制了《林业厅人财物事管理工作流程图》《林业厅党员干部纪律提醒卡》《十八大以来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林业厅政风行风测评在省级机关排名上升2位、居第16位,连续上升4年。四是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出台《林业项目建设名录》,省级稽查10县林业项目,资金总量26亿元。公安部批准命名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1个、一级派出所4个。联合省综治办命名首批“平安森林公园”“平安湿地公园”“平安自然保护区”。优化精简木材检查站到230个。建设验收标准化林业站24个。建成运行四川林业发布平台、办公平台、林权管理平台,17个信息系统迁入省级政务云运行。五是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厅直属企事业各单位改革发展、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有力加强,实现资产保值、职工增收。老干部工作不断加强,出台了加强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意见。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有序推进,林业工会、学会、协会和厅属学校、医院等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林业厅下属二级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林业厅本年收入合计8352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20.75万元,占71%;事业收入20036.81万元,占24%;经营收入706.69万元,占1%;其他收入3459.38万元,占4%。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612.98万元,下降0.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林业行业发展变化,事业单位组织的事业收入有所减少。(图1)

      2016年林业厅本年支出合计8217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2.67万元,占38%;项目支出50345.17万元,占61%;经营支出695.59万元,占1%。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减少5289.96万元,下降6.05%,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改革造成基本支出减少1335.88万元,二是受收入变化影响直属单位的项目支出也大幅减少。(图2)



    (图1)


    (图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459.0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2.59万元,

      下降3.13%。(图3)



    (图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9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84.16万元,下降5.89%。(图4)


    (图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林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9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1.02万元,占1%;科学技术支出2225.95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6.5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53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8819.04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36452.29万元,占6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7.26万元,占3%。(图5)


    (图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8.52万元,完成预算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01.02万元,完成预算9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9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355.39万元,完成预算8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9.24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9万元,完成预算4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6.79万元。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1.68万元,完成预算7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35.44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19.70万元,完成预算9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32.22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0.34万元,完成预算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55.81万元,完成预算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99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31万元,完成预算9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6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6.47万元,完成预算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660万元。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20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94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71.98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43.21万元,完成预算8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27.80万元。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4.77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21.41万元,完成预算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47.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5412.73万元,完成预算9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344.17万元,完成预算6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52.06万元。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655.58万元,完成预算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69.20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512.13万元,完成预算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1.41万元,完成预算4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542.59万元。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6.17万元,完成预算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84万元。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353.11万元,完成预算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83万元,完成预算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98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16年决算数为88.28万元,完成预算9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6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32.66万元,完成预算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5.48万元,完成预算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42.23万元。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26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7.41万元,完成预算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30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2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6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5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16万元,完成预算9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92.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3.80万元,完成预算9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完成预算73.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因公出国境国际旅费波动变化出国经费实际支出有所减少以及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03万元,下降18.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万元,增长3.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的实际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8.97万元,占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80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39万元,占10%。(图6)具体情况如下:


    (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38.9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开支内容包括:赴香港、澳门开展执行川港、澳大熊猫及自然保护合作交流任务,与香港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签署《四川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合作协议》,确立了“四川周”长效举办机制,深化了川港澳大熊猫战略合作;赴肯尼亚、南非、日本开展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合作,明确了2017年度与肯尼亚林务局森林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工作计划及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2017年合作计划,与日本林野厅就2017年通过引进智力渠道派团组赴日本执行森林康养基地认证与森林康养产品开发培训事宜进行了对接落地;赴台湾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合作交流,台湾在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实现多元发展途径的经验和做法为我省森林资源管理观念和发展理念提供了启迪和借鉴;赴芬兰、瑞士开展大熊猫保护及森林教育合作交流任务,为我省执行中芬两国大熊猫科研合作做了前期信息沟通,增强了合作互信和友谊,学习了欧洲在现代林业、保护地管理、湿地修复、公园建设、森林旅游等方面的先进理念;赴德国、意大利参加森林防火与近自然林业发展培训,学习德、意两国消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和森林火灾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赴俄罗斯、白俄罗斯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察管理合作交流,与俄罗斯森林工业公司、莫斯科州林业管理局、白俄罗斯企业联合会、明斯克市政府等单位就林业监管、资源消耗管控方面经验做了深入交流;根据我厅与日本山梨县森林环境部合作协议,赴日开展松线虫病防治技术研修,成功深化落实省领导出访成果;随省直机关工委团组赴法国、意大利开展了政府绩效考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考核制度的合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0辆,其中:轿车40辆、越野车38辆、载客汽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和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等方面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5.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8批次,2970人,共计支出35.2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林业工作方面的接待。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4人,共计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外方专家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95万元,比2015年增加259.78万元,增长41.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41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日常办公家具、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防火物资储备及直属行业医院的医疗卫材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林业厅公有车辆10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0辆、救护车等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87个,涉及财政资金28922.53万元,覆盖率达到78.44%。

      按照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厅组织直属预算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林业厅抽调10位财务管理人员组成3个评价小组对省林科院等8家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抽评工作,并向财政厅报送了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6.44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执行结余注销较多,政府采购执行数与备案数差异较大。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反映除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反映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对外联络等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6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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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林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三五”林业工作开局良好。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113.7万亩,同比增长27%;增加森林面积628.5万亩、森林蓄积19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88%;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68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000亿元,同比增长12.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8‰,森林火灾损失率0.014‰,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5%。

      1.发展思路目标不断完善。一是抓好学习领会。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13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多个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等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四个着力”等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王东明书记、尹力省长等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林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抓好调查研讨。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组织多次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22篇,研究解决了系列具体问题。组织召开了“四川林业建设民主党派情况通报会”“坚持绿色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专家座谈会”“全面落实四个着力推进林业创新发展专家高级研讨会”,邀请院士、专家学者和党外人士共同为林业建设献计献策,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实践。三是抓好规划部署。全面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编制印发了“十三五”全省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多个专项规划,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编制出台了首个全省森林康养发展规划。找准贯彻中央要求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及时研究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召开多个会议部署林业脱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重点改革、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完善了工作思路目标和方法。

      2.大规模绿化全川全面启动。一是高位部署启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及其《决定》把大规模绿化全川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省政府专题审议印发行动方案,召开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尹力省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绿委制定印发了总体规划,发出了行动倡议,将造林绿化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我省在全国国土绿化工作会上作了重点交流。二是狠抓落实推动。省绿委成员单位编制了部门(行业)绿化行动方案,共同推动城乡造林绿化。各地及时编制大规模绿化规划,召开动员会议,举办启动仪式,在抓好春季造林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秋冬季植树活动。全省完成人工造林636.1万亩、同比增长60%,义务植树1.3亿株。提升森林质量,实施封山育林46.8万亩、中幼林抚育262.3万亩、退化林地修复168.5万亩。加强示范带动,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3个、全国绿化先进集体9个、省级绿化模范县4个,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城市各1个。三是强化种苗保障。启动林木种质资源普查,6个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国家考核。新审(认)定林木良种15个,总数达239个,涵盖70%的经济林树种。生产苗木8.2亿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60%。

      3.林业脱贫攻坚扎实有效。一是科技脱贫有效彰显。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余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组建林业科技扶贫团队,开展“千乡万村送林技”行动,编制印发实用技术资料60余万册,组织分送到7600余个涉林贫困村。建成林业科技示范村40个、集中连片示范点100个、示范林5000亩,培养示范户200户、技术骨干和“土专家”1000名。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标准采用率62%、科技进步贡献率47.2%。林业科技扶贫工作两次获王东明书记批示肯定,在全国作了重点经验交流。二是产业脱贫成效显著。启动新一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新培育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6个、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50万亩。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级18个、省级16个,林下经济产值持续增加。加强特色林产品营销,组织开展了藏区林特产品进超市等推介活动,组织举办了第16届西博会林业展位活动。培育林产业新型带动主体,新增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8家、省级64家,示范专合社国家级6个、省级42个,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超过1.3万个,其中家庭林场1200余个。三是脱贫政策不断完善。编制林业产业扶贫、林业科技扶贫等系列规划和方案,下达贫困地区财政专项资金58亿元。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在国家下达7000万元的基础上,统筹增加资金4000万元,帮助3.5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开展贫困人口管护国有林试点,协调中航安盟出资1800余万元选聘2500名贫困人口就地巡护森林,护林员政策涵盖88个贫困县。四是对口帮扶积极有效。建立对口联系机制,选派14名优秀干部驻县驻村帮扶,累计向汶川县投入林业财政资金近2亿元。坚持以上率下,厅领导带头讲党课、走基层、送温暖、抓督导。汶川县实现7个贫困村退出、180人脱贫,卧龙特区有望2017年全面脱贫。

      4.生态屏障建设深入推进。一是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省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有效管护森林2.6亿亩,建设公益林45万亩,抚育中幼林106.8万亩。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5.5万亩。建成国家湿地公园3处,申报成功国家级试点5处,批建省级9处,邛海纳入全国23个“重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省政府首次颁布《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首次同时放归两只野化培训大熊猫。大渡河流域岷江柏保护破题,发现疏花水柏枝、距瓣尾囊草野外新居群。二是生态治理工程稳步推进。协调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减申报,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任务50万亩。争取国家下达退耕还林2016年度任务50万亩并造林30.5万亩,其中安排贫困地区41.8万亩、占83.6%。争取中央和省下达川西藏区治沙资金6.2亿元,治理沙化土地4.3万亩,巩固成果23.1万亩。完成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5000亩。芦山地震灾后林业生态修复全面完成。三是新的生态工程有序破题。参与编制了长江经济带森林和自然、重点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倾斜。研究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意见,已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5.林业重点改革有力有序。一是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推进。在反复研究并报国家审批同意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会议全面启动了改革,下达中央和省级改革补助资金2.4亿元。指导涉及改革的20个市州制定上报了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力量逐一审查并全部批复,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得到有效保障。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编制形成了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审批。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建立林权交易网点76个,初步搭建了省到乡4级林权流转体系,首宗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网络竞拍溢价1倍以上。成都市、巴中市巴州区林改试验区有序推进。“两证一社”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覆盖到20个市州45个县,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1353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460本,发放贷款5.6亿元。三是自然保护体制不断健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协调陕、甘两省同步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划界、人员调查、资产清理等工作,按时编制上报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研究制定《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同意。启动中央财政若尔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完成了2015年度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6.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加强。一是政府责任得到落实。省政府将森林资源“双增”等指标纳入年度考核,省到乡四级人民政府层层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本届政府任期(2012-2016)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基本完成,林地“一张图”更加精确完善。二是服务“项目年”积极有序。依法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上报行政权力202项。省本级上网运行16项,林业行政权力平台运行和监督取得成效。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审试点,办结林业行政许可申请2395件。争取国家备用定额2.4万亩,支持天府机场、成昆铁路、灾后重建等862个工程项目共占用林地10.5万亩。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3万余份、木材运输证21万余份,批准消耗森林蓄积280.9万立方米。三是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出台林业“七五”普法规划,配合省人大农委开展了森林防火执法检查。侦破查处涉林行政案件8127起、刑事案件988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1.14万人次。其中,“森林火案行动”办理森林火灾案件684起,立刑事案件105起,行政处罚579人次。“林地行动”查处行政案件1858件,立刑事案件262件、破196件,打掉犯罪团伙16个。四是防灾减灾不断强化。全面推进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省政府发布全省年度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名单。深化云贵川渝藏林业检疫协作和鄂渝川陕联防联治,推广无人机遥感监测,防治林业有害生物74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7.5%。出台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省政府首次将工作会议开到重点林区乡镇。首次开展夏季航空作业,金川直升机场建设获批。及时处置森林火灾253起,当日扑灭率97.2%。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5.1%、26.9%,连续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火会上,省政府作了经验交流。

      7.林业对外形象有效彰显。一是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成功举办。会同眉山市、青神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精心做好节会筹备各项工作。33个国家代表、4个国际组织,20个省(市、自治区)385家企业1000余名代表参会参展,现场交易6300余万元,协议成交1.5亿元,有力推动了竹产业发展,繁荣弘扬了竹文化,得到国家有关方面、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蓬勃发展。开展“千村万景”生态旅游扶贫,新增森林公园2个,规范举办大熊猫、花卉、果类、红叶等节会75场次,生态旅游收入750亿元。在全国引领发展森林康养,出台首个省级指导意见和两个建设标准,发布首个森林康养APP“康养宝”,新增森林康养基地53处,森林康养开发融资与投入大幅增加。三是林业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德国政府贷款森林可持续经营等国际国内合作项目有序推进,落实双多边合作项目资金4804万元。与香港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自然保护“四川周”长效机制,与日本山梨县森林环境部签署五年林业交流合作协议,与广东省林业厅、资阳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四是林业宣传有力有效。召开大规模绿化全川、竹文化节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专题报道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成效,中央、省市媒体刊播四川林业新闻2000余篇(条、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采用发布信息3000余条,连续4年列全国第一位。

      8.林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两学一做”活动扎实开展。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党员示范行动”“党规党纪印我心”“读好书谈心得”、党建理论研究和纪念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厅领导带头讲党课40余次,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500余次。开展了“四项教育”、三项整改“回头看”、基层党建“八个专项检查”等,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厅党组被评为落实党建责任制先进单位、“四好”活动先进班子。二是班子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修订完善了《林业厅党组议事规则》。推荐厅级干部4名,提拔处级干部14名,省森林公安局增编5名。卧龙特区换届和党政班子调整基本到位。表彰先进集体120个、个人440名。评定专业技术人员310余人,培训学员3000余人次。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林业厅约谈机制,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组织编制了《林业厅人财物事管理工作流程图》《林业厅党员干部纪律提醒卡》《十八大以来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林业厅政风行风测评在省级机关排名上升2位、居第16位,连续上升4年。四是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出台《林业项目建设名录》,省级稽查10县林业项目,资金总量26亿元。公安部批准命名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1个、一级派出所4个。联合省综治办命名首批“平安森林公园”“平安湿地公园”“平安自然保护区”。优化精简木材检查站到230个。建设验收标准化林业站24个。建成运行四川林业发布平台、办公平台、林权管理平台,17个信息系统迁入省级政务云运行。五是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厅直属企事业各单位改革发展、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有力加强,实现资产保值、职工增收。老干部工作不断加强,出台了加强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意见。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有序推进,林业工会、学会、协会和厅属学校、医院等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林业厅下属二级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林业厅本年收入合计8352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20.75万元,占71%;事业收入20036.81万元,占24%;经营收入706.69万元,占1%;其他收入3459.38万元,占4%。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612.98万元,下降0.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林业行业发展变化,事业单位组织的事业收入有所减少。(图1)

      2016年林业厅本年支出合计8217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2.67万元,占38%;项目支出50345.17万元,占61%;经营支出695.59万元,占1%。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减少5289.96万元,下降6.05%,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改革造成基本支出减少1335.88万元,二是受收入变化影响直属单位的项目支出也大幅减少。(图2)



    (图1)


    (图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459.0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2.59万元,

      下降3.13%。(图3)



    (图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9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84.16万元,下降5.89%。(图4)


    (图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林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9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1.02万元,占1%;科学技术支出2225.95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6.5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53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8819.04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36452.29万元,占6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7.26万元,占3%。(图5)


    (图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8.52万元,完成预算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01.02万元,完成预算9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9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355.39万元,完成预算8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9.24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9万元,完成预算4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6.79万元。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1.68万元,完成预算7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35.44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19.70万元,完成预算9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32.22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0.34万元,完成预算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55.81万元,完成预算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99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31万元,完成预算9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6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6.47万元,完成预算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660万元。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20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94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71.98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43.21万元,完成预算8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27.80万元。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4.77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21.41万元,完成预算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47.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5412.73万元,完成预算9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344.17万元,完成预算6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52.06万元。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655.58万元,完成预算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69.20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512.13万元,完成预算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1.41万元,完成预算4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542.59万元。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6.17万元,完成预算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384万元。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353.11万元,完成预算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83万元,完成预算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98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16年决算数为88.28万元,完成预算9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6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32.66万元,完成预算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5.48万元,完成预算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结转142.23万元。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26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7.41万元,完成预算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30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2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6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5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16万元,完成预算9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92.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3.80万元,完成预算9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完成预算73.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因公出国境国际旅费波动变化出国经费实际支出有所减少以及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03万元,下降18.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万元,增长3.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的实际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8.97万元,占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80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39万元,占10%。(图6)具体情况如下:


    (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38.9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开支内容包括:赴香港、澳门开展执行川港、澳大熊猫及自然保护合作交流任务,与香港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签署《四川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合作协议》,确立了“四川周”长效举办机制,深化了川港澳大熊猫战略合作;赴肯尼亚、南非、日本开展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合作,明确了2017年度与肯尼亚林务局森林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工作计划及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2017年合作计划,与日本林野厅就2017年通过引进智力渠道派团组赴日本执行森林康养基地认证与森林康养产品开发培训事宜进行了对接落地;赴台湾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合作交流,台湾在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实现多元发展途径的经验和做法为我省森林资源管理观念和发展理念提供了启迪和借鉴;赴芬兰、瑞士开展大熊猫保护及森林教育合作交流任务,为我省执行中芬两国大熊猫科研合作做了前期信息沟通,增强了合作互信和友谊,学习了欧洲在现代林业、保护地管理、湿地修复、公园建设、森林旅游等方面的先进理念;赴德国、意大利参加森林防火与近自然林业发展培训,学习德、意两国消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和森林火灾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赴俄罗斯、白俄罗斯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察管理合作交流,与俄罗斯森林工业公司、莫斯科州林业管理局、白俄罗斯企业联合会、明斯克市政府等单位就林业监管、资源消耗管控方面经验做了深入交流;根据我厅与日本山梨县森林环境部合作协议,赴日开展松线虫病防治技术研修,成功深化落实省领导出访成果;随省直机关工委团组赴法国、意大利开展了政府绩效考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考核制度的合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0辆,其中:轿车40辆、越野车38辆、载客汽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和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等方面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5.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8批次,2970人,共计支出35.2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林业工作方面的接待。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4人,共计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外方专家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95万元,比2015年增加259.78万元,增长41.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林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41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日常办公家具、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防火物资储备及直属行业医院的医疗卫材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林业厅公有车辆10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0辆、救护车等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87个,涉及财政资金28922.53万元,覆盖率达到78.44%。

      按照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厅组织直属预算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林业厅抽调10位财务管理人员组成3个评价小组对省林科院等8家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抽评工作,并向财政厅报送了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6.44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执行结余注销较多,政府采购执行数与备案数差异较大。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反映除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反映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对外联络等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6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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