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十--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 2017年03月14日 11时44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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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32

    推进依法治省,深化法律七进

    司法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33

    健全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司法厅、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3
    月底前开展信用四川网站开通仪式和信用四川周宣传活动;年内开工建设省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4月底前制定完成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6月底前制定完成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工作方案。

    134

    深化平安四川建设。

    公安厅

    司法厅等

    全年完成。

    135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省信访局

    相关单位

    3月底前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出台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6月底前四川省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估中心挂牌,出台四川省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办法。9月底前召开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省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现场交流会。上下半年分别梳理交办一批信访积案难案。

    136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民政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37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民政厅

    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等

    全年完成。其中:
    9
    月底前完成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年底前完成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138

    关爱老年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民政厅

    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移民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等

    全年完成。其中:
    一季度召开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下半年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

    139

    依法保障妇女、青少年、残疾人权益。

    省妇联
    省卫生计生委
    省残联

    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等

    一季度: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二季度:推动四川省性别平等条例、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三季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
    四季度:开展反家暴法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

    140

    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公安厅
    司法厅
    卫生计生委
    团省委

    教育厅、民政厅等

    一季度:制定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实施方案。
    二季度: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调查。
    三季度:启动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示范学校建设。
    四季度:完成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141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省民族宗教委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42

    做好对台、外事侨务和参事文史工作。

    省政府台办
    省外事侨务办
    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43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国防动员联席办
    省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

    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防办等

    全年完成。

    144

    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省安全监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3月底前,研究制定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并抓好贯彻实施。

    145

    加大双安双创工作力度,落实食品药品最严格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制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农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2月,对省政府认定的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授牌,启动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10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争取更多的市(州)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12月底,迎接国家对成都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验收和对泸州市创建工作中期评估。

    146

    切实加强洪涝、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工作。

    水利厅
    国土资源厅

    公安厅、水利厅、省政府应急办等

    洪涝灾害防灾减灾工作。1—4月,组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开展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汛前检查;5—9月,开展汛期值班值守,随时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应对准备;10—12月,组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项目建设。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1—4月(汛前),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5—9月(汛期),深化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发现机制、群测群防专职监测机制、会商值守与预警预报机制、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机制、汛期驻守督导机制、汛期主动预防避让机制等防灾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因灾损失。10—12月,全面完成纳入民生工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目标任务。

    147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止违规违法融资和担保行为。

    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审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工作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二季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四川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48

    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方面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省金融工作局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其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暂定2季度前完成全省清理整顿及总结报告。

    149

    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暴力恐怖事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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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十--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 2017年03月14日 11时44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32

    推进依法治省,深化法律七进

    司法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33

    健全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司法厅、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3
    月底前开展信用四川网站开通仪式和信用四川周宣传活动;年内开工建设省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4月底前制定完成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6月底前制定完成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工作方案。

    134

    深化平安四川建设。

    公安厅

    司法厅等

    全年完成。

    135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省信访局

    相关单位

    3月底前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出台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6月底前四川省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估中心挂牌,出台四川省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办法。9月底前召开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省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现场交流会。上下半年分别梳理交办一批信访积案难案。

    136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民政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37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民政厅

    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等

    全年完成。其中:
    9
    月底前完成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年底前完成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138

    关爱老年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民政厅

    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移民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等

    全年完成。其中:
    一季度召开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下半年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

    139

    依法保障妇女、青少年、残疾人权益。

    省妇联
    省卫生计生委
    省残联

    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等

    一季度: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二季度:推动四川省性别平等条例、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三季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
    四季度:开展反家暴法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

    140

    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公安厅
    司法厅
    卫生计生委
    团省委

    教育厅、民政厅等

    一季度:制定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实施方案。
    二季度: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调查。
    三季度:启动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示范学校建设。
    四季度:完成流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141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省民族宗教委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42

    做好对台、外事侨务和参事文史工作。

    省政府台办
    省外事侨务办
    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143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国防动员联席办
    省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

    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防办等

    全年完成。

    144

    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省安全监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3月底前,研究制定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并抓好贯彻实施。

    145

    加大双安双创工作力度,落实食品药品最严格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制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农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2月,对省政府认定的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授牌,启动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10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争取更多的市(州)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12月底,迎接国家对成都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验收和对泸州市创建工作中期评估。

    146

    切实加强洪涝、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工作。

    水利厅
    国土资源厅

    公安厅、水利厅、省政府应急办等

    洪涝灾害防灾减灾工作。1—4月,组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开展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汛前检查;5—9月,开展汛期值班值守,随时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应对准备;10—12月,组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项目建设。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1—4月(汛前),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5—9月(汛期),深化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发现机制、群测群防专职监测机制、会商值守与预警预报机制、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机制、汛期驻守督导机制、汛期主动预防避让机制等防灾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因灾损失。10—12月,全面完成纳入民生工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目标任务。

    147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止违规违法融资和担保行为。

    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审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工作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二季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四川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48

    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方面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省金融工作局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其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暂定2季度前完成全省清理整顿及总结报告。

    149

    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暴力恐怖事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厅

    相关单位

    全年完成。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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