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七--扎实抓好绿色发展

  • 2017年03月14日 11时2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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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扎实抓好绿色发展

    92

    强力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狠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偷排漏排超排,确保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8%以上。大力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等四大工程,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和河流污染跨区域防控机制,明显提升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成都市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努力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污染蔓延加重。

    环境保护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上半年实现全省21个市(州)环保督察全覆盖;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2016年完成851家的基础上,将评价企业扩大到1000家,启动环评中介机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督促各市(州)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1129号)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达标方案的编制、审批、备案和公开,并组织实施;实施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100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集中整治;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分区管控,在成都及周边等地划出红线防控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启动《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农用土壤详查工作的采样、制样、分析工作;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布设;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泸州市、德阳市、凉山州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93

    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

    林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等

    退耕还林:上半年,修编《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省级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组织2017年新一轮退耕任务需求申报。9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跨年任务,组织申报并实施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50万亩。10月底前按要求分解下达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12月底前完成落地到户工作和60%以上的造林任务,统一验收考核。

    防沙治沙:上半年,开展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沙化土地治理项目(2013年计划)验收工作。全年,实施2016年、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防沙治沙和成果巩固项目,以及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沙化土地治理十三五续建项目。

    湿地保护修复:全年编制出台四川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新建一批省级湿地公园,推动23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做好国家湿地生态补偿和省级湿地生态补偿的试点示范工作。上半年,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湿地保护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4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申报。下半年,完成4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专家考察、评审,启动实施可研报告。

    水土保持:全年持续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94

    启动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

    林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

    一、二季度:印发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候选县遴选。
    三、四季度:组织相关县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95

    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6
    月底前,完成首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2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工作;12月底前,完成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4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工作。

    96

    深入实施长江廊道造林行动。

    林业厅

    财政厅、水利厅等

    一、二季度:完成水系绿色生态廊道营建2000公里。

    三、四季度:完成水系绿色生态廊道营建2000公里。

    97

    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

    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等

    4月底前,出台关于推进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9月底前,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的县(市、区),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

    98

    完成营造林10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林业厅

    相关单位

    一季度:将1000万亩营造林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年底统一验收考核。
    四季度:开始对全年森林覆盖率增长进行统计评估。

    99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境保护厅
    林业厅

    相关单位

    一、二、三季度:推进重点区域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大型猫科动物监测,加强大熊猫放归基地和走廊带建设。
    四季度:对监测成果进行评估。力争年底前建立全省水鸟监测网络。编制完成横断山南段、岷山—横断山北段、羌塘三江源、武陵山、大巴山等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四川区域)规划。

    100

    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

    省发展改革委
    林业厅

    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一季度:建立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区必要的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二季度:做好国家专项督查准备工作;按国家要求起草形成综合性专题报告。
    四季度:研究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

    101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省金融工作局、省能源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二季度:形成省级集中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方案;出台四川省三江流域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三季度:分配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102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推进企业绿色化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启动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行动,促进新能源汽车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推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运营好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省能源局

    审计厅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实施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6月左右分解下达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12月底前执行完成;6月底前,完成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到2020年末,确保实现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的目标;2月底前,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目标分解到各市(州);10月底前,完成2016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情况测评,通报各市(州)。

     

    其他工作。2月底前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组织实施企业节能节水和绿色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开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4月底前形成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行动方案;5月底前形成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行动方案;6月底前印发我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7—2020年),分解下达各市(州)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下半年启动循环经济园区创建工作;12月底前建设2—3个低碳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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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七--扎实抓好绿色发展

  • 2017年03月14日 11时2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扎实抓好绿色发展

    92

    强力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狠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偷排漏排超排,确保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8%以上。大力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等四大工程,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和河流污染跨区域防控机制,明显提升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成都市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努力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污染蔓延加重。

    环境保护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上半年实现全省21个市(州)环保督察全覆盖;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2016年完成851家的基础上,将评价企业扩大到1000家,启动环评中介机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督促各市(州)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1129号)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达标方案的编制、审批、备案和公开,并组织实施;实施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100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集中整治;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分区管控,在成都及周边等地划出红线防控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启动《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农用土壤详查工作的采样、制样、分析工作;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布设;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泸州市、德阳市、凉山州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93

    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

    林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等

    退耕还林:上半年,修编《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省级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组织2017年新一轮退耕任务需求申报。9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跨年任务,组织申报并实施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50万亩。10月底前按要求分解下达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12月底前完成落地到户工作和60%以上的造林任务,统一验收考核。

    防沙治沙:上半年,开展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沙化土地治理项目(2013年计划)验收工作。全年,实施2016年、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防沙治沙和成果巩固项目,以及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沙化土地治理十三五续建项目。

    湿地保护修复:全年编制出台四川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新建一批省级湿地公园,推动23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做好国家湿地生态补偿和省级湿地生态补偿的试点示范工作。上半年,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湿地保护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4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申报。下半年,完成4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专家考察、评审,启动实施可研报告。

    水土保持:全年持续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94

    启动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

    林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

    一、二季度:印发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候选县遴选。
    三、四季度:组织相关县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95

    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等

    全年完成。其中:
    6
    月底前,完成首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2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工作;12月底前,完成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4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工作。

    96

    深入实施长江廊道造林行动。

    林业厅

    财政厅、水利厅等

    一、二季度:完成水系绿色生态廊道营建2000公里。

    三、四季度:完成水系绿色生态廊道营建2000公里。

    97

    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

    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等

    4月底前,出台关于推进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9月底前,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的县(市、区),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

    98

    完成营造林10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林业厅

    相关单位

    一季度:将1000万亩营造林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年底统一验收考核。
    四季度:开始对全年森林覆盖率增长进行统计评估。

    99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境保护厅
    林业厅

    相关单位

    一、二、三季度:推进重点区域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大型猫科动物监测,加强大熊猫放归基地和走廊带建设。
    四季度:对监测成果进行评估。力争年底前建立全省水鸟监测网络。编制完成横断山南段、岷山—横断山北段、羌塘三江源、武陵山、大巴山等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四川区域)规划。

    100

    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

    省发展改革委
    林业厅

    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一季度:建立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区必要的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二季度:做好国家专项督查准备工作;按国家要求起草形成综合性专题报告。
    四季度:研究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

    101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省金融工作局、省能源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二季度:形成省级集中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方案;出台四川省三江流域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三季度:分配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102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推进企业绿色化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启动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行动,促进新能源汽车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推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运营好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省能源局

    审计厅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局等

    全年完成。其中:

    实施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6月左右分解下达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12月底前执行完成;6月底前,完成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到2020年末,确保实现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的目标;2月底前,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目标分解到各市(州);10月底前,完成2016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情况测评,通报各市(州)。

     

    其他工作。2月底前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组织实施企业节能节水和绿色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开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4月底前形成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行动方案;5月底前形成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行动方案;6月底前印发我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7—2020年),分解下达各市(州)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下半年启动循环经济园区创建工作;12月底前建设2—3个低碳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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