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3时41分
  • 来源: 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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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表彰先进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四川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有关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6)开展人道救助和相关服务工作。为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查人转信等其他人道服务。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和监督实施红十字会援建项目。

      (8)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地区及与国(境)外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开展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红十字会2017年重点工作。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教育学习活动

      省红十字会机关带头,以各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在全省红十字系统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强化指导、对接需求、分层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办好全省红十字各类培训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慈善法》等法规的学习,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贯彻省委“五个一”扶贫工作要求,立足红十字职能,加强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推进新一轮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力争实现新增项目30个以上。抓好春节期间“博爱送万家”活动,重点向高寒地区、民族地区和受灾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确保送温暖物资实在管用、发放精准。认真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抓好对口联系理县通化乡西山村对口帮扶工作,促进2017年脱贫目标完成。

      (3)多措并举推动三救三献上质量。加快全省备灾中心(仓库)和专业救援队建设,提升科学备灾、规范管理和应急反应能力。坚持“提质扩面”加大应急救护培训“七进”力度,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应急救护共建安全社区工程,扩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率和覆盖面。严格规范,积极开展生命健康人道救助工作。不断优化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积极探索与采集移植医院和各地血液中心等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提高造血干细胞入库质与量,力争“三献”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积极构筑各种载体和平台,完善捐赠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办好《人道》内刊,推进红十字会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升依法治会水平。通过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内部监督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大力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筹备开好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相关规定,精心筹备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客观全面总结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部署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红十字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红十字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成都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897.06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9万元,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189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6.06万元,占7.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8.28万元,占85.31%;事业单位营业收入60.72万元,占3.2%;其他收入82万元,占4.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18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4万元,占34.04%;项目支出1251.22万元,占65.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4.3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97万元,主要是2017年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8.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8.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21万元,主要是增资调标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0.20万元,占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90万元,占90.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42.33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60.2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红十字系统党风廉政、宣传、灾害管理、小天使、天使阳光项目管理、备灾救灾仓库能力建设、“三献”服务等工作培训,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素质和专业化管理水平业务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4.85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23.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三公”经费等通用项目类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76.57万元,主要用于:

      (1)保障省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的专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道救助120万元,用于生命健康相关的救助;救灾仓储管理专项经费114.5万元,用于备灾仓库日常维护,确保仓库安全和正常运行;备灾物资仓储建设配套经费100万元,用于支付眉山仓库建设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确保眉山仓库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和使用;“三献”宣传动员经费83.05万元,用于“三献”工作的宣传动员,确保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开展;《人道》内刊编辑费136万元,用于委托专业机构资料收集、编辑、制作、印刷、发行《人道》内刊,展示和宣传红十字事业,为四川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应急救护进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50.16万元,主要用于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受训人员应急救护能力;购置家庭包60.37万元,用于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采集等42万元,用于血样采集、宣传动员,确保2017年度完成7000人份血样采集。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81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2.59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2.33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2.86%

      主要原因是2017年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四川省外办批准,安排1次出国交流学习,较2016年减少1次。根据省外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为在瑞士日内瓦联合会总部的交流学习团。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2.55%。

      主要原因是“4.20”灾后重建已结束,接待次数及人员将减少。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红十字会工作检查指导及项目督导接待;境外红十字会项目考察及交流合作;外省红十字会的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省红十字会机关公务用车2辆,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辆/年计算,共计10.4万元,与2016年保持一致;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3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还未实施车改,暂与2016年保持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机要、救灾、救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红十字会下属省红十字会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1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38万元,增长2.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0.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人道》内刊编辑1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16.1万元、设备购置68.06万元、采购博爱送万家家庭包60.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红十字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9.1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省红十字会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多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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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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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3时41分
  • 来源: 省红十字会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表彰先进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四川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有关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6)开展人道救助和相关服务工作。为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查人转信等其他人道服务。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和监督实施红十字会援建项目。

      (8)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地区及与国(境)外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开展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红十字会2017年重点工作。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教育学习活动

      省红十字会机关带头,以各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在全省红十字系统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强化指导、对接需求、分层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办好全省红十字各类培训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慈善法》等法规的学习,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贯彻省委“五个一”扶贫工作要求,立足红十字职能,加强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推进新一轮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力争实现新增项目30个以上。抓好春节期间“博爱送万家”活动,重点向高寒地区、民族地区和受灾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确保送温暖物资实在管用、发放精准。认真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抓好对口联系理县通化乡西山村对口帮扶工作,促进2017年脱贫目标完成。

      (3)多措并举推动三救三献上质量。加快全省备灾中心(仓库)和专业救援队建设,提升科学备灾、规范管理和应急反应能力。坚持“提质扩面”加大应急救护培训“七进”力度,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应急救护共建安全社区工程,扩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率和覆盖面。严格规范,积极开展生命健康人道救助工作。不断优化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积极探索与采集移植医院和各地血液中心等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提高造血干细胞入库质与量,力争“三献”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积极构筑各种载体和平台,完善捐赠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办好《人道》内刊,推进红十字会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升依法治会水平。通过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内部监督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大力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筹备开好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相关规定,精心筹备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客观全面总结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部署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红十字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红十字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成都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897.06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9万元,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189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6.06万元,占7.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8.28万元,占85.31%;事业单位营业收入60.72万元,占3.2%;其他收入82万元,占4.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18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4万元,占34.04%;项目支出1251.22万元,占65.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4.3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97万元,主要是2017年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8.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8.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21万元,主要是增资调标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0.20万元,占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90万元,占90.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42.33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60.2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红十字系统党风廉政、宣传、灾害管理、小天使、天使阳光项目管理、备灾救灾仓库能力建设、“三献”服务等工作培训,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素质和专业化管理水平业务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4.85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23.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三公”经费等通用项目类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76.57万元,主要用于:

      (1)保障省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的专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道救助120万元,用于生命健康相关的救助;救灾仓储管理专项经费114.5万元,用于备灾仓库日常维护,确保仓库安全和正常运行;备灾物资仓储建设配套经费100万元,用于支付眉山仓库建设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确保眉山仓库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和使用;“三献”宣传动员经费83.05万元,用于“三献”工作的宣传动员,确保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开展;《人道》内刊编辑费136万元,用于委托专业机构资料收集、编辑、制作、印刷、发行《人道》内刊,展示和宣传红十字事业,为四川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应急救护进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50.16万元,主要用于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受训人员应急救护能力;购置家庭包60.37万元,用于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采集等42万元,用于血样采集、宣传动员,确保2017年度完成7000人份血样采集。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81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2.59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2.33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2.86%

      主要原因是2017年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四川省外办批准,安排1次出国交流学习,较2016年减少1次。根据省外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为在瑞士日内瓦联合会总部的交流学习团。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2.55%。

      主要原因是“4.20”灾后重建已结束,接待次数及人员将减少。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红十字会工作检查指导及项目督导接待;境外红十字会项目考察及交流合作;外省红十字会的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省红十字会机关公务用车2辆,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辆/年计算,共计10.4万元,与2016年保持一致;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3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还未实施车改,暂与2016年保持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机要、救灾、救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红十字会下属省红十字会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1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38万元,增长2.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0.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人道》内刊编辑1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16.1万元、设备购置68.06万元、采购博爱送万家家庭包60.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红十字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9.1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省红十字会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多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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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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