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29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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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会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重点工作。

      1.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强化综合改革指导督促。一季度,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助推脱贫攻坚现场会,推广巴中市南江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经验。强化各级供销社对综合改革的分类指导和对口指导。二是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市、县、省社直属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跟踪,确保重点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培训凝聚改革共识。一季度,对各市(州)和43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县级以上联合社主任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以西南商报为主体,打造供销社系统省级宣传综合平台。建立健全系统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综合改革信息,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2.夯实为农服务基层基础。一是强化县级联合社主体作用。发挥县级供销社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改造升级的主体作用,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建立全省基层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目标管理制度,实施一社一策、动态管理,加强评估考核。二是推进基层社规范化建设。修订《新型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指导和落实基层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三是发展农民合作社。指导发展一批社有资产联结紧密、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是探索建立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县级联合社对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引领作用,建立三级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社理财服务组织等新型服务载体,努力健全和完善为农服务综合体系。五是深化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试点工作。省级层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3.构建为农服务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土地托管服务。2017年全省供销社参与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合作经营100万亩以上,通过产、供、销绿色安全农产品,确保农民欢迎、政府放心、社企有效。二是建设省级托管核心示范区。以“四大片区”为重点,加强与市、县供销社合作,共同建立土地托管核心示范区,培育和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市场竞争力。三是提升土地托管服务质量。推进社有农资企业转型发展,由传统“一买一卖”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变。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探索供销社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一批标准化的县域运营中心。五是推进县以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布局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联合邮政、社会物流资源,着力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组建四川天府农产品冷链物流集团,制定完善“一园两级多点”项目规划,加快推进成都市龙潭寺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七是集中资源打造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优势特色品牌农产品、加快构建农产品交易体系。八是积极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重点支持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和区域性农村资金互助社联合社建设。九是建立农村理财服务体系。对农村理财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建立“一平台三中心”的农村理财业务平台,整合业务资源,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十是大力发展供销职业教育、努力申办高职教育。

      4.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一是扎实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摸清企业“家底”,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夯实社有资产基础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重组省级大型社有企业集团。重组打造“5+1”产业集团,即: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省棉麻(土产)集团、省天府冷链物流集团、省农业会展旅游集团、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总社,同时组建四川农产品交易中心、四川品牌农产品购物中心,努力构建“省有总部、市县有平台、乡有基地、村有网点”的集团化、多元化经营模式。三是创新社有企业经营发展机制。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四是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用改革促进创新创造,增添动力活力,用合作广聚社会资源,增强智力财力,努力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五是推进系统社有企业联合合作。通过资本联合、营销合作、品牌加盟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纵横联合和整合。六是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转让、重大投资、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办法,强化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供销社机关、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事业收入75万元、上年结转168.4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0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其他支出81.33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7229.04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5.62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的其他收入较2016年减少363.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收入预算7229.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42万元,占2.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占96.63%;事业收入75万元,占1.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支出预算72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42万元,占64.66%;项目支出2554.62万元,占35.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54.04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42万元,主要是下属四川省贸易学校2016年预算芦山灾后重建专项资金741.86万元,2017年预算为81.33万元;2017年预算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25.25万元;2017年下属学校中专教育支出较2016年减少122.8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4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47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其他支出81.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6434.29万元增加551.3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了105.97万元,用于加大对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投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445.36万元,差异原因是2016年省商贸学校中职免学费支出列报“其他收入”,2017年调整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所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404.87万元,占4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07万元,占10.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71万元、占2.9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8.11万元,占19.01%;住房保障支出272.86万元,占3.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占15.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3349.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学校教育发展资金,包括学校运动场修缮项目、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98.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1.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35.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两所学校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95.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2.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和两所学校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棉花的储备补贴;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76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化肥的储备补贴;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农药的储备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3.18万元、津贴补贴398.27万元、奖金2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28万元、绩效工资103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33万元、离休费121.94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85万元、住房公积金272.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59万元。

      公用经费49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4.6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20.56万元、电费30.99万元、邮电费27万元、差旅费70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1.96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37.14万元、福利费35.19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机关履行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金融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43.23万元增加6.8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保留的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上升,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3万元。用于13辆一般公务用车(轿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所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下属四川省供销社机关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2.11万元,比2016年预算328.98万元增加3.13万元,增长0.9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2.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件、打印机、台式电脑、学生课桌椅等设备,以及车辆的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照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6.2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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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29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会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重点工作。

      1.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强化综合改革指导督促。一季度,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助推脱贫攻坚现场会,推广巴中市南江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经验。强化各级供销社对综合改革的分类指导和对口指导。二是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市、县、省社直属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跟踪,确保重点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培训凝聚改革共识。一季度,对各市(州)和43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县级以上联合社主任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以西南商报为主体,打造供销社系统省级宣传综合平台。建立健全系统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综合改革信息,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2.夯实为农服务基层基础。一是强化县级联合社主体作用。发挥县级供销社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改造升级的主体作用,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建立全省基层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目标管理制度,实施一社一策、动态管理,加强评估考核。二是推进基层社规范化建设。修订《新型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指导和落实基层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三是发展农民合作社。指导发展一批社有资产联结紧密、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是探索建立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县级联合社对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引领作用,建立三级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社理财服务组织等新型服务载体,努力健全和完善为农服务综合体系。五是深化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试点工作。省级层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3.构建为农服务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土地托管服务。2017年全省供销社参与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合作经营100万亩以上,通过产、供、销绿色安全农产品,确保农民欢迎、政府放心、社企有效。二是建设省级托管核心示范区。以“四大片区”为重点,加强与市、县供销社合作,共同建立土地托管核心示范区,培育和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市场竞争力。三是提升土地托管服务质量。推进社有农资企业转型发展,由传统“一买一卖”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变。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探索供销社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一批标准化的县域运营中心。五是推进县以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布局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联合邮政、社会物流资源,着力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组建四川天府农产品冷链物流集团,制定完善“一园两级多点”项目规划,加快推进成都市龙潭寺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七是集中资源打造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优势特色品牌农产品、加快构建农产品交易体系。八是积极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重点支持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和区域性农村资金互助社联合社建设。九是建立农村理财服务体系。对农村理财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建立“一平台三中心”的农村理财业务平台,整合业务资源,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十是大力发展供销职业教育、努力申办高职教育。

      4.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一是扎实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摸清企业“家底”,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夯实社有资产基础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重组省级大型社有企业集团。重组打造“5+1”产业集团,即: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省棉麻(土产)集团、省天府冷链物流集团、省农业会展旅游集团、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总社,同时组建四川农产品交易中心、四川品牌农产品购物中心,努力构建“省有总部、市县有平台、乡有基地、村有网点”的集团化、多元化经营模式。三是创新社有企业经营发展机制。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四是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用改革促进创新创造,增添动力活力,用合作广聚社会资源,增强智力财力,努力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五是推进系统社有企业联合合作。通过资本联合、营销合作、品牌加盟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纵横联合和整合。六是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转让、重大投资、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办法,强化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供销社机关、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事业收入75万元、上年结转168.4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0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其他支出81.33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7229.04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5.62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的其他收入较2016年减少363.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收入预算7229.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42万元,占2.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占96.63%;事业收入75万元,占1.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支出预算72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42万元,占64.66%;项目支出2554.62万元,占35.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54.04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42万元,主要是下属四川省贸易学校2016年预算芦山灾后重建专项资金741.86万元,2017年预算为81.33万元;2017年预算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25.25万元;2017年下属学校中专教育支出较2016年减少122.8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5.6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4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47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其他支出81.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6434.29万元增加551.3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了105.97万元,用于加大对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投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445.36万元,差异原因是2016年省商贸学校中职免学费支出列报“其他收入”,2017年调整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所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404.87万元,占4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07万元,占10.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71万元、占2.9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8.11万元,占19.01%;住房保障支出272.86万元,占3.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占15.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3349.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学校教育发展资金,包括学校运动场修缮项目、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98.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1.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35.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两所学校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95.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2.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和两所学校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棉花的储备补贴;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76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化肥的储备补贴;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农药的储备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3.18万元、津贴补贴398.27万元、奖金2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28万元、绩效工资103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33万元、离休费121.94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85万元、住房公积金272.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59万元。

      公用经费49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4.6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20.56万元、电费30.99万元、邮电费27万元、差旅费70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1.96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37.14万元、福利费35.19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机关履行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金融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43.23万元增加6.8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保留的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上升,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3万元。用于13辆一般公务用车(轿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所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下属四川省供销社机关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2.11万元,比2016年预算328.98万元增加3.13万元,增长0.9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2.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件、打印机、台式电脑、学生课桌椅等设备,以及车辆的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四川省供销社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照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6.2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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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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