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解读丨四川首批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如何诞生?

  • 2017年02月16日 17时14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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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首批表彰的省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是如何评选出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为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记者采访了省就业局局长、省农劳办主任黄晓东。

      黄晓东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优秀农民工和一大批热爱家乡、锐意创新、拼搏奉献的返乡创业明星,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去年第四个季度,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暨返乡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全省各地生产工作一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为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在评选中,兼顾了女性和少数民族农民工。法人代表、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优秀农民工评选范围。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评选从乡(镇)逐级推荐,评选对象既可由部门和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农民工自荐或相互推荐。各地对初选出来的优秀农民、返乡创业明星、返乡创业示范企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再次进行公示,最终由省农劳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记者 刘春华)

      新闻链接》》》

      表彰对象为:

      四川省优秀农民工:全省各行各业生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

      四川省返乡创业明星:外出务工经商后回到家乡或省内其他地方成功创办企业或项目的农民工。

      四川省返乡创业示范企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川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和窗口单位。

      评选条件为:

      四川省优秀农民工: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位敬业,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模范带头作用。锐意进取,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品德优良,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川省返乡创业明星: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事迹感人。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四川省返乡创业示范企业: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贡献突出。吸纳就业50人以上,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环保、纳税、信用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社会形象良好。

      四川省农民工工工作先进集体: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法规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为农民工服务方面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改革创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方面成绩显著。团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过硬,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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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丨四川首批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如何诞生?

  • 2017年02月16日 17时14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我省首批表彰的省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是如何评选出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为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记者采访了省就业局局长、省农劳办主任黄晓东。

      黄晓东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优秀农民工和一大批热爱家乡、锐意创新、拼搏奉献的返乡创业明星,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去年第四个季度,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暨返乡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全省各地生产工作一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为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在评选中,兼顾了女性和少数民族农民工。法人代表、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优秀农民工评选范围。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评选从乡(镇)逐级推荐,评选对象既可由部门和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农民工自荐或相互推荐。各地对初选出来的优秀农民、返乡创业明星、返乡创业示范企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再次进行公示,最终由省农劳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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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彰对象为:

      四川省优秀农民工:全省各行各业生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

      四川省返乡创业明星:外出务工经商后回到家乡或省内其他地方成功创办企业或项目的农民工。

      四川省返乡创业示范企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川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和窗口单位。

      评选条件为:

      四川省优秀农民工: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位敬业,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模范带头作用。锐意进取,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品德优良,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川省返乡创业明星: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事迹感人。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四川省返乡创业示范企业: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贡献突出。吸纳就业50人以上,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环保、纳税、信用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社会形象良好。

      四川省农民工工工作先进集体: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法规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为农民工服务方面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改革创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方面成绩显著。团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过硬,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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