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1月一大波新规、好消息来袭,还不快来get!

  • 2017年12月27日 22时1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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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即将实施……关乎着大家出行和生活,开来get√这些要点!

      四川新规

      新《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环保条例共七章九十二条,根据四川省实际,突出四川特色,尤其加大了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惩处及追责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力求用最严密的法规制度,为推进四川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条例》从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突出全方位防治环境污染,强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

      四川省管公立医院从明年1月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近日,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对19所省管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新的价格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成都:明年1月起实施积分入户满一百分可申请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户籍制度,即《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成都:明年起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成都:明年1月22日起成都汽车尾号限行范围扩大至绕城内

      成都限行范围扩大了!从2018年1月22日起,工作日7:30至20:00,成都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尾号限行”规则不变。

      成都:地铁推出优惠月持卡超过200元6折优惠

      成都地铁票价优惠政策出炉,从2018年1月1日起,持卡实际消费累计金额未超过200元时,给予基本票价9折优惠;超过2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6折优惠;超过4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恢复基本票价9折优惠。

      宜宾:住宅增设电梯宜宾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增设电梯的有合法权属产权人及其配偶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妻双方个人账户余额分别保留1万元后,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此政策将试行一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南充: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

      为适应电力供需形势新变化,完善电价管理,加快电价改革,南充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为:丰水期为6月至10月;枯水期为1月至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高峰时段为7时至11时、19时至23时,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平段为11时至19时。销售侧丰枯电价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全国新规

      全国开征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该规定表明: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公共图书馆法:这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中涉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建设等举措引发关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分别是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明年起增值税发票代码增至12位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央行调整车贷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央行、银监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据了解,新促进法是在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我国,广大中小企业集中在传统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因此,原法实施10余年来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IM标准获批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4日发布第1534号公告,批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BIM应用标准,填补了我国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空白,与行业BIM技术政策相呼应。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77号令,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国家、省、设区的市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地图审核职责的划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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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一大波新规、好消息来袭,还不快来get!

  • 2017年12月27日 22时1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即将实施……关乎着大家出行和生活,开来get√这些要点!

      四川新规

      新《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环保条例共七章九十二条,根据四川省实际,突出四川特色,尤其加大了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惩处及追责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力求用最严密的法规制度,为推进四川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条例》从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突出全方位防治环境污染,强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

      四川省管公立医院从明年1月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近日,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对19所省管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新的价格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成都:明年1月起实施积分入户满一百分可申请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户籍制度,即《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成都:明年起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成都:明年1月22日起成都汽车尾号限行范围扩大至绕城内

      成都限行范围扩大了!从2018年1月22日起,工作日7:30至20:00,成都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尾号限行”规则不变。

      成都:地铁推出优惠月持卡超过200元6折优惠

      成都地铁票价优惠政策出炉,从2018年1月1日起,持卡实际消费累计金额未超过200元时,给予基本票价9折优惠;超过2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6折优惠;超过4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恢复基本票价9折优惠。

      宜宾:住宅增设电梯宜宾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增设电梯的有合法权属产权人及其配偶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妻双方个人账户余额分别保留1万元后,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此政策将试行一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南充: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

      为适应电力供需形势新变化,完善电价管理,加快电价改革,南充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为:丰水期为6月至10月;枯水期为1月至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高峰时段为7时至11时、19时至23时,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平段为11时至19时。销售侧丰枯电价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全国新规

      全国开征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该规定表明: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公共图书馆法:这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中涉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建设等举措引发关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分别是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明年起增值税发票代码增至12位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央行调整车贷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央行、银监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据了解,新促进法是在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我国,广大中小企业集中在传统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因此,原法实施10余年来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IM标准获批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4日发布第1534号公告,批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BIM应用标准,填补了我国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空白,与行业BIM技术政策相呼应。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77号令,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国家、省、设区的市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地图审核职责的划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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