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3时55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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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省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省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总量减排,继续淘汰了一批小煤矿、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酒厂等落后产能,对176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77家机动车环检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建立工况法检测线360条,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310万张,淘汰黄标车43700辆,淘汰燃煤锅炉1000余台。审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3家,跨省转移危险废物67批次6.7万吨,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申报登记企业5800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33个,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260件,安全收贮放射源713枚。出台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省财政新增预算1.3亿元,设立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

      2、狠抓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出台了《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温江区、蒲江县、宝兴县、松潘县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报请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四川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建9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县,对6个县开展了生态县技术评估,成都成为西部省会城市中首个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的城市。开展了重点流域和大气生态补偿试点,实施了岷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推进农村污染防治,会同农业厅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成都、绵阳、德阳、眉山、资阳5市实施了全域禁烧,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重点整治了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的劣Ⅴ类水源地30个,保障了46万人饮水安全;制定了《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部分县(市、区)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3、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有效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的同时,积极优化下放我省行政审批权力,目前全厅共保留七项行政审批事项,另有两项暂停,其余的或取消或下放。印发《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意见》,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领域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下放数量为现有基数的50%。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会商机制,成立了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审委员会。2015年省本级共审查规划环评15个,一般建设项目环评408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62个,“三同时”验收项目260个,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68.4%,现场办结率等五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4、加大环境立法和执法力度。加强地方环境立法,严格环境管理制度,起草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议;协助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察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拟对7个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12件,实施按日计罚8件、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43件,适用行政拘留5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件。全省征收排污费6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5665万元。妥善处置甘肃陇南锑泄漏跨省污染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16起。加强信访督查,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1500余件。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部分市县环保局现场执法统一了执法标识、执法着装和执法证件。强化环境执法支撑能力建设,全省132个环境监察机构、128个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我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环境保护部整体验收,成为全国第七个、西部第一个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整体验收的省。

      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2%,Ⅰ-Ⅲ类断面占61.3%,劣Ⅴ类断面占13.9%。其中,岷江流域水质达标率稳定在50%以上;沱江流域水质有所好转但极不稳定,由本世纪初的全部不达标上升到18.4%达标;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金沙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水质达标率100%;6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1个市(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3%,10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6%。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一些地区大面积长时间雾霾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纳入新标准考核的21个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1%。2015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0%,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目标任务;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7.7微克/立方米、29.6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48.4%、17.6%,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54.6%、9.9%。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可望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收入决算总额为49,916.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274.77万元,事业收入370.00万元,经营收入2,915.65万元,其他收入1,346.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83.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27.0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94.22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竣工,上年结转收入大幅度减少。

      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支出决算总额为49,91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3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9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460.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79万元,其他支出3,876.3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999.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63.6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94.22万元,主要原因年末结转结余大幅度下降。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9万元。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训教育、引进人才支出、科技标准化管理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1,931.8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409.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五)节能环保支出37,460.4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环境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其他环保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546.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等。

      (九)其他支出3,876.30万。主要用于上述支出之外的其他有关环保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37.7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主要是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技研讨会、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境外培训及业务考察活动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40.9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7.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日、中欧环保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等。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1998人次,共计支出33.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市、县环保部门到省厅汇报工作、兄弟省市到我省交流考察、环保部到我省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5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8辆(含执法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其中,轿车47辆,越野车22辆,客车8辆,其他车型3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57.52万元,用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环境监测等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688.6万元,均属于财政性资金32688.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5575.9万元,工程采购预算745.5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6367.1万元。2015年实际采购金额22822.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1019.5万元,采购工程733.9万元,采购服务1106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拥有车辆10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占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主要是环保专业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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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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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3时55分
  • 来源: 环境保护厅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省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省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总量减排,继续淘汰了一批小煤矿、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酒厂等落后产能,对176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77家机动车环检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建立工况法检测线360条,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310万张,淘汰黄标车43700辆,淘汰燃煤锅炉1000余台。审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3家,跨省转移危险废物67批次6.7万吨,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申报登记企业5800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33个,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260件,安全收贮放射源713枚。出台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省财政新增预算1.3亿元,设立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

      2、狠抓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出台了《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温江区、蒲江县、宝兴县、松潘县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报请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四川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建9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县,对6个县开展了生态县技术评估,成都成为西部省会城市中首个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的城市。开展了重点流域和大气生态补偿试点,实施了岷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推进农村污染防治,会同农业厅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成都、绵阳、德阳、眉山、资阳5市实施了全域禁烧,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重点整治了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的劣Ⅴ类水源地30个,保障了46万人饮水安全;制定了《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部分县(市、区)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3、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有效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的同时,积极优化下放我省行政审批权力,目前全厅共保留七项行政审批事项,另有两项暂停,其余的或取消或下放。印发《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意见》,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领域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下放数量为现有基数的50%。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会商机制,成立了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审委员会。2015年省本级共审查规划环评15个,一般建设项目环评408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62个,“三同时”验收项目260个,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68.4%,现场办结率等五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4、加大环境立法和执法力度。加强地方环境立法,严格环境管理制度,起草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议;协助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察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拟对7个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12件,实施按日计罚8件、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43件,适用行政拘留5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件。全省征收排污费6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5665万元。妥善处置甘肃陇南锑泄漏跨省污染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16起。加强信访督查,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1500余件。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部分市县环保局现场执法统一了执法标识、执法着装和执法证件。强化环境执法支撑能力建设,全省132个环境监察机构、128个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我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环境保护部整体验收,成为全国第七个、西部第一个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整体验收的省。

      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2%,Ⅰ-Ⅲ类断面占61.3%,劣Ⅴ类断面占13.9%。其中,岷江流域水质达标率稳定在50%以上;沱江流域水质有所好转但极不稳定,由本世纪初的全部不达标上升到18.4%达标;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金沙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水质达标率100%;6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1个市(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3%,10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6%。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一些地区大面积长时间雾霾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纳入新标准考核的21个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1%。2015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0%,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目标任务;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7.7微克/立方米、29.6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48.4%、17.6%,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54.6%、9.9%。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可望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收入决算总额为49,916.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274.77万元,事业收入370.00万元,经营收入2,915.65万元,其他收入1,346.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83.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27.0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94.22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竣工,上年结转收入大幅度减少。

      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支出决算总额为49,91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3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9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460.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79万元,其他支出3,876.3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999.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63.6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94.22万元,主要原因年末结转结余大幅度下降。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9万元。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训教育、引进人才支出、科技标准化管理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1,931.8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409.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五)节能环保支出37,460.4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环境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其他环保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546.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等。

      (九)其他支出3,876.30万。主要用于上述支出之外的其他有关环保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37.7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主要是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技研讨会、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境外培训及业务考察活动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40.9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7.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日、中欧环保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等。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1998人次,共计支出33.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市、县环保部门到省厅汇报工作、兄弟省市到我省交流考察、环保部到我省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5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8辆(含执法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其中,轿车47辆,越野车22辆,客车8辆,其他车型3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57.52万元,用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环境监测等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688.6万元,均属于财政性资金32688.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5575.9万元,工程采购预算745.5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6367.1万元。2015年实际采购金额22822.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1019.5万元,采购工程733.9万元,采购服务1106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拥有车辆10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占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主要是环保专业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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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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