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0时53分
  • 来源: 省纪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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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序列,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会同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以及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州)及省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处)领导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的领导干部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省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重点完成工作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依规治党,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32.5%,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4.50、同比上升0.25,全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省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省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省委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出台《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彻底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严肃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深入开展剖析反思和专题警示教育,收到了触动思想、教育警醒的效果。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市(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王东明同志对市(州)党委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在省政府系统56个部门(单位)探索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分层分类推动责任具体化。全面推行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制度。重视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保持30%分值。制定《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为零的市(州)发函督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问责。

      2.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增强反腐败工作活力。省委印发市(州)、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省本级提名考察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人选。健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在部分市(州)、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案件线索协调会商和移送机制。省委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在省委办公厅等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7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出台《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228家中央驻川单位工作对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解决中央驻川单位纪律审查工作中的问题,中央驻川单位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同比分别增长124%、115%。

      3.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把正风肃纪作为经常性工作和制度性安排。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滥发钱物整治,清退收回违规资金、省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省纪委组织3轮集中督查,会同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制发《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重点解决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处了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扶贫低保等案件。

      4.聚焦纪律从严执纪,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分别占“四种形态”的47.1%、38.8%、11.7%、2.4%。健全“快进快出”“快查快结”机制,全省已结案件纪律审查平均周期在2014年同比缩短10天的基础上,2015年再缩短3天。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查整改纪律处分“打白条”“搞变通”等问题。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522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5.全面强化巡视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省委常委会、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和研究巡视工作制度。深化“四个着力”,创新方式方法,完成对11个市(州)、22个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对8个省直部门、9户省属国企、10所省属高校的专项巡视。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对策,推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金库”、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4个专项治理。巡视反馈直指问题,督促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在党内和新闻媒体“双公开”,对25个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对10个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省直单位进行督办。选聘12名厅级干部、24名处(科)级干部到巡视机构任职挂职,进一步充实巡视力量。

      6.从严教育监督干部,积极推进源头治理。采取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准则》《条例》,全省党员参与报纸和新媒体竞赛答题517万余人次,组织电视竞赛371场。以集中宣传贯彻重要党内法规为契机,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有效的组织动员,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养和纪律观念。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一片一书一网两基地”警示教育品牌,制发《深刻的反思》警示教育片500套,《忏悔实录》《南充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读本》5.5万本;改造升级省法纪教育基地和省纪检监察陈列室,组织528个单位2.9万余名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播《打虎拍蝇记》《监督进行时》《寻廉记》系列节目52期,《范仲淹廉俭绍家风》《杨升庵“四重”“四足”教子孙》等家规家风专题3期。在中央媒体刊登稿件415篇,省级主要媒体刊登稿件685篇,网络转载逾10万次,形成同频共振、和声同奏、多层传播的立体宣传格局。开展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研究起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市县三级新建反腐倡廉重要制度7800余个,各市(州)纪委清理规范性文件1748件,废止、失效率达58.4%。组织开展省属高校、省属国企、省卫生计生机构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提出防腐治腐建议90余条。各市(州)在住建、国土、交通等89个系统(单位)开展系统化防治工作,提出预防腐败建议970余条。分层分类探索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320余个,推动建立了一批重要监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工作,构建行权部门、平台管理部门、行政监察“三重”监督体系,省市县三级处理预警报警14.3万个,督办整改问题3.2万个,问责追究380余个单位、80余人。

      7.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巩固省市两级纪委“三转”成果,指导县级纪委“机构未调、职能先转”。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更加严格地修身、用权、律己。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实际,推进“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工作,选树许大勇等先进典型,以治理和防止骄气、义气、小气和暮气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谦抑品格。省纪委与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省委党校、四川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省本级脱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466人次。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全省完善监管制度19706项、新建13539项。制定《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及时查处。

      二、部门概况

      省纪委监察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收入决算总额为672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6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03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含省委巡视办专项经费,其专项巡视经费单列一级预算单位核算。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支出决算总额为672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9.6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0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033.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含省委巡视专项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9.4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3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39.64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督促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438.01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4.4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0.44万元,降幅69.93%。主要原因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减少出国人数,大力压缩了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是到香港办案取证、到澳大利亚等公共资源交易考察交流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1.61万元,降幅79.25%,主要原因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和规模,公务接待费开支大幅下降。

      2015年公务接待费接待23批次172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用、交通费用;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省际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17.98万元,降幅42.60%,主要原因一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二是本年未购新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5辆(5辆待过户给省委巡视机构),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9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42.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试行)》要求,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电子化政府采购,完成了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上网合同公开和备案工作。同时,针对每一个采购项目从发出邀请指令到申报计划、签订采购合同、支付经费都留下痕迹,阳光操作。全年共完成批量采购17批次,完成商场直购采购56批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统计,委厅机关资产总值共计7395.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962.74万元,流动资产416.47元,无形资产16.12万元。省纪委监察厅年末使用车辆55辆,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9辆。为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车改后的应保留车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用于保障机关机要公文公务处理;应急公务用车2辆,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省纪委副书记工作实物保障用车4辆,用于保障其公务出行;执法执勤用车35辆,用于保障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未车改人员(单位)4辆,用于保障其公务出行;待过户给省委巡视机构5辆,实际省委巡视机构在用。

      省纪委监察厅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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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0时53分
  • 来源: 省纪委机关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序列,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会同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以及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州)及省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处)领导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的领导干部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省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重点完成工作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依规治党,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32.5%,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4.50、同比上升0.25,全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省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省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省委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出台《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彻底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严肃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深入开展剖析反思和专题警示教育,收到了触动思想、教育警醒的效果。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市(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王东明同志对市(州)党委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在省政府系统56个部门(单位)探索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分层分类推动责任具体化。全面推行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制度。重视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保持30%分值。制定《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为零的市(州)发函督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问责。

      2.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增强反腐败工作活力。省委印发市(州)、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省本级提名考察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人选。健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在部分市(州)、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案件线索协调会商和移送机制。省委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在省委办公厅等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7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出台《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228家中央驻川单位工作对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解决中央驻川单位纪律审查工作中的问题,中央驻川单位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同比分别增长124%、115%。

      3.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把正风肃纪作为经常性工作和制度性安排。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滥发钱物整治,清退收回违规资金、省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省纪委组织3轮集中督查,会同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制发《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重点解决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处了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扶贫低保等案件。

      4.聚焦纪律从严执纪,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分别占“四种形态”的47.1%、38.8%、11.7%、2.4%。健全“快进快出”“快查快结”机制,全省已结案件纪律审查平均周期在2014年同比缩短10天的基础上,2015年再缩短3天。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查整改纪律处分“打白条”“搞变通”等问题。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522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5.全面强化巡视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省委常委会、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和研究巡视工作制度。深化“四个着力”,创新方式方法,完成对11个市(州)、22个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对8个省直部门、9户省属国企、10所省属高校的专项巡视。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对策,推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金库”、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4个专项治理。巡视反馈直指问题,督促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在党内和新闻媒体“双公开”,对25个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对10个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省直单位进行督办。选聘12名厅级干部、24名处(科)级干部到巡视机构任职挂职,进一步充实巡视力量。

      6.从严教育监督干部,积极推进源头治理。采取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准则》《条例》,全省党员参与报纸和新媒体竞赛答题517万余人次,组织电视竞赛371场。以集中宣传贯彻重要党内法规为契机,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有效的组织动员,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养和纪律观念。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一片一书一网两基地”警示教育品牌,制发《深刻的反思》警示教育片500套,《忏悔实录》《南充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读本》5.5万本;改造升级省法纪教育基地和省纪检监察陈列室,组织528个单位2.9万余名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播《打虎拍蝇记》《监督进行时》《寻廉记》系列节目52期,《范仲淹廉俭绍家风》《杨升庵“四重”“四足”教子孙》等家规家风专题3期。在中央媒体刊登稿件415篇,省级主要媒体刊登稿件685篇,网络转载逾10万次,形成同频共振、和声同奏、多层传播的立体宣传格局。开展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研究起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市县三级新建反腐倡廉重要制度7800余个,各市(州)纪委清理规范性文件1748件,废止、失效率达58.4%。组织开展省属高校、省属国企、省卫生计生机构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提出防腐治腐建议90余条。各市(州)在住建、国土、交通等89个系统(单位)开展系统化防治工作,提出预防腐败建议970余条。分层分类探索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320余个,推动建立了一批重要监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工作,构建行权部门、平台管理部门、行政监察“三重”监督体系,省市县三级处理预警报警14.3万个,督办整改问题3.2万个,问责追究380余个单位、80余人。

      7.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巩固省市两级纪委“三转”成果,指导县级纪委“机构未调、职能先转”。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更加严格地修身、用权、律己。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实际,推进“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工作,选树许大勇等先进典型,以治理和防止骄气、义气、小气和暮气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谦抑品格。省纪委与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省委党校、四川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省本级脱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466人次。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全省完善监管制度19706项、新建13539项。制定《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及时查处。

      二、部门概况

      省纪委监察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收入决算总额为672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6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03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含省委巡视办专项经费,其专项巡视经费单列一级预算单位核算。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支出决算总额为672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9.6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0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033.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含省委巡视专项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9.4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3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39.64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督促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438.01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4.4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0.44万元,降幅69.93%。主要原因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减少出国人数,大力压缩了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是到香港办案取证、到澳大利亚等公共资源交易考察交流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1.61万元,降幅79.25%,主要原因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和规模,公务接待费开支大幅下降。

      2015年公务接待费接待23批次172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用、交通费用;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省际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17.98万元,降幅42.60%,主要原因一是省纪委监察厅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二是本年未购新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5辆(5辆待过户给省委巡视机构),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9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42.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试行)》要求,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电子化政府采购,完成了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上网合同公开和备案工作。同时,针对每一个采购项目从发出邀请指令到申报计划、签订采购合同、支付经费都留下痕迹,阳光操作。全年共完成批量采购17批次,完成商场直购采购56批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统计,委厅机关资产总值共计7395.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962.74万元,流动资产416.47元,无形资产16.12万元。省纪委监察厅年末使用车辆55辆,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9辆。为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车改后的应保留车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用于保障机关机要公文公务处理;应急公务用车2辆,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省纪委副书记工作实物保障用车4辆,用于保障其公务出行;执法执勤用车35辆,用于保障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未车改人员(单位)4辆,用于保障其公务出行;待过户给省委巡视机构5辆,实际省委巡视机构在用。

      省纪委监察厅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5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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