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政府网站成“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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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问责机制的同时,建立畅通有力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也刻不容缓,当基层政府网站出现“僵尸”化的苗头,公众就应能及时发现和举报,使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立即启动,及时提醒督促政府网站改进工作,防止从“僵尸苗头”发展成为“僵尸”。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通报今年一季度对全国607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的抽查结果,不合格率达18.5%。去年我国首次对政府网站进行普查,421个不合格网站中83%集中在县级以下。本次抽查发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是基层政府网站的顽疾,一些政府网站访问量极低,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僵尸”。

  政府网站是行政效能的网络化延伸,承担着公开政府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加强官民沟通、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然而,一些基层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态度消极,甚至成为冷冰冰的“僵尸”,不但影响了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效果,还让政府形象受损。国务院办公厅多次要求对各级政府网站严格监督检查,但政府网站治理效果尚不明显,一些政府网站长期“休眠”,或处于“长草”状态。部分政府网站“只做门脸建设”,还有一些政府网站“以不变应万变”,虽经多次督促整改,仍然仅展示多年以前的办事服务资源,相应的办事要求、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均未进行更新。一些地方政府网站长期无人问津,完全沦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政务信息公开是打造高效、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措施,也是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力保障。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些政府网站之所以成为“僵尸”,问责机制失灵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法规当儿戏,问责成泡影,很可能导致法不责众或惩处乏力,使政府信息公开长期停留在“一纸空文”的境地。

  一些基层政府网站成为“僵尸”,应当视为一个严重的公共事件,引起足够的警醒和反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既然规定了问责制,问责制的亮剑就应当是一剂清醒剂。为此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怠慢、推诿,对措施不力、置若罔闻者须严格追究责任,用铁律问责来唤醒“沉睡”的政府网站。

  一些基层政府网站成为“僵尸”,应当视为一种“行政耻辱”。在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问责机制的同时,建立畅通有力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也刻不容缓,当基层政府网站出现“僵尸”化的苗头,公众就应能及时发现和举报,使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立即启动,及时提醒督促政府网站改进工作,防止从“僵尸苗头”发展成为“僵尸”。

  网络信息时代,政府部门不能总是“缄默不语”,而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发出声音,让公众享受到便捷的信息化服务。基层政府网站建得好不好,主要应当由群众说了算,如果群众评议办得不好,就要拿出整改措施,多次整改仍不满意的,对相关负责人应有“一票否决”之类惩戒措施。如果“僵尸网站”迟迟不能唤醒,那就说明已经没必要继续存在,该撤并的就要撤并,该注销的就要注销。如此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祭起问责追究的利剑,基层政府网站建设才能产生推力和后劲,一些“僵尸网站”被唤醒之后,才能步入健康运转的轨道。
责任编辑:刘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