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1时40分
  • 来源: 省民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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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民开办)是根据1991年,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等36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川人发〔2006〕51号)确定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履行统管四川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统筹监管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等职责。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建议意见。

      目前,根据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十二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强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力度,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水、小桥、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小流域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及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复核,对项目组织、公示、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紧扣一条主线,全力推进扶贫攻坚

      2016年,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和切实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扶贫攻坚重大安排部署,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工作主线,服从服务于“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精准选择帮扶对象和帮扶项目,将有限的资金进行精准投入,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监管措施精准,让每一分钱都产生好的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2、围绕两大重点,科学确定项目投向

      两项资金投入将始终坚持“帮穷扶困、惠济民众”这一基本原则,围绕两大重点,科学确定项目投向:一是始终围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这一重点,切实加大农牧区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四小”工程等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对象锁定上,选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办的事,确保贫困人口优先扶持、优先受益。二是始终围绕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这一重点,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乡村旅游基地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积极培育农牧民增收支柱产业,开辟脱贫增收渠道,有效帮助贫困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3、完善三项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一)完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管理模式,完善两项资金管理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机制,推行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两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确保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新要求精准对接,不断推动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督导检查机制。把握适应新常态,准确定位职能,及时修订项目督导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核检查、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追踪问效等多种督查方式,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管,建立项目及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防止擅自调整项目、扩大或缩小项目覆盖面、降低或提高补助标准,防止贪污、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成见效。

      (三)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两资项目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做到与资金计划分配挂钩。

      4、注重四个兼顾,强化项目督导工作

      进一步强化项目督导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督导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两资项目督导工作。

      (一)面线兼顾。在全面督导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做到面线互动。

      (二)大小兼顾。在做好对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大的民生工程督导的同时,不放松对投资规模较小、相对分散的“四小”工程等两资项目的督导。

      (三)集散兼顾。在开展好年中、年终等大规模专项督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开展督导。

      (四)新旧兼顾。在加强对当年安排的项目督导的同时,继续做好跨年度项目的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5、实施五类项目,服务发展民生稳定

      (一)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拟安排三州开发资金3130万元,解决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工程。将进一步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彝家新寨、藏家新居等项目建设要求,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民居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等,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切实注重以新村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明确要求每个新村要有民族团结教育的阵地,要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日常行为习惯有机结合,努力形成村与村、组与组、邻里之间、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团结浓厚氛围。

      (三)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工程。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渠道,切实帮助农牧民群众实现大幅增收。两项资金将立足民族地区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注重把发展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工程,重点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项目,做强农牧民增收的产业支撑;二是实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培育农牧民增收的新亮点;三是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项目,大幅度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

      (四)民族地区“四小”工程。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四小”工程的投入范围和项目布局,按照“拾遗补缺、雪中送炭”原则和精准化要求,着眼“择重、择难、择急、择优”,拟重点投向交通、水利等业务部门未纳入规划或资金项目未能覆盖,而农牧民又亟需的项目,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四小工程”集中解决能够解决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整体效益和集中连片效益,着力解决好民族地区群众最急需、最直接、最现实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五)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将继续实施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语言文字及古籍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一是扶持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类产品创作生产帮扶项目。二是扶持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文献传承保护项目。三是扶持民族地区公益性基层骨干文艺团队、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部门概况

      省民开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民开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05.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万元,专项支出2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两项资金项目监管督查、投向调研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省民开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房物管费、公务用车维护及运行、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3.0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2016年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计划用于各州市相关部门来我办开展两项资金项目库优化、项目衔接,与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两项资金项目管理衔接工作等有关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正常公务活动及到基层调研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用车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4.07万元。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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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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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1时40分
  • 来源: 省民开办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民开办)是根据1991年,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等36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川人发〔2006〕51号)确定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履行统管四川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统筹监管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等职责。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建议意见。

      目前,根据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十二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强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力度,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水、小桥、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小流域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及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复核,对项目组织、公示、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紧扣一条主线,全力推进扶贫攻坚

      2016年,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和切实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扶贫攻坚重大安排部署,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工作主线,服从服务于“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精准选择帮扶对象和帮扶项目,将有限的资金进行精准投入,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监管措施精准,让每一分钱都产生好的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2、围绕两大重点,科学确定项目投向

      两项资金投入将始终坚持“帮穷扶困、惠济民众”这一基本原则,围绕两大重点,科学确定项目投向:一是始终围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这一重点,切实加大农牧区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四小”工程等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对象锁定上,选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办的事,确保贫困人口优先扶持、优先受益。二是始终围绕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这一重点,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乡村旅游基地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积极培育农牧民增收支柱产业,开辟脱贫增收渠道,有效帮助贫困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3、完善三项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一)完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管理模式,完善两项资金管理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机制,推行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两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确保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新要求精准对接,不断推动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督导检查机制。把握适应新常态,准确定位职能,及时修订项目督导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核检查、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追踪问效等多种督查方式,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管,建立项目及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防止擅自调整项目、扩大或缩小项目覆盖面、降低或提高补助标准,防止贪污、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成见效。

      (三)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两资项目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做到与资金计划分配挂钩。

      4、注重四个兼顾,强化项目督导工作

      进一步强化项目督导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督导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两资项目督导工作。

      (一)面线兼顾。在全面督导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做到面线互动。

      (二)大小兼顾。在做好对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大的民生工程督导的同时,不放松对投资规模较小、相对分散的“四小”工程等两资项目的督导。

      (三)集散兼顾。在开展好年中、年终等大规模专项督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开展督导。

      (四)新旧兼顾。在加强对当年安排的项目督导的同时,继续做好跨年度项目的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5、实施五类项目,服务发展民生稳定

      (一)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拟安排三州开发资金3130万元,解决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工程。将进一步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彝家新寨、藏家新居等项目建设要求,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民居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等,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切实注重以新村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明确要求每个新村要有民族团结教育的阵地,要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日常行为习惯有机结合,努力形成村与村、组与组、邻里之间、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团结浓厚氛围。

      (三)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工程。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渠道,切实帮助农牧民群众实现大幅增收。两项资金将立足民族地区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注重把发展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工程,重点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项目,做强农牧民增收的产业支撑;二是实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培育农牧民增收的新亮点;三是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项目,大幅度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

      (四)民族地区“四小”工程。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四小”工程的投入范围和项目布局,按照“拾遗补缺、雪中送炭”原则和精准化要求,着眼“择重、择难、择急、择优”,拟重点投向交通、水利等业务部门未纳入规划或资金项目未能覆盖,而农牧民又亟需的项目,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四小工程”集中解决能够解决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整体效益和集中连片效益,着力解决好民族地区群众最急需、最直接、最现实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五)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将继续实施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语言文字及古籍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一是扶持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类产品创作生产帮扶项目。二是扶持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文献传承保护项目。三是扶持民族地区公益性基层骨干文艺团队、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部门概况

      省民开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民开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05.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万元,专项支出2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两项资金项目监管督查、投向调研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省民开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房物管费、公务用车维护及运行、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3.0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2016年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计划用于各州市相关部门来我办开展两项资金项目库优化、项目衔接,与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两项资金项目管理衔接工作等有关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正常公务活动及到基层调研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用车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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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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