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图书馆文献受赠办法

  • 2016年01月27日 15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图书馆网站
  • 【字体:
  •   四川省图书馆是为公众服务的文献信息基地,获取捐赠是文献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我馆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慷慨捐赠图书、期刊等各种载体文献,为了更好地做好捐赠工作,将我馆文献捐赠办法公布如下:

      一、收藏原则

      1.我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如: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中外历史文献、地方文献等,每种文献复本以1-5册为宜。凡我馆缺藏、属我馆馆藏特色范畴及复本量不足的文献,将重点考虑入藏。

      2.捐赠文献除正式出版物(不包含教材、教辅)之外,有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会议文献、科技报告、家谱、手稿、内部资料等非正式出版物也属我馆收藏范围。

      3.捐赠文献内容完整、品相基本完好,内容陈旧、不具有传播价值、不成套、脏乱破损等一般不纳入馆藏。

      4.捐赠文献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四川省图书馆所有。

      5.对于已完善捐赠手续并已入藏的获赠文献,我馆没有将其归还捐赠者的义务;我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超出入藏足够复本或不属于馆藏范围的文献进行处理,其方式为剔除或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6.我馆对于信息来源存疑的图书原则上谢绝接受。

      二、收藏办法

      1.捐赠文献凡符合我馆入藏标准而我馆还缺藏的,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我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捐赠文献虽然符合我馆入藏标准,但我馆已有收藏,只入藏复本数量不足的,将按馆定入藏复本数量和既定入藏处,分别入藏,我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收藏证书”。

      3.不定期将捐赠信息发布到我馆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宣传和感谢。

      三、受赠方式

      1.亲自赠送:捐赠者可亲自将捐赠文献直接送至四川省图书馆相关部门办理捐赠事宜。

      2.邮寄赠送:捐赠者可通过邮寄方式实现捐赠。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机构及个人大批捐赠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四、联系方式

      1.中外古籍、民国文献、建国前方志及家谱等文献。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特藏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特藏部,电话:028-86660363。

      2.建国后方志、家谱、川籍人士著作、川版图书、四川地方史料等文献。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参考咨询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参考咨询部,电话:028-86676786。

      3.中文图书。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文献资源建设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文献资源建设部,电话:028-86659616。

      4.中文期刊报纸、外文期刊报纸、外文图书。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报刊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报刊部,电话:028-8671 5732。

      5.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信息技术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信息技术部,电话:028-86713056。

      6.非正式出版物请按所涉内容分寄各部。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图书馆文献受赠办法

  • 2016年01月27日 15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图书馆网站
  •   四川省图书馆是为公众服务的文献信息基地,获取捐赠是文献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我馆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慷慨捐赠图书、期刊等各种载体文献,为了更好地做好捐赠工作,将我馆文献捐赠办法公布如下:

      一、收藏原则

      1.我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如: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中外历史文献、地方文献等,每种文献复本以1-5册为宜。凡我馆缺藏、属我馆馆藏特色范畴及复本量不足的文献,将重点考虑入藏。

      2.捐赠文献除正式出版物(不包含教材、教辅)之外,有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会议文献、科技报告、家谱、手稿、内部资料等非正式出版物也属我馆收藏范围。

      3.捐赠文献内容完整、品相基本完好,内容陈旧、不具有传播价值、不成套、脏乱破损等一般不纳入馆藏。

      4.捐赠文献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四川省图书馆所有。

      5.对于已完善捐赠手续并已入藏的获赠文献,我馆没有将其归还捐赠者的义务;我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超出入藏足够复本或不属于馆藏范围的文献进行处理,其方式为剔除或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6.我馆对于信息来源存疑的图书原则上谢绝接受。

      二、收藏办法

      1.捐赠文献凡符合我馆入藏标准而我馆还缺藏的,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我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捐赠文献虽然符合我馆入藏标准,但我馆已有收藏,只入藏复本数量不足的,将按馆定入藏复本数量和既定入藏处,分别入藏,我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收藏证书”。

      3.不定期将捐赠信息发布到我馆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宣传和感谢。

      三、受赠方式

      1.亲自赠送:捐赠者可亲自将捐赠文献直接送至四川省图书馆相关部门办理捐赠事宜。

      2.邮寄赠送:捐赠者可通过邮寄方式实现捐赠。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机构及个人大批捐赠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四、联系方式

      1.中外古籍、民国文献、建国前方志及家谱等文献。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特藏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特藏部,电话:028-86660363。

      2.建国后方志、家谱、川籍人士著作、川版图书、四川地方史料等文献。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参考咨询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参考咨询部,电话:028-86676786。

      3.中文图书。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文献资源建设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文献资源建设部,电话:028-86659616。

      4.中文期刊报纸、外文期刊报纸、外文图书。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报刊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报刊部,电话:028-8671 5732。

      5.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寄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4号四川省图书馆。收件人:信息技术部(收)。邮编610015;咨询部门:信息技术部,电话:028-86713056。

      6.非正式出版物请按所涉内容分寄各部。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