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8月28日 11时10分
  • 来源: 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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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文化厅,为政府组成部门。文化厅挂四川省文物局牌子。我厅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

      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0余次,集中学习时间达20天以上,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全面贯彻习总书记论文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从党组到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做到学习自觉,学以致用。在第一、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全省文化系统上下联动、无缝衔接,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查摆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强化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正风肃纪。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作风建设见成效,2014年厅机关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列全省第11名。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文化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开展“文化法治建设”系列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团结和谐、昂扬奋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工作优势,围绕“中国梦”主题和省委省政府“三大战略”、“两个跨越”的中心工作,组织创作、排演一批优秀剧节目。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开门”办节。全省各级文艺院团、文化志愿服务协会、文化志愿者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进寺庙、进工地)文化活动。全省新春惠民演出达12600余场(次),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达31000余场(次),受惠群众达3500万人(次)。

      2、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文化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完成省文化厅(四川省文物局)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划分、流程规范等工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落实省直院团专项扶持资金2443万元,《四川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专项方案》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制院团生产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四川省歌舞剧院完成下乡演出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0%,完成商业演出场次翻两番并成功开拓国际市场。四川交响乐团推出“音乐之家”惠民演出,发放“文化惠民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启动省文化馆和四川博物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四川省文物总店、博文集团转企改制工作。全省各基层文化单位积极改革探索,宜宾市珙县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

      转变文化管理方式。编制全省文化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厅本级审批项目下放2项、取消4项、划转1项。全面清理省本级文化行政审批前置条件,124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2014年,文化厅窗口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100%。改革文化产品评奖评价机制。出台《关于文华奖、群星奖表扬奖励的实施意见》。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对参演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获奖作品、个人、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加大对舞台艺术剧目创作生产的规范和扶持力度,集中出台了《舞台艺术剧目创作生产论证评估办法》等一批管理办法。优化文化类社会组织制度设计,推动筹建成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四川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协会。

      积极推动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完成《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正、《四川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废止。加快推进四川非遗立法进程,深入开展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调研工作,《条例(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启动《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前期调研。

      提高文化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论证工作。全年共开展《文化建设对推动经济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研究》、《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协调机制建设调研》等多项专题调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文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文化厅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构建覆盖广泛、运作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信息传播体系。厅网站绩效评估位列省直部门11名。

      3、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省级重点工程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大剧院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新馆、省非遗保护中心工程加紧做好收尾工作。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试点建成331个“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市民艺术学校”、“文化茶园”、“文化客栈”等新型文化阵地。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成果显著。南充市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覆盖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省16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7个街道社区文化中心迈入国家等级站(中心)行列,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针对特殊省情和“三区”现状,创新思路反弹琵琶,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富民安康、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牧民定居、彝家新寨等重大民生工程紧密结合一体建设,配送流动舞台车、图书流转车193辆。继续做好全省22家美术馆、188个图书馆、205个文化馆、89个博物馆、4595个文化站、5万多个村文化室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开展2014-2016年度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评选出206个“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都市金牛区、遂宁市蓬溪县等27个县区被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组织示范性活动,带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开展群众文化活动6万多场,举办群众艺术培训2.6万班次,惠及群众6000万人次。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制度,200多支文化志愿者协会和团队、5.3万余名文化志愿者,承接了大量政府文化惠民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内蒙行、汉藏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以“大讲堂、大舞台、大展台”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化艺术交流。在全省广泛开展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采取上门服务、网络服务和流动服务等形式,为农民工、留守学生(儿童)提供“关爱农民工八个一文化免费套餐”。省图书馆结合新馆建设工作为农民工赠送文化礼包、举办公益讲座,举办“文化惠民关爱未来”活动,为留守儿童赠送图书、读书卡等。

      4、明确导向、搭建平台,艺术创作生产全面繁荣。

      实施精品战略,现实主义和四川特色艺术创作生产更加繁荣。紧扣“中国梦”主题,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等重大题材,全年新创《辉映羌山》、《国乐丹青》、《毕世祥》、《尘埃落定》等大型剧目15台,复排川剧《卧虎令》、话剧《第二十九棵树》、话剧《活在阳光下》、交响乐《中国梦》等剧目10余台。在国内重大文艺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四川曲艺研究院两名演员获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表演奖、新人奖。四川豫剧团《父亲》获第三届中国豫剧节剧目奖。省川剧院《易胆大》在第四届全国优秀地方戏展演上深受观众喜爱。自贡市杂技团获西班牙国际马戏节金奖,遂宁市杂技团获得蒙特卡洛国际马戏节银小丑奖,资中县木偶剧团获得全国木偶皮影中青年技艺大赛银奖。新创剧目《苏武》《彝红》在第二届中国歌剧节上获得多项大奖。群众艺术创作蓬勃开展,全省“群星奖”大赛共收到各类新创作品1.5万余件,评选出优秀作品548件。积极打造“巴蜀画派”,成功举办了四川省诗书画院30周年成果展、2014四川百名书画家邀请展活动。3个项目列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资助金额373万元。

      搭建艺术展演平台,成功举办首届四川省农民艺术节暨民间艺术节、第七届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第四届嘉陵江合唱艺术节、第四届中国诗歌节、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等重大艺术活动。首届农民艺术节暨民间艺术累计有50余万名群众现场观看演出和展览。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演出舞台精品节目14台,组织展览美术、书法、摄影精品600余件,通过现场及电视观看艺术节演展的群众达到110万人次。成功举办四川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我们的中国梦•优秀新剧目演出季”暨第三届四川文华奖评选,来自全省省市级院团、艺术高等院校和企业艺术院团的22台剧目演出27场,历时三个月,在全省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彦蓉副省长批示此次演出季“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形式鲜活生动,为文化育民、惠民、乐民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好艺术普及,实施“百县戏剧普及”、“千校传统戏曲教育”工程,开展“文化列车”、“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活动,全年赴基层开展演出活动超过3500场。

      5、融合发展、完善服务,文化产业实力不断提升。

      完善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深度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制定《四川省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重点打造83个独具四川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完善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认证和发布机制,促进我省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着力搭建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规划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新增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目前全省拥有2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65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59个项目进入国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居全国第5;3个项目进入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重点项目库;25个项目获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芦山乌木根雕艺术城等灾后重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有序推进,灌顶雪泉·康定之珠、宜宾南溪动漫游戏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实现总收入逾2000亿元,实现增加值550亿元,比2013年增长28%。。

      6、优化环境、完善管理,文化市场规范有序。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关于加强全省艺术品集中经营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内容审查专家咨询机构,健全文化产品内容审查,保障文化产品安全。推动建立文化产品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扶持建立电子艺术品商务平台。寓服务于管理,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组织举办“2014四川诚信画廊艺术精品展”和“2014四川艺术品现状和发展研讨会”。利用品牌资金对攀枝花苴却砚进行了产品宣传与推广。指导开展首届四川优秀原创绿色游戏评选活动,推动网络游戏产品的发展与提升。全省手游研发、运营企业和团队超过500家,成为我省吸引海内外投资的重要行业之一。演出市场全方位发展。商业演出场次较上一年有明显增多,旅游演出市场持续升温。2014年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8584家,新增835家,经营收入230余亿元。加强指导监督和队伍建设,举办各类综合执法培训120余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0000余人次,有效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编写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训练大纲获文化部认可。整合文化市场技术监管资源,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大平台,录入数据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以内容健康、安全生产、有序经营为重点,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元旦春节、“两会”、暑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整治行动。全年共检查文化经营场所62万家次,办理案件逾4000件,停业整顿近300家次,查办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5起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7、加强保护、合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有效推进。

      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数据整理核实有序推进。完成全省共计1199处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大遗址保护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成都平原史前城址芒城遗址保护规划、罗家坝遗址保护工程等项目完成立项上报,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通过2014年度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指导编制“古蜀文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蜀道”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前期工作。配合基本建设开展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200余项,考古发掘面积3万余平方米。成都老官山西汉木椁墓、石渠吐蕃时代石刻获评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9个村落被列入全国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名单。其中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和古蔺县二郎镇红军街社区成为全国首批51个启动该项工作的传统村落。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等14个村落进入《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剑门蜀道遗址(昭化段)、阿坝藏羌碉群、尧坝镇古建筑群、卓克基土司官寨列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剑门蜀道遗址(昭化段)成为全国10处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单位之一。“平武报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文物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文物违法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博物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州博物馆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成都博物馆、甘孜民族博物馆、绵阳博物馆主体工程竣工,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德阳市博物馆基建工程有序推进,广安博物馆建设及场地景观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全省已审核备案的博物馆纪念馆248家,比上年增加7家,开放基本陈列223个、临时展览221个,全年接待观众逾5000万人次。组织实施绵阳博物馆馆藏铁器修复等13个文物技术保护项目,指导四川博物院、成都博物馆等启动实施预防性保护项目。汶川地震遗址遗迹数字化工程数据成果通过验收,全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全面完成,承担的国家文物局“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服务管理,组织举办民办博物馆负责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民办博物馆办馆水平和服务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完善。充分发挥非遗名录政府权威认定和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和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新增19个项目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正式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36项)和前三批省级非遗名录扩展项目(26项)。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39个,省级非遗项目522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2人,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4家企业被文化部评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目前我省已有7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评定了23个企业(单位)为首批省级非遗传习基地、16个企业(单位)为第二批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成都文殊坊非遗主题街区成为全国非遗保护传承和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新亮点。4个非遗项目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储备库。我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城镇化进程中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典范,四川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广,受到文化部充分肯定。摩梭家园建设和摩梭文化保护稳步推进。创新非遗保护思路,成功承办了全国文化厅(局)长非遗保护高级研修班和西部省(区)非遗保护干部培训班。大力提升非遗传播水平,与四川新闻网合作“记忆四川”非遗主题网站正式开通,在全国率先开辟了全面、专业、系统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工作成就的省级非遗网站。“非遗传承在社区”、“民间文化手艺广场汇”和农民“达人秀”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

      古籍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审校完成7613条古籍数据,组织参加全国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报送珍贵古籍名录77条,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家;推进古籍善本再造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加强古籍保护人才队伍培训,举办古籍保护与服务工作研讨会,培训专业人员100余人,组织参加汉藏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宗教寺庙古籍普查调研。

      8、服务大局、打造品牌,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成果丰硕。

      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文化交流项目,打造四川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参与“中俄两河流域合作计划”,制定四川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文化交流方案,选派青年艺术工作者参加俄中中青年论坛。参与文化部“欢乐春节”框架活动,组派9个院团分赴6个国家开展演出活动。参与中韩“2014年度有关人文纽带项目”、“纪念中法建交50周年文化活动”框架活动,圆满完成承担项目。成功举办四川(南充)法国周、中国(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成都国际青年音乐周。《神秘的古蜀文化》文物赴美巡展引起轰动,接待观众逾10万人次。《万里江山频入梦—两岸张大千辞世三十周年纪念展》在台北历史博物馆展出受到好评。

      大力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参与制定《四川省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细化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扶持政策。主动为省内文化企业搭建走出去“平台”。组织企业观摩香港国际授权展、台北国际礼品展;邀请外国驻成都总领馆文化官员参观诚信画廊艺术精品展,促成艺术品经纪机构与驻川领事馆的直接沟通;推动自贡春苗杂技团和香港娱乐公司开展长期合作。大力支持文化机构自主拓展国际市场。省歌舞剧院成功开拓俄罗斯及东欧演出市场、省川剧院与比利时营销机构合作创办川剧英文网、自贡新亚彩灯拓展美国和英国商展市场。提升省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组织省内文化创意企业及相关单位观摩香港国际授权展、台北国际礼品展,学习港台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先进经验。

      全省共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演展项目245项,参与文化交流人数为2749人;在境外举办703场(天)展演活动,海外观众达1520万人次;在省内举办涉外和港澳台文化展演7228场(天)。

      9、强化服务,提升能力,文化政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保障文化投入。芦山地震灾后重建133个公共文化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总投资15508万元,完工107个,完工率80.45%,完成投资9201万元,占估算投资59.33%;13个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投资27423万元,完成投资7905万元,占估算投资28.83%;10个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投资65910万元,完成投资27018万元,占估算投资40.99%。全力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文化专项资金10.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2亿元。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优化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大力开展干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共举办28期培训班,培训干部人才2400余人次;加大省级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训力度,共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荣誉称号人选39人,选派28批优秀文艺人才115人参加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培训。深入开展“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全面完成2013年度“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部署开展了2014年“三区计划”专项工作,两年共选派1001名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县开展文化服务,为“三区”县培养急需的文化人才360名,成效显著,获得文化部肯定。

      规范政务运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文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文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文化厅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构建覆盖广泛、运作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信息传播体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共188个公共图书馆全部建成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精简会风文风,2014年会议同比减少28%,发文减少6%。建立财务管理考评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经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7%。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面排查清理厅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到位

      10、巩固成果,推进落实,自觉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积聚能量。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成果,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川委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强化对干部人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文艺评奖评审的监督。强化对厅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对7个单位法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治理,对19个单位进行了正风肃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督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省纪委廉政文化精品库选送151个作品,新涌现廉政小品《新官上任》、《一把钥匙》等优秀作品。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文化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17,586.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236.89万元,事业收入7,944.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7万元,其他收入3,745.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17.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729.21万元。

      2014年省文化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17,5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教育支出8,618.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07.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9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10万元,其他支出358.91万元,事业单位结余分配71.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163.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出。

      (二)教育支出4,099.7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经费、图书及教学设备购置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1,046.4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单位日常运行以及科研单位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458.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及搬迁,书画美术馆、非遗馆、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考古发掘、送文化下基层,文艺作品创作和展览展演等方面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5.6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8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714.13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350.2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交响乐团离休人员困难补助,四川博物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和四川省曲艺研究院这三个单位的职工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文化厅因公出国(境)费29.1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干部出访的有关规定,从严审核,进一步控制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2014年文化厅因公出国(境)团组13次,因公出国(境)16人次,实际发生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支出29.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支出22.7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加拿大蒙特利尔国家艺术节、韩国安东国际面具舞节,筹备中尼建交60周年纪念活动,神秘的古蜀文化赴美展览,国际图联会议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出。二是境外培训费6.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31.9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14年文化厅执行公务和开展对外文化宣传交流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31.97万元,共接待195批次、1630人次。一是外事接待费支出2.12万元,接待5批次、40人次,主要用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艺术馆博物馆年度合作项目、卡地亚展和国外友人来川遴选节目等活动支出。二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85万元,接待190批次、1590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文化活动接待费21.3万元,省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接待费8.5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5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2.8%,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按规定配备了一辆纪检监察执法执勤用车。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17.9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法执勤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底,文化厅现有公务用车107辆,纪检监察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轿车6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24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88.55万元,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文化文物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价、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1.文化厅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文化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文化厅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文化厅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文化厅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文化厅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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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
    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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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8月28日 11时10分
  • 来源: 文化厅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文化厅,为政府组成部门。文化厅挂四川省文物局牌子。我厅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

      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0余次,集中学习时间达20天以上,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全面贯彻习总书记论文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从党组到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做到学习自觉,学以致用。在第一、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全省文化系统上下联动、无缝衔接,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查摆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强化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正风肃纪。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作风建设见成效,2014年厅机关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列全省第11名。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文化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开展“文化法治建设”系列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团结和谐、昂扬奋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工作优势,围绕“中国梦”主题和省委省政府“三大战略”、“两个跨越”的中心工作,组织创作、排演一批优秀剧节目。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开门”办节。全省各级文艺院团、文化志愿服务协会、文化志愿者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进寺庙、进工地)文化活动。全省新春惠民演出达12600余场(次),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达31000余场(次),受惠群众达3500万人(次)。

      2、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文化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完成省文化厅(四川省文物局)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划分、流程规范等工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落实省直院团专项扶持资金2443万元,《四川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专项方案》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制院团生产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四川省歌舞剧院完成下乡演出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0%,完成商业演出场次翻两番并成功开拓国际市场。四川交响乐团推出“音乐之家”惠民演出,发放“文化惠民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启动省文化馆和四川博物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四川省文物总店、博文集团转企改制工作。全省各基层文化单位积极改革探索,宜宾市珙县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

      转变文化管理方式。编制全省文化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厅本级审批项目下放2项、取消4项、划转1项。全面清理省本级文化行政审批前置条件,124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2014年,文化厅窗口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100%。改革文化产品评奖评价机制。出台《关于文华奖、群星奖表扬奖励的实施意见》。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对参演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获奖作品、个人、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加大对舞台艺术剧目创作生产的规范和扶持力度,集中出台了《舞台艺术剧目创作生产论证评估办法》等一批管理办法。优化文化类社会组织制度设计,推动筹建成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四川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协会。

      积极推动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完成《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正、《四川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废止。加快推进四川非遗立法进程,深入开展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调研工作,《条例(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启动《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前期调研。

      提高文化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论证工作。全年共开展《文化建设对推动经济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研究》、《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协调机制建设调研》等多项专题调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文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文化厅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构建覆盖广泛、运作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信息传播体系。厅网站绩效评估位列省直部门11名。

      3、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省级重点工程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大剧院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新馆、省非遗保护中心工程加紧做好收尾工作。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试点建成331个“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市民艺术学校”、“文化茶园”、“文化客栈”等新型文化阵地。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成果显著。南充市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覆盖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省16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7个街道社区文化中心迈入国家等级站(中心)行列,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针对特殊省情和“三区”现状,创新思路反弹琵琶,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富民安康、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牧民定居、彝家新寨等重大民生工程紧密结合一体建设,配送流动舞台车、图书流转车193辆。继续做好全省22家美术馆、188个图书馆、205个文化馆、89个博物馆、4595个文化站、5万多个村文化室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开展2014-2016年度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评选出206个“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都市金牛区、遂宁市蓬溪县等27个县区被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组织示范性活动,带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开展群众文化活动6万多场,举办群众艺术培训2.6万班次,惠及群众6000万人次。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制度,200多支文化志愿者协会和团队、5.3万余名文化志愿者,承接了大量政府文化惠民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内蒙行、汉藏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以“大讲堂、大舞台、大展台”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化艺术交流。在全省广泛开展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采取上门服务、网络服务和流动服务等形式,为农民工、留守学生(儿童)提供“关爱农民工八个一文化免费套餐”。省图书馆结合新馆建设工作为农民工赠送文化礼包、举办公益讲座,举办“文化惠民关爱未来”活动,为留守儿童赠送图书、读书卡等。

      4、明确导向、搭建平台,艺术创作生产全面繁荣。

      实施精品战略,现实主义和四川特色艺术创作生产更加繁荣。紧扣“中国梦”主题,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等重大题材,全年新创《辉映羌山》、《国乐丹青》、《毕世祥》、《尘埃落定》等大型剧目15台,复排川剧《卧虎令》、话剧《第二十九棵树》、话剧《活在阳光下》、交响乐《中国梦》等剧目10余台。在国内重大文艺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四川曲艺研究院两名演员获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表演奖、新人奖。四川豫剧团《父亲》获第三届中国豫剧节剧目奖。省川剧院《易胆大》在第四届全国优秀地方戏展演上深受观众喜爱。自贡市杂技团获西班牙国际马戏节金奖,遂宁市杂技团获得蒙特卡洛国际马戏节银小丑奖,资中县木偶剧团获得全国木偶皮影中青年技艺大赛银奖。新创剧目《苏武》《彝红》在第二届中国歌剧节上获得多项大奖。群众艺术创作蓬勃开展,全省“群星奖”大赛共收到各类新创作品1.5万余件,评选出优秀作品548件。积极打造“巴蜀画派”,成功举办了四川省诗书画院30周年成果展、2014四川百名书画家邀请展活动。3个项目列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资助金额373万元。

      搭建艺术展演平台,成功举办首届四川省农民艺术节暨民间艺术节、第七届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第四届嘉陵江合唱艺术节、第四届中国诗歌节、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等重大艺术活动。首届农民艺术节暨民间艺术累计有50余万名群众现场观看演出和展览。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演出舞台精品节目14台,组织展览美术、书法、摄影精品600余件,通过现场及电视观看艺术节演展的群众达到110万人次。成功举办四川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我们的中国梦•优秀新剧目演出季”暨第三届四川文华奖评选,来自全省省市级院团、艺术高等院校和企业艺术院团的22台剧目演出27场,历时三个月,在全省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彦蓉副省长批示此次演出季“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形式鲜活生动,为文化育民、惠民、乐民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好艺术普及,实施“百县戏剧普及”、“千校传统戏曲教育”工程,开展“文化列车”、“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活动,全年赴基层开展演出活动超过3500场。

      5、融合发展、完善服务,文化产业实力不断提升。

      完善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深度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制定《四川省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重点打造83个独具四川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完善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认证和发布机制,促进我省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着力搭建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规划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新增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目前全省拥有2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65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59个项目进入国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居全国第5;3个项目进入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重点项目库;25个项目获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芦山乌木根雕艺术城等灾后重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有序推进,灌顶雪泉·康定之珠、宜宾南溪动漫游戏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实现总收入逾2000亿元,实现增加值550亿元,比2013年增长28%。。

      6、优化环境、完善管理,文化市场规范有序。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关于加强全省艺术品集中经营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内容审查专家咨询机构,健全文化产品内容审查,保障文化产品安全。推动建立文化产品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扶持建立电子艺术品商务平台。寓服务于管理,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组织举办“2014四川诚信画廊艺术精品展”和“2014四川艺术品现状和发展研讨会”。利用品牌资金对攀枝花苴却砚进行了产品宣传与推广。指导开展首届四川优秀原创绿色游戏评选活动,推动网络游戏产品的发展与提升。全省手游研发、运营企业和团队超过500家,成为我省吸引海内外投资的重要行业之一。演出市场全方位发展。商业演出场次较上一年有明显增多,旅游演出市场持续升温。2014年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8584家,新增835家,经营收入230余亿元。加强指导监督和队伍建设,举办各类综合执法培训120余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0000余人次,有效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编写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训练大纲获文化部认可。整合文化市场技术监管资源,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大平台,录入数据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以内容健康、安全生产、有序经营为重点,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元旦春节、“两会”、暑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整治行动。全年共检查文化经营场所62万家次,办理案件逾4000件,停业整顿近300家次,查办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5起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7、加强保护、合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有效推进。

      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数据整理核实有序推进。完成全省共计1199处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大遗址保护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成都平原史前城址芒城遗址保护规划、罗家坝遗址保护工程等项目完成立项上报,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通过2014年度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指导编制“古蜀文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蜀道”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前期工作。配合基本建设开展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200余项,考古发掘面积3万余平方米。成都老官山西汉木椁墓、石渠吐蕃时代石刻获评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9个村落被列入全国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名单。其中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和古蔺县二郎镇红军街社区成为全国首批51个启动该项工作的传统村落。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等14个村落进入《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剑门蜀道遗址(昭化段)、阿坝藏羌碉群、尧坝镇古建筑群、卓克基土司官寨列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剑门蜀道遗址(昭化段)成为全国10处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单位之一。“平武报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文物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文物违法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博物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州博物馆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成都博物馆、甘孜民族博物馆、绵阳博物馆主体工程竣工,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德阳市博物馆基建工程有序推进,广安博物馆建设及场地景观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全省已审核备案的博物馆纪念馆248家,比上年增加7家,开放基本陈列223个、临时展览221个,全年接待观众逾5000万人次。组织实施绵阳博物馆馆藏铁器修复等13个文物技术保护项目,指导四川博物院、成都博物馆等启动实施预防性保护项目。汶川地震遗址遗迹数字化工程数据成果通过验收,全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全面完成,承担的国家文物局“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服务管理,组织举办民办博物馆负责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民办博物馆办馆水平和服务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完善。充分发挥非遗名录政府权威认定和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和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新增19个项目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正式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36项)和前三批省级非遗名录扩展项目(26项)。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39个,省级非遗项目522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2人,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4家企业被文化部评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目前我省已有7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评定了23个企业(单位)为首批省级非遗传习基地、16个企业(单位)为第二批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成都文殊坊非遗主题街区成为全国非遗保护传承和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新亮点。4个非遗项目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储备库。我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城镇化进程中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典范,四川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广,受到文化部充分肯定。摩梭家园建设和摩梭文化保护稳步推进。创新非遗保护思路,成功承办了全国文化厅(局)长非遗保护高级研修班和西部省(区)非遗保护干部培训班。大力提升非遗传播水平,与四川新闻网合作“记忆四川”非遗主题网站正式开通,在全国率先开辟了全面、专业、系统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工作成就的省级非遗网站。“非遗传承在社区”、“民间文化手艺广场汇”和农民“达人秀”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

      古籍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审校完成7613条古籍数据,组织参加全国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报送珍贵古籍名录77条,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家;推进古籍善本再造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加强古籍保护人才队伍培训,举办古籍保护与服务工作研讨会,培训专业人员100余人,组织参加汉藏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宗教寺庙古籍普查调研。

      8、服务大局、打造品牌,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成果丰硕。

      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文化交流项目,打造四川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参与“中俄两河流域合作计划”,制定四川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文化交流方案,选派青年艺术工作者参加俄中中青年论坛。参与文化部“欢乐春节”框架活动,组派9个院团分赴6个国家开展演出活动。参与中韩“2014年度有关人文纽带项目”、“纪念中法建交50周年文化活动”框架活动,圆满完成承担项目。成功举办四川(南充)法国周、中国(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成都国际青年音乐周。《神秘的古蜀文化》文物赴美巡展引起轰动,接待观众逾10万人次。《万里江山频入梦—两岸张大千辞世三十周年纪念展》在台北历史博物馆展出受到好评。

      大力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参与制定《四川省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细化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扶持政策。主动为省内文化企业搭建走出去“平台”。组织企业观摩香港国际授权展、台北国际礼品展;邀请外国驻成都总领馆文化官员参观诚信画廊艺术精品展,促成艺术品经纪机构与驻川领事馆的直接沟通;推动自贡春苗杂技团和香港娱乐公司开展长期合作。大力支持文化机构自主拓展国际市场。省歌舞剧院成功开拓俄罗斯及东欧演出市场、省川剧院与比利时营销机构合作创办川剧英文网、自贡新亚彩灯拓展美国和英国商展市场。提升省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组织省内文化创意企业及相关单位观摩香港国际授权展、台北国际礼品展,学习港台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先进经验。

      全省共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演展项目245项,参与文化交流人数为2749人;在境外举办703场(天)展演活动,海外观众达1520万人次;在省内举办涉外和港澳台文化展演7228场(天)。

      9、强化服务,提升能力,文化政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保障文化投入。芦山地震灾后重建133个公共文化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总投资15508万元,完工107个,完工率80.45%,完成投资9201万元,占估算投资59.33%;13个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投资27423万元,完成投资7905万元,占估算投资28.83%;10个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全部开工,估算投资65910万元,完成投资27018万元,占估算投资40.99%。全力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文化专项资金10.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2亿元。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优化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大力开展干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共举办28期培训班,培训干部人才2400余人次;加大省级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训力度,共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荣誉称号人选39人,选派28批优秀文艺人才115人参加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培训。深入开展“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全面完成2013年度“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部署开展了2014年“三区计划”专项工作,两年共选派1001名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县开展文化服务,为“三区”县培养急需的文化人才360名,成效显著,获得文化部肯定。

      规范政务运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文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文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文化厅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构建覆盖广泛、运作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信息传播体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共188个公共图书馆全部建成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精简会风文风,2014年会议同比减少28%,发文减少6%。建立财务管理考评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经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7%。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面排查清理厅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到位

      10、巩固成果,推进落实,自觉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积聚能量。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成果,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川委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强化对干部人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文艺评奖评审的监督。强化对厅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对7个单位法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治理,对19个单位进行了正风肃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督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省纪委廉政文化精品库选送151个作品,新涌现廉政小品《新官上任》、《一把钥匙》等优秀作品。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文化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17,586.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236.89万元,事业收入7,944.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7万元,其他收入3,745.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17.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729.21万元。

      2014年省文化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17,5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教育支出8,618.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07.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9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10万元,其他支出358.91万元,事业单位结余分配71.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163.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出。

      (二)教育支出4,099.7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经费、图书及教学设备购置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1,046.4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单位日常运行以及科研单位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458.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及搬迁,书画美术馆、非遗馆、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考古发掘、送文化下基层,文艺作品创作和展览展演等方面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5.6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8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714.13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350.2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交响乐团离休人员困难补助,四川博物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和四川省曲艺研究院这三个单位的职工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文化厅因公出国(境)费29.1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干部出访的有关规定,从严审核,进一步控制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2014年文化厅因公出国(境)团组13次,因公出国(境)16人次,实际发生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支出29.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支出22.7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加拿大蒙特利尔国家艺术节、韩国安东国际面具舞节,筹备中尼建交60周年纪念活动,神秘的古蜀文化赴美展览,国际图联会议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出。二是境外培训费6.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31.9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14年文化厅执行公务和开展对外文化宣传交流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31.97万元,共接待195批次、1630人次。一是外事接待费支出2.12万元,接待5批次、40人次,主要用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艺术馆博物馆年度合作项目、卡地亚展和国外友人来川遴选节目等活动支出。二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85万元,接待190批次、1590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文化活动接待费21.3万元,省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接待费8.5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5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2.8%,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按规定配备了一辆纪检监察执法执勤用车。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17.9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法执勤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底,文化厅现有公务用车107辆,纪检监察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轿车6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24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88.55万元,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文化文物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价、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1.文化厅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文化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文化厅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文化厅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文化厅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文化厅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
    四川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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