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8月28日 11时01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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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省委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动“两个跨越”的要求,四川加快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完成水利投资286亿元,争取中央下达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长35%,四川成为建国以来争取中央水利资金突破100亿元的唯一省份。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36亿立方米,为年度目标的106%;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2万亩,为年度目标的113%。各项水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全力推进骨干工程。全年完成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全省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东河等10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全省涝区基本情况和涝区区划编制工作;全年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大中型项目53个,总投资达700亿元;其中10个纳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拟建项目名录,总投资约500亿元;二郎庙、白岩滩水库等60个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省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中型水库全部开工。纳入芦山地震规划的72个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完工率、落实投资完成率实现“双过半”。二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424万人农村居民和51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年度民生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程10,541个次,排查隐患695个,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严格水土保持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执法检查600余次,监督检查成安渝高速公路、巴达铁路等生产建设项目3,000多个,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5个,开展省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66个。五是严格河道管理,完成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35个;开展采砂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嘉陵江645公里长河道广元、南充、广安三市的全部沿江县进行了全流域综合检查。六是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全年累计投入抗旱资金近2亿元,组织257万人次、抗旱设备15.24万台套、送水车0.65万辆次,浇地面积146万亩,临时解决了111万人饮水困难。有效应对了“7.9”、“7.31”、“9.13”等11次洪涝灾害,汛期因洪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不足多年均值的一成,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二、部门概况

      省水利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土保持局),其他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四川省水利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94,49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275.34万元,事业收入41,252.27万元,经营收入1,481.9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294.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036.4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2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及新增省都江堰管理局和其他水管单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

      2014年四川省水利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94,49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教育支出16,331万元,科学技术6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054.85万元,医疗卫生1,690.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81.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0,556.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1.32万元,其他支出3,301.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85.0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2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经费,二是消化存量资金,2013年“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7.9”洪灾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在2014年相应形成了工程执行进度,列入当期支出,三是2014年年中追加省都江堰管理局和其他水管单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并在2014年形成了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水利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南水北调西线调水工程对四川省水资源配置的影响研究等。

      (二)教育支出12,337.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2个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实验室设备购置,教学设备购置等学生实习训练基地建设,学校校舍及教学环境整治维护,学生就业经费、助学金,灾后恢复重建扫尾工作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579.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厌氧发酵-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基于27Be技术的紫色土典型坡耕地次降雨侵蚀产沙特征研究、岷江上游河岸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四川农田沟渠生态净化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专用设备购置经费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3.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834.7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5,581.7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支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

      (七)农林水支出101,722.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水利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检查、指导、调研等业务,病险水库整治防旱抗旱专项工作,水土保持执法、调研等。

      (八)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

      (十)住房保障支出966.7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3297.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34.2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0.4%,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9人。出国(境)团组分别组成美国、加拿大工程项目团,瑞典、冰岛、芬兰工程项目团,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工程项目团,澳大利亚、新西兰工程项目团。通过拜会了国外水利机构及专家,就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防汛抗旱、水力发电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进行了交流,对合作项目进行了初步洽谈磋商,签订了合作意向书3份,调研了先进的水利技术、管理经验等,促进了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5.4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3.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费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240批次,共计2,104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委及有关司局来川考察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交流合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3.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4.33%。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8辆,其中:轿车94辆、越野车77辆、载客汽车13辆,其他14辆。

      2014年没有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43.6万元,用于水文水资源监测、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防汛抗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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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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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8月28日 11时01分
  • 来源: 水利厅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省委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动“两个跨越”的要求,四川加快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完成水利投资286亿元,争取中央下达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长35%,四川成为建国以来争取中央水利资金突破100亿元的唯一省份。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36亿立方米,为年度目标的106%;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2万亩,为年度目标的113%。各项水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全力推进骨干工程。全年完成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全省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东河等10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全省涝区基本情况和涝区区划编制工作;全年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大中型项目53个,总投资达700亿元;其中10个纳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拟建项目名录,总投资约500亿元;二郎庙、白岩滩水库等60个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省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中型水库全部开工。纳入芦山地震规划的72个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完工率、落实投资完成率实现“双过半”。二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424万人农村居民和51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年度民生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程10,541个次,排查隐患695个,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严格水土保持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执法检查600余次,监督检查成安渝高速公路、巴达铁路等生产建设项目3,000多个,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5个,开展省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66个。五是严格河道管理,完成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35个;开展采砂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嘉陵江645公里长河道广元、南充、广安三市的全部沿江县进行了全流域综合检查。六是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全年累计投入抗旱资金近2亿元,组织257万人次、抗旱设备15.24万台套、送水车0.65万辆次,浇地面积146万亩,临时解决了111万人饮水困难。有效应对了“7.9”、“7.31”、“9.13”等11次洪涝灾害,汛期因洪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不足多年均值的一成,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二、部门概况

      省水利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土保持局),其他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四川省水利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94,49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275.34万元,事业收入41,252.27万元,经营收入1,481.9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294.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036.4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2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及新增省都江堰管理局和其他水管单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

      2014年四川省水利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94,49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教育支出16,331万元,科学技术6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054.85万元,医疗卫生1,690.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81.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0,556.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1.32万元,其他支出3,301.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85.0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2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经费,二是消化存量资金,2013年“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7.9”洪灾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在2014年相应形成了工程执行进度,列入当期支出,三是2014年年中追加省都江堰管理局和其他水管单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并在2014年形成了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水利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南水北调西线调水工程对四川省水资源配置的影响研究等。

      (二)教育支出12,337.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2个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实验室设备购置,教学设备购置等学生实习训练基地建设,学校校舍及教学环境整治维护,学生就业经费、助学金,灾后恢复重建扫尾工作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579.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厌氧发酵-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基于27Be技术的紫色土典型坡耕地次降雨侵蚀产沙特征研究、岷江上游河岸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四川农田沟渠生态净化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专用设备购置经费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3.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834.7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5,581.7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支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

      (七)农林水支出101,722.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水利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检查、指导、调研等业务,病险水库整治防旱抗旱专项工作,水土保持执法、调研等。

      (八)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

      (十)住房保障支出966.7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3297.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34.2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0.4%,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9人。出国(境)团组分别组成美国、加拿大工程项目团,瑞典、冰岛、芬兰工程项目团,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工程项目团,澳大利亚、新西兰工程项目团。通过拜会了国外水利机构及专家,就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防汛抗旱、水力发电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进行了交流,对合作项目进行了初步洽谈磋商,签订了合作意向书3份,调研了先进的水利技术、管理经验等,促进了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5.4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3.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费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240批次,共计2,104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委及有关司局来川考察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交流合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3.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4.33%。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8辆,其中:轿车94辆、越野车77辆、载客汽车13辆,其他14辆。

      2014年没有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43.6万元,用于水文水资源监测、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防汛抗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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