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单位门户网站的设置
为顺利推进第二阶段的检查整改工作,各组织单位应在报送系统中设置本级门户网站,目前发现有很多组织单位尚未设置门户网站,或将多个网站均设置成了组织单位门户网站。
由于组织单位门户网站的基本信息修改的审核,检查评分的权限均为上一级组织单位。为了不影响第二阶段的有关工作,请存在此问题的组织单位尽快核查并整改门户网站的设置。
原则上,每个组织单位均应设置1个门户网站。举例来说,在北京市海淀区组织单位账户导入的所有网站数据中,海淀区政府网站“应”设置为门户,海淀区各委办局网站“不应”设置为门户,而由于乡镇街道政府不是组织单位,因此海淀区各街道网站“不应”设置为门户。
门户网站的设置方式为:组织单位登录报送系统后,进入基本信息表数据列表,在本单位导入的数据中选择某条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的【组织单位门户】进行设置,同样方法点击【取消组织单位门户】可取消该标记状态。请注意,组织单位用户不能对非本单位导入的数据进行设置。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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