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网站首页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26
对于不合格的网站如何处理?
2015年04月19日 22时00分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
国务院办公厅在抽查核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问题需要关停的网站将向有关单位通报,通报后有关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合格后重新报备上线。问题严重,难以整改后重新上线的网站,由上级政府和部门整合到上级网站,并建立相关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80c24841674941a08df5a488c3cde6be:
网站哪些服务事项所需表格和附件不能提供下载服务的,会被扣分?
80c24841674941a08df5a488c3cde6be:
普查评分表中为什么没有设置网站个性化建设的指标?
80c24841674941a08df5a488c3cde6be:
各单位在网站普查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怎么报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对于不合格的网站如何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网站如何处理?
2015年04月19日 22时00分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在抽查核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问题需要关停的网站将向有关单位通报,通报后有关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合格后重新报备上线。问题严重,难以整改后重新上线的网站,由上级政府和部门整合到上级网站,并建立相关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