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8时19分
  • 来源: 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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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安排全省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全省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政策应用问题;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检察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5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围绕深入实施省委《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完善“两法衔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积极推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惩司法腐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维护信访人权益。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部门概况

      省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收入预算总额为18518.63万元,均是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18.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00.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518.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76.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3.37万元,专项支出9693.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检察执法办案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检察机关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下属成都铁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下属成都铁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执法办案工作任务,或用于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6079.4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运行费、一般检察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事业单位运行、机关服务管理等,保障省检察院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3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43%。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全面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4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俄罗斯团,出访俄罗斯等国家地区,拟与出访国就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检警关系、侦查取证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检察体制改革以及打击和预防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美加团组,出访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拟就民事、行政案件查办体制、机制进行探讨,并就检察业务管理、检察官制度、检察改革等相关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9%。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程序,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及省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出差、调研等事务,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内部管理制度,取消车辆购置,降低车辆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57辆,其中:轿车130辆,越野车14辆,多功能乘用车1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用于15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林业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检察院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378.19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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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8时19分
  • 来源: 省检察院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安排全省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全省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政策应用问题;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检察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5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围绕深入实施省委《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完善“两法衔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积极推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惩司法腐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维护信访人权益。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部门概况

      省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收入预算总额为18518.63万元,均是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18.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00.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518.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76.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3.37万元,专项支出9693.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检察执法办案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检察机关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下属成都铁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下属成都铁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执法办案工作任务,或用于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6079.4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运行费、一般检察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事业单位运行、机关服务管理等,保障省检察院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3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43%。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全面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4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俄罗斯团,出访俄罗斯等国家地区,拟与出访国就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检警关系、侦查取证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检察体制改革以及打击和预防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美加团组,出访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拟就民事、行政案件查办体制、机制进行探讨,并就检察业务管理、检察官制度、检察改革等相关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9%。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程序,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及省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出差、调研等事务,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内部管理制度,取消车辆购置,降低车辆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57辆,其中:轿车130辆,越野车14辆,多功能乘用车1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用于15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林业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检察院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378.19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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