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51分
  • 来源: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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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须反映在预算之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小汽车编制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7.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1.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依法建立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加强《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培训,积极推进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法制化进程,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市县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形成推进机关事务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2.强化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立足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有效降低运行成本,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行为。

      3.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规范资产处置,加强资产整合利用,推进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二是按中央和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处置取消车辆,加强保留公车的使用管理。

      三是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加快住房补贴工作进度,全面推进省级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五是结合四川特点和实际,做好“十三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节能监督指导力度,完善配套制度,推动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六是进一步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程。加强和规范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8740.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62.35万元,事业收入1968.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05.04万元,其他收入2104.79万元。相应安排2015年支出预算28740.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64.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2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0.91万元,专项支出20403.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23304.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法制化。

      基本支出4827.35万元,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476.89万元,用于保障省直机关、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节能改造、车辆保险维修等专项经费。

      (二)教育支出8435.29万元,主要用于:婴幼儿园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支出、离退休费,以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社保缴费及其他管理经费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70.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98.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较2014年预算16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工作需要及省外办批准计划实行。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德国、瑞士考察公共机构节能,赴美国、加拿大考察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二)公务接待费32万元,较2014年预算52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完善制度,优化接待批次,减少对口接待。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对口业务部门及下级单位的工作调研。

      (三)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0万元。扣除汽车大修经费10万元,2015年与2014年持平。

      2015年安排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万元,其中: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费安排980万元,主要用于在蓉省级单位编制内1860辆车辆统一保险;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4辆,安排73.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日常维护和汽车大修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全局日常运转及各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促进事业发展的专项业务工作而开支的各项运行经费合计6325.83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3.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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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51分
  • 来源: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须反映在预算之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小汽车编制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7.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1.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依法建立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加强《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培训,积极推进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法制化进程,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市县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形成推进机关事务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2.强化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立足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有效降低运行成本,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行为。

      3.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规范资产处置,加强资产整合利用,推进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二是按中央和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处置取消车辆,加强保留公车的使用管理。

      三是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加快住房补贴工作进度,全面推进省级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五是结合四川特点和实际,做好“十三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节能监督指导力度,完善配套制度,推动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六是进一步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程。加强和规范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8740.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62.35万元,事业收入1968.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05.04万元,其他收入2104.79万元。相应安排2015年支出预算28740.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64.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2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0.91万元,专项支出20403.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23304.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法制化。

      基本支出4827.35万元,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476.89万元,用于保障省直机关、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节能改造、车辆保险维修等专项经费。

      (二)教育支出8435.29万元,主要用于:婴幼儿园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支出、离退休费,以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社保缴费及其他管理经费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70.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98.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较2014年预算16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工作需要及省外办批准计划实行。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德国、瑞士考察公共机构节能,赴美国、加拿大考察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二)公务接待费32万元,较2014年预算52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完善制度,优化接待批次,减少对口接待。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对口业务部门及下级单位的工作调研。

      (三)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0万元。扣除汽车大修经费10万元,2015年与2014年持平。

      2015年安排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及运行维护费1053.5万元,其中: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费安排980万元,主要用于在蓉省级单位编制内1860辆车辆统一保险;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4辆,安排73.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日常维护和汽车大修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全局日常运转及各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促进事业发展的专项业务工作而开支的各项运行经费合计6325.83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3.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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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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