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用“互联网+”打造文化消费升级版

  • 2015年03月25日 11时4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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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看,消费疲软是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原因之一。而文化消费又是消费短板中的短板。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会急剧增加。但现实生活中,并未见到文化消费的井喷和文化消费的换挡升级。近来中央提出了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互联网+”行动计划,用以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因此,推动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创新,能够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的升级换代。

      用“互联网+”优势打破影响文化消费的瓶颈,扩大文化消费总量。很多调查显示,时间与金钱是制约文化消费升级的两个关键问题。而网络文化消费的渠道优势,能够有效化解这个瓶颈。一是在用户量为王的市场,经营者往往采用免费或超低价格策略让消费者进入,O2O模式减少多余的流通环节,降低了文化消费价格。二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网络文化消费能够充分利用消费的碎片化时间,化零为整。专家预计2015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将达到7.9亿人,移动互联网市场总体规模将突破2.3万亿元。网络文化消费将大大提高文化消费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

      用“互联网+”优势实现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优化文化消费结构。在传统的文化消费构成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看电影、听广播、文艺欣赏等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占比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数字信息产品,打破时空限制异军突起。网络娱乐、网络阅读、网络观赏等互动型文化消费日渐占据主流。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实现展览永不落幕,微博、微信等手机客户端让各种资讯瞬间传遍各地。被动型消费少了,参与型消费多了;固定时空的文化消费少了,开放性、自主性的文化消费多了。

      用“互联网+”优势转变文化消费观念,提升文化消费层次。在目前的文化消费构成中,低层次的娱乐型、消遣型比例偏大,而高层次的发展型、智能型比例不足。据调查,打麻将、看电视是大众最普遍的文化消费活动。大型书店长期亏损,文博馆、图书馆、科技馆门庭冷落,艺术剧场长期闲置,高雅文化产品束之高阁,高雅文化活动养在深闺。一方面,经营者要通过互联网等技术优势,让这些“高大上”接地气,飞入寻常百姓家。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由低俗向高雅升级,由休闲娱乐为主向与提升自我并重转变,不断提高文化消费能力和消费层级。文化消费不仅是个因变量,而且也是一个自变量。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通过高层次的文化消费,达到精神愉悦与幸福满足,提升人力资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用“互联网+”优势突破文化消费的在场性局限,改进文化消费方式。传统在场文化消费受着时间与地域的限制,移动网络技术使在场消费转变为在线消费。一是消除了地区性差异,减少了地域风俗、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传统线下文化消费的影响;二是增强了文化消费的参与性、体验性,DIY方式更是满足了文化消费的个性化、自主化、自助化要求;三是增加了消费的选择性,一般电影院线每天上映4—6部影片,而互联网在线看电影,则有海量的选择范围。当然,我们也反对一味地摒弃传统文化消费方式,而是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群体选择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方式。

      当前我国文化消费的总量偏小,增速偏慢,居民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并未得到有效满足,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将出现新兴的文化消费形态,产生更广泛、更便捷、更惠民的文化消费平台和渠道,激发消费需求,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打造文化消费升级版。 (刘彦武 作者系省直机关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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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互联网+”打造文化消费升级版

  • 2015年03月25日 11时4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从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看,消费疲软是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原因之一。而文化消费又是消费短板中的短板。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会急剧增加。但现实生活中,并未见到文化消费的井喷和文化消费的换挡升级。近来中央提出了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互联网+”行动计划,用以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因此,推动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创新,能够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的升级换代。

      用“互联网+”优势打破影响文化消费的瓶颈,扩大文化消费总量。很多调查显示,时间与金钱是制约文化消费升级的两个关键问题。而网络文化消费的渠道优势,能够有效化解这个瓶颈。一是在用户量为王的市场,经营者往往采用免费或超低价格策略让消费者进入,O2O模式减少多余的流通环节,降低了文化消费价格。二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网络文化消费能够充分利用消费的碎片化时间,化零为整。专家预计2015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将达到7.9亿人,移动互联网市场总体规模将突破2.3万亿元。网络文化消费将大大提高文化消费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

      用“互联网+”优势实现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优化文化消费结构。在传统的文化消费构成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看电影、听广播、文艺欣赏等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占比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数字信息产品,打破时空限制异军突起。网络娱乐、网络阅读、网络观赏等互动型文化消费日渐占据主流。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实现展览永不落幕,微博、微信等手机客户端让各种资讯瞬间传遍各地。被动型消费少了,参与型消费多了;固定时空的文化消费少了,开放性、自主性的文化消费多了。

      用“互联网+”优势转变文化消费观念,提升文化消费层次。在目前的文化消费构成中,低层次的娱乐型、消遣型比例偏大,而高层次的发展型、智能型比例不足。据调查,打麻将、看电视是大众最普遍的文化消费活动。大型书店长期亏损,文博馆、图书馆、科技馆门庭冷落,艺术剧场长期闲置,高雅文化产品束之高阁,高雅文化活动养在深闺。一方面,经营者要通过互联网等技术优势,让这些“高大上”接地气,飞入寻常百姓家。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由低俗向高雅升级,由休闲娱乐为主向与提升自我并重转变,不断提高文化消费能力和消费层级。文化消费不仅是个因变量,而且也是一个自变量。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通过高层次的文化消费,达到精神愉悦与幸福满足,提升人力资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用“互联网+”优势突破文化消费的在场性局限,改进文化消费方式。传统在场文化消费受着时间与地域的限制,移动网络技术使在场消费转变为在线消费。一是消除了地区性差异,减少了地域风俗、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传统线下文化消费的影响;二是增强了文化消费的参与性、体验性,DIY方式更是满足了文化消费的个性化、自主化、自助化要求;三是增加了消费的选择性,一般电影院线每天上映4—6部影片,而互联网在线看电影,则有海量的选择范围。当然,我们也反对一味地摒弃传统文化消费方式,而是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群体选择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方式。

      当前我国文化消费的总量偏小,增速偏慢,居民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并未得到有效满足,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将出现新兴的文化消费形态,产生更广泛、更便捷、更惠民的文化消费平台和渠道,激发消费需求,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打造文化消费升级版。 (刘彦武 作者系省直机关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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