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扶贫解困工程工作目标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平均不低于55%。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6万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0万件。新建12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27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360元或42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5.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状况;帮助5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7.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对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万例。
8.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50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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