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2014年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015年02月05日 17时07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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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各地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围绕“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切实解决群众最急盼的民生问题,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目标完成情况

      经过省直相关部门核查和市(州)自查,全省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22个小项和19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6.1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0.2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72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3.6%;下岗人员再就业4.3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3.6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99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3.1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3%,控制在4.5%年度目标以内;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7.0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58.32%。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达到86.35%,占目标任务的113.62%;建立157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占目标任务的121.15%;促进50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占目标任务的143.71%;对12606名低保家庭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53.73%;2011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9.2%,占目标任务的104.42%。

      3.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35.5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18.57%;品牌培训4.34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7%;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412.21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0.61%;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2.1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7.6%;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8870人,占目标任务的188.7%。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在5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持129.6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8%。

      2.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在秦巴、乌蒙片区的43个县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占目标任务的100%。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1.6%和61.5%,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12%、111.82%。

      4.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46.51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9.19%;建成10个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占目标任务的100%;建成264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占目标任务的101.54%。

      5.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为奖扶、特扶和少生快富对象138.75万人发放补贴,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奖励扶持目标任务。

      6.困难职工救助。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9.84万人,平均救助标准740余元,全面完成了对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目标任务。

      7.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08.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占目标任务的108.6%;帮助21.67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占目标任务的433.4%。

      8.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6135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22.7%。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

      1.彝家新寨建设。在大小凉山250个村实施彝家新寨建设,新(改)建住房2.1713万户,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1.21%、103.4%;向2.2万户彝族群众发放“彝家新居”室内设施“四件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2.民族地区教育。按照《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要求,招收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43.3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09%;实施以藏区为重点的“9+3”免费教育计划,在内地“9+3”学校招收藏区学生4245人,占目标任务的106.13%。

      3.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37.56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34万名患者,免费手术治疗206名患者,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5.2%、103.08%、114.44%。

      4.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100%,占目标任务的102.04%;凉山州“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6%,乐山市“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3%,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0%、114.55%。

      5.藏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8个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本年度目标任务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现项目开工。目前,甘孜州本级已进入开工建设程序,甘孜县、理塘县、道孚县、稻城县、石渠县、德格县已开工建设,九龙县打捆建设、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已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6.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成果巩固提升。产业培育、社会保障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更换粮食、卫生防治项目中资金补贴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四)教育助学工程

      1.学前教育。开工建设408所公办幼儿园,占目标任务的102%;减免42.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11%。

      2.义务教育全免费。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免除80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做到了“应免尽免”,占目标任务的100.25%。

      3.职业教育。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中职学校招生46.88万人,免除75.53万名中职学校学生学费,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4.18%、103.47%。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82万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21万人,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万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优秀本专科学生3万人,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8.49%、105.5%、100%、100%;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2208人,占目标任务的110.4%;省总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9681人,占目标任务的132.27%;团省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624名,占目标任务的662.4%。

      5.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创建星级留守学生之家2159所,在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12所,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7.95%、100%。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面积45.7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03.91%。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125个试点县、60个民族地区县的380.49万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占目标任务的105.69%。

      8.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解决海拔2500米以上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29.3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1.31%。

      9.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436套,占目标任务的277.25%。

      10.化解大班额。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21.49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65.31%。

      11.师范生定向培养。定向招录2000名免费师范生,占目标任务的100%。

      (五)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18元,占目标任务的109%;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03元,占目标任务的108.42%。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3007.0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95%,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39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9.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达到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达到40至160元,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7.49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6.68%;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99.29%,占目标任务的102.36%;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56%,占目标任务的102.0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年人均达到32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

      4.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建立93个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占目标任务的100%。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3095人,占目标任务的206.33%。

      6.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4.68万人,占目标任务130%;资助105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占目标任务的145.83%。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22226户实施无障碍改造,占目标任务的222.26%。

      (六)医疗卫生工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32%,占目标任务的102.49%。

      2.村卫生室建设。建设村卫生室60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43.58万名农村夫妇和4.18万名城镇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4.听力残疾儿童救助。为197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97%。

      5.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38663个,占目标任务的181.52%。

      (七)百姓安居工程

      1.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9.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22.5%。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2458套,占目标任务的101.79%;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0617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72%。

      3.地质灾害防治。开展123处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完成15802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3%、131.68%。

      4.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20.05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43.21%。

      5.农村安全饮水。为424.27万农村人口和51.1万农村师生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6.07%和102.2%。

      6.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16个、省级安全社区172个,分别占目标任务的200%、114.67%。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交通建设。建成农村公路15744.6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4.96%。其中,建成通乡公路5000.4公里、建成通村公路10744.2公里,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01%、107.44%。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为78.5,占目标任务的100%。

      3.公路安全护拦建设。完成公路安全护栏12824.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8.2%。

      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94.84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28.99万亩,分别占目标任务105.38%、107.49%。

      5.农村通信。实现2000个自然村通电话、4050个行政村通宽带,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35%。

      (九)生态环境工程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1825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8305万亩,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60万亩,新增耕地19.03万亩,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5.72%;建成高标准农田86.7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8.38%。

      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发放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4.中小河流治理。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20个,综合治理河道428公里,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1.9%。

      5.农村环境治理。完成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1000个的各项工作任务,占目标任务的100%;13个县(区),68个农村环境连片项目的435个整治点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9个市(州)数字图书馆设备购置,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187个图书馆、204个文化馆、437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9个博物馆纪念馆和10个美术馆,均占目标任务的100%;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202套,占目标任务的202%。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578.22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1.4%。

      3.村村通建设。解决52575个边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0%。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56.59万场,占目标任务的100.98%。

      (十一)19件民生实事

      1.免除全省8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免除80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做到了“应免尽免”,占目标任务的100.25%。

      2.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48.82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49%。

      3.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减免38万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开工建设40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占目标任务的102%;减免42.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11%。

      4.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解决海拔2500米以上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29.3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1.31%。

      5.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366所符合要求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

      6.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开展自愿免费婚检工作,向31.73万对拟婚当事人提供了免费婚检服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已达到年人均32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

      8.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由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60元,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由每人每年30—70元增加至40—160元,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9.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已改造养老机构床位10.6万张,占目标任务的106%;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9个,占目标任务的100.95%;为101.16万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居家服务支持,占目标任务的101.16%。

      10.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该项目为跨年度工程,今年一次下达,两年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各地已完成可研、选址、专家评审、地勘、环评等前期工作,部分地方开始施工建设,已全面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

      11.资助58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资助63.76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占目标任务的109.93%。

      12.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开展了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报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等工作。目前已完成补贴20000人左右,实现了应补尽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3.建设4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2458套,占目标任务的101.79%;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0617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72%。

      14.30%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已分配农民工公租房17281套,占目标任务的103.19%。

      15.实施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改造23.9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19.5%。

      16.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50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已解决了424.27万农村人口和51.1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6.07%和102.2%。

      17.改善2000公里乡村公路。完成改善乡村公路4375.5公里,占目标任务的218.78%。

      18.建设1万公里公路安全护栏。建成公路安全护栏12824.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8.2%。

      19.实施2.6万个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全省实际试点村达到30568个,占目标任务的117.57%。

      二、资金执行情况

      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剔除重复内容,各级预算执行总额1615.75亿元,完成资金计划安排总额1241.32亿元的130.16%。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62.6亿元,完成计划的115.43%;省级下达资金预算308.75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13.2%;市、县下达资金预算444.4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200.82%。

      (一)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3.6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3.8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2.99%。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44.2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54.4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3.15%。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8.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0.9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84%。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67.47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0.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61%。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418.8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49.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7.39%。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9.8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7.9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32%。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74.0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50.9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1.62%。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49.0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40.6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1.4%。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28.8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53%。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1.5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8.97%。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二)19件民生实事

      1.免除全省8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资金安排总额为2.6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6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8.13%。该项目为据实补助类项目,已根据对象申报情况实现了应补尽补。

      2.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资金安排总额为2.7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1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5.81%。

      3.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减免38万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资金安排总额为10.8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8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9.92%。

      4.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资金安排总额为0.5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1.69%。

      5.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资金安排总额为2.5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0.95%。

      6.实行免费婚前体检。资金安排总额为0.9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0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9.38%。

      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资金安排总额为238.4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47.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3.78%。

      8.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资金安排总额为90.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91.0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0.26%。

      9.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资金安排总额为21.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6.4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77.69%。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10.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资金安排总额为8.7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8.1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3.22%。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11.资助58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资金安排总额为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5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6.05%。

      12.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安排总额为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9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58.6%。该项目为据实补助类项目,已根据对象申报情况实现了应补尽补。

      13.建设4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总额为11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72.4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43.24%。

      14.30%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

      15.实施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总额为27.5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9.7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4.37%。

      16.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50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资金安排总额为22.7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7.2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61%。

      17.改善2000公里乡村公路。资金安排总额为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7.3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622.83%。

      18.建设1万公里公路安全护栏。资金安排总额为2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0.6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8%。

      19.实施2.6万个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安排总额为13.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5.68%。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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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各地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围绕“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切实解决群众最急盼的民生问题,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目标完成情况

      经过省直相关部门核查和市(州)自查,全省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22个小项和19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6.1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0.2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72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3.6%;下岗人员再就业4.3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3.6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99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3.1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3%,控制在4.5%年度目标以内;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7.0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58.32%。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达到86.35%,占目标任务的113.62%;建立157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占目标任务的121.15%;促进50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占目标任务的143.71%;对12606名低保家庭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53.73%;2011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9.2%,占目标任务的104.42%。

      3.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35.5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18.57%;品牌培训4.34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7%;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412.21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0.61%;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2.1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7.6%;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8870人,占目标任务的188.7%。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在5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持129.6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8%。

      2.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在秦巴、乌蒙片区的43个县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占目标任务的100%。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1.6%和61.5%,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12%、111.82%。

      4.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46.51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9.19%;建成10个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占目标任务的100%;建成264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占目标任务的101.54%。

      5.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为奖扶、特扶和少生快富对象138.75万人发放补贴,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奖励扶持目标任务。

      6.困难职工救助。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9.84万人,平均救助标准740余元,全面完成了对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目标任务。

      7.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08.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占目标任务的108.6%;帮助21.67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占目标任务的433.4%。

      8.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6135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22.7%。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

      1.彝家新寨建设。在大小凉山250个村实施彝家新寨建设,新(改)建住房2.1713万户,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1.21%、103.4%;向2.2万户彝族群众发放“彝家新居”室内设施“四件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2.民族地区教育。按照《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要求,招收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43.3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09%;实施以藏区为重点的“9+3”免费教育计划,在内地“9+3”学校招收藏区学生4245人,占目标任务的106.13%。

      3.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37.56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34万名患者,免费手术治疗206名患者,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5.2%、103.08%、114.44%。

      4.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100%,占目标任务的102.04%;凉山州“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6%,乐山市“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3%,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0%、114.55%。

      5.藏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8个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本年度目标任务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现项目开工。目前,甘孜州本级已进入开工建设程序,甘孜县、理塘县、道孚县、稻城县、石渠县、德格县已开工建设,九龙县打捆建设、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已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6.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成果巩固提升。产业培育、社会保障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更换粮食、卫生防治项目中资金补贴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四)教育助学工程

      1.学前教育。开工建设408所公办幼儿园,占目标任务的102%;减免42.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11%。

      2.义务教育全免费。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免除80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做到了“应免尽免”,占目标任务的100.25%。

      3.职业教育。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中职学校招生46.88万人,免除75.53万名中职学校学生学费,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4.18%、103.47%。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82万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21万人,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万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优秀本专科学生3万人,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8.49%、105.5%、100%、100%;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2208人,占目标任务的110.4%;省总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9681人,占目标任务的132.27%;团省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624名,占目标任务的662.4%。

      5.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创建星级留守学生之家2159所,在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12所,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7.95%、100%。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面积45.7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03.91%。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125个试点县、60个民族地区县的380.49万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占目标任务的105.69%。

      8.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解决海拔2500米以上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29.3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1.31%。

      9.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436套,占目标任务的277.25%。

      10.化解大班额。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21.49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65.31%。

      11.师范生定向培养。定向招录2000名免费师范生,占目标任务的100%。

      (五)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18元,占目标任务的109%;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03元,占目标任务的108.42%。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3007.0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95%,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39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9.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达到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达到40至160元,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7.49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6.68%;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99.29%,占目标任务的102.36%;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56%,占目标任务的102.0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年人均达到32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

      4.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建立93个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占目标任务的100%。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3095人,占目标任务的206.33%。

      6.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4.68万人,占目标任务130%;资助105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占目标任务的145.83%。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22226户实施无障碍改造,占目标任务的222.26%。

      (六)医疗卫生工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32%,占目标任务的102.49%。

      2.村卫生室建设。建设村卫生室60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43.58万名农村夫妇和4.18万名城镇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4.听力残疾儿童救助。为197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97%。

      5.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38663个,占目标任务的181.52%。

      (七)百姓安居工程

      1.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9.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22.5%。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2458套,占目标任务的101.79%;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0617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72%。

      3.地质灾害防治。开展123处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完成15802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3%、131.68%。

      4.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20.05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43.21%。

      5.农村安全饮水。为424.27万农村人口和51.1万农村师生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6.07%和102.2%。

      6.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16个、省级安全社区172个,分别占目标任务的200%、114.67%。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交通建设。建成农村公路15744.6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4.96%。其中,建成通乡公路5000.4公里、建成通村公路10744.2公里,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01%、107.44%。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为78.5,占目标任务的100%。

      3.公路安全护拦建设。完成公路安全护栏12824.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8.2%。

      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94.84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28.99万亩,分别占目标任务105.38%、107.49%。

      5.农村通信。实现2000个自然村通电话、4050个行政村通宽带,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35%。

      (九)生态环境工程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1825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8305万亩,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60万亩,新增耕地19.03万亩,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5.72%;建成高标准农田86.7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8.38%。

      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发放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4.中小河流治理。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20个,综合治理河道428公里,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1.9%。

      5.农村环境治理。完成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1000个的各项工作任务,占目标任务的100%;13个县(区),68个农村环境连片项目的435个整治点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9个市(州)数字图书馆设备购置,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187个图书馆、204个文化馆、437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9个博物馆纪念馆和10个美术馆,均占目标任务的100%;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202套,占目标任务的202%。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578.22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21.4%。

      3.村村通建设。解决52575个边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0%。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56.59万场,占目标任务的100.98%。

      (十一)19件民生实事

      1.免除全省8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免除80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做到了“应免尽免”,占目标任务的100.25%。

      2.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48.82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49%。

      3.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减免38万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开工建设40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占目标任务的102%;减免42.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11%。

      4.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解决海拔2500米以上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29.3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1.31%。

      5.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366所符合要求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

      6.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开展自愿免费婚检工作,向31.73万对拟婚当事人提供了免费婚检服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已达到年人均32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

      8.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由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60元,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由每人每年30—70元增加至40—160元,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9.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已改造养老机构床位10.6万张,占目标任务的106%;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9个,占目标任务的100.95%;为101.16万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居家服务支持,占目标任务的101.16%。

      10.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该项目为跨年度工程,今年一次下达,两年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各地已完成可研、选址、专家评审、地勘、环评等前期工作,部分地方开始施工建设,已全面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

      11.资助58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资助63.76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占目标任务的109.93%。

      12.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开展了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报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等工作。目前已完成补贴20000人左右,实现了应补尽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3.建设4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2458套,占目标任务的101.79%;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0617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72%。

      14.30%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已分配农民工公租房17281套,占目标任务的103.19%。

      15.实施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改造23.9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19.5%。

      16.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50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已解决了424.27万农村人口和51.1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6.07%和102.2%。

      17.改善2000公里乡村公路。完成改善乡村公路4375.5公里,占目标任务的218.78%。

      18.建设1万公里公路安全护栏。建成公路安全护栏12824.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8.2%。

      19.实施2.6万个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全省实际试点村达到30568个,占目标任务的117.57%。

      二、资金执行情况

      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剔除重复内容,各级预算执行总额1615.75亿元,完成资金计划安排总额1241.32亿元的130.16%。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62.6亿元,完成计划的115.43%;省级下达资金预算308.75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13.2%;市、县下达资金预算444.4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200.82%。

      (一)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3.6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3.8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2.99%。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44.2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54.4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3.15%。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8.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0.9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84%。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67.47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0.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61%。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418.8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49.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7.39%。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9.8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7.9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32%。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74.0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50.9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1.62%。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49.0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40.6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1.4%。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128.8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53%。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为21.5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8.97%。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二)19件民生实事

      1.免除全省8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资金安排总额为2.6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6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8.13%。该项目为据实补助类项目,已根据对象申报情况实现了应补尽补。

      2.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资金安排总额为2.7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1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5.81%。

      3.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减免38万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资金安排总额为10.8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8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9.92%。

      4.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资金安排总额为0.5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1.69%。

      5.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资金安排总额为2.5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0.95%。

      6.实行免费婚前体检。资金安排总额为0.9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0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9.38%。

      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资金安排总额为238.4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47.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3.78%。

      8.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资金安排总额为90.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91.0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0.26%。

      9.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资金安排总额为21.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6.4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77.69%。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10.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资金安排总额为8.7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8.1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3.22%。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由于立项、设计、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验收审计等原因需要跨年度实施,已根据工程进度按时下达资金预算。

      11.资助58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资金安排总额为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5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6.05%。

      12.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安排总额为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9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58.6%。该项目为据实补助类项目,已根据对象申报情况实现了应补尽补。

      13.建设4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总额为11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72.4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43.24%。

      14.30%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

      15.实施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总额为27.5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9.7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4.37%。

      16.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50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资金安排总额为22.7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7.2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61%。

      17.改善2000公里乡村公路。资金安排总额为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7.3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622.83%。

      18.建设1万公里公路安全护栏。资金安排总额为2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0.6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8%。

      19.实施2.6万个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安排总额为13.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5.68%。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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