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德阳市出台首个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专项政策

  • 2015年12月08日 10时29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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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德阳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德阳市针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出台的首个专项政策。《实施意见》契合市情、系统全面、政策具体,其中涉及资金支持的政策多达30余项,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创业准入门槛低。简化了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了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证件办理、竣工验收等方面推进“并联审批”、“上门服务”,为进入市内各类园区投资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上门办理营业执照,为从事网店经营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上门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

      财政支持力度大。一是对创业平台方面。明确以县(市、区)政府和德阳经开区为主导,盘活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和物流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采取一园多区、一区多点等方式,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为入园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场地、设施保障和政策支持。被认定为市级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可获得省级50-100万元的专项支持。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成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聚集区,将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补贴。若园区提供相应办公用房优惠等,则按每户企业1万元/年给予园区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二是对创业个体方面。将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项目纳入阳光天使投资基金扶持范围,给予同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若其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助。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场租补贴。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降低失业保险等保险费率和稳岗补贴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外贸企业使用保税仓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所发生的仓库费用,给予不高于50%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注册成立不满3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小企业产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场地,给予50%最高5万元的厂房租金补贴。

      税费优惠激励好。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以及创办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金融支持方式多。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联保互保、保险保证、农村资产抵押、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办理贷款业务;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发特色农业保险险种,降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风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享受最高10万元,期限2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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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出台首个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专项政策

  • 2015年12月08日 10时29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近日,德阳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德阳市针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出台的首个专项政策。《实施意见》契合市情、系统全面、政策具体,其中涉及资金支持的政策多达30余项,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创业准入门槛低。简化了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了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证件办理、竣工验收等方面推进“并联审批”、“上门服务”,为进入市内各类园区投资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上门办理营业执照,为从事网店经营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上门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

      财政支持力度大。一是对创业平台方面。明确以县(市、区)政府和德阳经开区为主导,盘活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和物流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采取一园多区、一区多点等方式,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为入园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场地、设施保障和政策支持。被认定为市级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可获得省级50-100万元的专项支持。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成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聚集区,将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补贴。若园区提供相应办公用房优惠等,则按每户企业1万元/年给予园区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二是对创业个体方面。将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项目纳入阳光天使投资基金扶持范围,给予同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若其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助。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场租补贴。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降低失业保险等保险费率和稳岗补贴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外贸企业使用保税仓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所发生的仓库费用,给予不高于50%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注册成立不满3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小企业产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场地,给予50%最高5万元的厂房租金补贴。

      税费优惠激励好。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以及创办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金融支持方式多。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联保互保、保险保证、农村资产抵押、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办理贷款业务;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发特色农业保险险种,降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风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享受最高10万元,期限2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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