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
财政厅(15项) |
1 |
对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违反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理 |
2 |
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 |
3 |
撤回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 |
4 |
暂停使用或者追回违法行为涉及的财政资金 | |
5 |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行为的处理 | |
6 |
财政监督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 |
7 |
对到期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收缴国库 | |
8 |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可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 |
9 |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 |
10 |
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理 | |
11 |
设立主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 |
12 |
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的,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下达关注函等方式进行处理 | |
13 |
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减免资源税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审批 | |
14 |
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 |
15 |
对采购人应当实行集中采购而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停止按预算支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