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3年04月28日 11时4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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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3年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三是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知识更新工程等重大工程,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力度。加强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四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管理及实施考务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规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活动。六是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七是加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入预算总额为31576.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89.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9.59万元,其他收入18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93.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57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05.59万元,科学技术61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999.48万元,医疗卫生256.3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3002.54万元,住房保障300.4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5.5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厅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人才引进;发放在川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组织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及职称考试的考务支出及阅卷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费等支出。为军队转业干部、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完成全省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做好各类人事考试管理及考务工作;确保在川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

      (二)科学技术支出612.38万元,主要用于省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就业服务;人事档案管理;人才网运行等支出。全年举办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180场,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管理近5万人的人事档案并为其提供职称申报评审、转正定级、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服务;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1000人以上;管理好1万人左右的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并提供相应服务;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培训人才1000人以上。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9.4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就业促进;实施社会保险法;金保工程、基金监管、劳动监察等应用系统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劳动能力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等支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80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00 万人;完善信息网络,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完善各项工资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医疗卫生支出256.3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保障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002.54万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省级灾备中心和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省级灾备中心,实现数据的异地备份和容灾恢复功能;在6个极重灾区市(州)建立全市(州)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

      (六)住房保障支出300.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保障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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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3年04月28日 11时4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3年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三是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知识更新工程等重大工程,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力度。加强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四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管理及实施考务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规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活动。六是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七是加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入预算总额为31576.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89.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9.59万元,其他收入18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93.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57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05.59万元,科学技术61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999.48万元,医疗卫生256.3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3002.54万元,住房保障300.4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5.5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厅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人才引进;发放在川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组织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及职称考试的考务支出及阅卷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费等支出。为军队转业干部、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完成全省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做好各类人事考试管理及考务工作;确保在川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

      (二)科学技术支出612.38万元,主要用于省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就业服务;人事档案管理;人才网运行等支出。全年举办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180场,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管理近5万人的人事档案并为其提供职称申报评审、转正定级、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服务;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1000人以上;管理好1万人左右的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并提供相应服务;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培训人才1000人以上。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9.4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就业促进;实施社会保险法;金保工程、基金监管、劳动监察等应用系统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劳动能力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等支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80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00 万人;完善信息网络,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完善各项工资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医疗卫生支出256.3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保障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002.54万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省级灾备中心和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省级灾备中心,实现数据的异地备份和容灾恢复功能;在6个极重灾区市(州)建立全市(州)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

      (六)住房保障支出300.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保障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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