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就业促进工程工作目标

  • 2014年01月24日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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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下岗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5万人。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2014年8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300个;促进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对8200名低保家庭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2011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3.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30万人,品牌培训4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5万人;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