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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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权流转吸引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然而,我省林权流转实践正面临着不愿意流转,不方便流转和不规范流转等困境,不利于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管理部门职能不清,缺位越位同时存在。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有必要制定出台全省集体林权流转的地方法规,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指导集体林权规范有序地流转,使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