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会保障工程工作目标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760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8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达到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达到40至80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0万人;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达到320元。
4.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新建或依托现有福利机构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93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500人。
6.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3.6万人;资助72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万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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