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林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3年04月10日 15时53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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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林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

      12.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3年,四川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使命,突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增加生态产品生产,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由维护生态安全向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由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全年工作重点主要体现为“七个着力”:

      1、着力以生态文明统揽四川现代林业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赋予了林业新的重大使命,全省林业必须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谋划推动各项工作。突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使命,科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着力以重点工程建设自然生态系统

      充分发挥林业的主体作用,依托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常规专项建设,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湿地保护恢复,继续开展荒漠化治理。

      3、着力以资源培育增加生态产品生产

      围绕实现“双增”目标,突出森林资源提质增量,强化生态产品供给,努力建设美丽家园。强化城乡绿化,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继续强化植树造林,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努力强化森林经营和种苗保障。

      4、着力以绿色产业改善林区民生状况

      围绕建设民生林业,服务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启动第二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推进首批林业产业强县提升层次,保障和改善林区民生。要加快现代林产基地培育,突出特色林产业发展,提升林产加工效益努力推进林区民生改善工程。

      5、着力以法治方式强化森林资源管护

      围绕建设法治林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强化林业依法治理,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要强化依法行政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抓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继续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安工作。

      6、着力以改革创新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围绕建设创新林业,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完善林业体制机制,提升林业多种效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林业科技创新推广,创新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7、着力以能力建设保障林业科学发展

      加强林业支持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林业科学发展保障能力。加强政策研究和投资争取,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完善林业项目内审制度,实施“林业项目管理年”活动。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挂包帮活动,崇尚务实高效,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重点工程执法监察,努力为全省林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林业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林业厅收入预算总额为66251.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83.42万元,事业收入20014.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79.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7.50万元,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146.50万元,其他收入1847.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212.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251.5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0.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6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4.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7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4.9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7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3839.56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854.2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5.84万元,其他支出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10.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方面的支出,保障森林公安的正常运转,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科学技术支出9866.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林业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与运用方面的支出,为林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科技含量。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4.7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

      (四)医疗卫生支出9174.3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厅下属医院营运过程中购置药物、医疗器材等支出,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节能环保支出754.9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中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汶川卧龙特区乡镇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23839.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机关服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动植物保护、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技能培训、林业救灾、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资金审计稽查、水利工程建设、防汛等。

      (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854.22万元,主要是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支出,包括生态修复项目、风貌改造、林木种苗基地恢复等。

      (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2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汶川卧龙特区辖区内河道治理方面的支出,保障河道防洪的基本需要。

      (十)住房保障支出6245.8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按月住房补贴等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42万元。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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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林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3年04月10日 15时53分
  • 来源: 林业厅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林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

      12.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3年,四川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使命,突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增加生态产品生产,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由维护生态安全向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由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全年工作重点主要体现为“七个着力”:

      1、着力以生态文明统揽四川现代林业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赋予了林业新的重大使命,全省林业必须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谋划推动各项工作。突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使命,科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着力以重点工程建设自然生态系统

      充分发挥林业的主体作用,依托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常规专项建设,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湿地保护恢复,继续开展荒漠化治理。

      3、着力以资源培育增加生态产品生产

      围绕实现“双增”目标,突出森林资源提质增量,强化生态产品供给,努力建设美丽家园。强化城乡绿化,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继续强化植树造林,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努力强化森林经营和种苗保障。

      4、着力以绿色产业改善林区民生状况

      围绕建设民生林业,服务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启动第二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推进首批林业产业强县提升层次,保障和改善林区民生。要加快现代林产基地培育,突出特色林产业发展,提升林产加工效益努力推进林区民生改善工程。

      5、着力以法治方式强化森林资源管护

      围绕建设法治林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强化林业依法治理,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要强化依法行政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抓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继续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安工作。

      6、着力以改革创新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围绕建设创新林业,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完善林业体制机制,提升林业多种效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林业科技创新推广,创新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7、着力以能力建设保障林业科学发展

      加强林业支持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林业科学发展保障能力。加强政策研究和投资争取,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完善林业项目内审制度,实施“林业项目管理年”活动。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挂包帮活动,崇尚务实高效,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重点工程执法监察,努力为全省林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林业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林业厅收入预算总额为66251.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83.42万元,事业收入20014.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79.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7.50万元,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146.50万元,其他收入1847.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212.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251.5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0.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6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4.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7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4.9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7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3839.56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854.2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5.84万元,其他支出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10.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方面的支出,保障森林公安的正常运转,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科学技术支出9866.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林业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与运用方面的支出,为林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科技含量。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4.7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

      (四)医疗卫生支出9174.3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厅下属医院营运过程中购置药物、医疗器材等支出,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节能环保支出754.9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中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汶川卧龙特区乡镇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23839.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机关服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动植物保护、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技能培训、林业救灾、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资金审计稽查、水利工程建设、防汛等。

      (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854.22万元,主要是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支出,包括生态修复项目、风貌改造、林木种苗基地恢复等。

      (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2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汶川卧龙特区辖区内河道治理方面的支出,保障河道防洪的基本需要。

      (十)住房保障支出6245.8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按月住房补贴等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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