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网站首页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26
内江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23日 00时00分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厅
【字体:
大
中
小
】
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每月租赁补贴额=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保障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的家庭成员人数。
最低收入(低保)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即60元/平方米.人.月;
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3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即45元/平方米.人.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内江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23日 00时00分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厅
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每月租赁补贴额=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保障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的家庭成员人数。
最低收入(低保)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即60元/平方米.人.月;
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3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即45元/平方米.人.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