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工程工作目标

  • 2013年01月30日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分享到:
更多
  1.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省总工会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亿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15亿元,省妇联负责30亿元);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亿元。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2013年8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00个;促进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举办“爱心圆梦”双选会,为青年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2010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其中在岗培训25.5万人,品牌培训3.5万人,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5万人,劳务扶贫培训6万人,新型农民培训30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