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购买汽车七注意

  • 2012年03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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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置新车。但由于广大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常识不了解,也产生了许多纠纷。据市消委会统计,汽车投诉呈逐年上升。投诉内容涉及订金不肯退还、出现问题不妥善处理、刚买新车就有问题、多次维修仍不正常等。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宁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在选购车辆时,应找懂得汽车消费常识的朋友一起去购车,并应充分考虑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

      二是消费者应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商家的打折、让利或赠送等承诺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写得具体明确。

      四是如果发现商家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要理直气壮地向商家指出,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消委会或者律师咨询。

      五是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相符,同时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

      六是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及时同经销商系联,尽快排除质量隐患;车辆在“三包”期内,请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

      七是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自行协商解决,可到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到工商部门申诉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做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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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购买汽车七注意

  • 2012年03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消委会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置新车。但由于广大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常识不了解,也产生了许多纠纷。据市消委会统计,汽车投诉呈逐年上升。投诉内容涉及订金不肯退还、出现问题不妥善处理、刚买新车就有问题、多次维修仍不正常等。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宁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在选购车辆时,应找懂得汽车消费常识的朋友一起去购车,并应充分考虑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

      二是消费者应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商家的打折、让利或赠送等承诺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写得具体明确。

      四是如果发现商家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要理直气壮地向商家指出,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消委会或者律师咨询。

      五是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相符,同时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

      六是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及时同经销商系联,尽快排除质量隐患;车辆在“三包”期内,请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

      七是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自行协商解决,可到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到工商部门申诉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做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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