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委安排部署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全市所有农村公路,包括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全市所有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交通管理站及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均参加此次活动。活动时间为2012年至2014年。要求各单位健全组织体系,细化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活动实效,其中要求从八个方面强化措施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二是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养护作业规程;四是加大路政管理力度;五是多层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六是鼓励技术创新,树立循环发展理念;七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八是充分宣传发动。实现以下管养具体目标:中心城区由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养护,二三圈层分级设置机构管理:县级设置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重要乡道和旅游公路的管理,乡(镇)设置交通管理站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机构设置比例达100%,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争全覆盖,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力提升,农村公路优良率稳步提高,病危桥梁整治率达100%。加大农村公路大中修力度和执法力度,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基础档案,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中心城区50%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创建文明示范路,郫县、金堂县作为文明示范试点县创建3-5个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乡(镇),二三圈层其它区(市)县创建2个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乡(镇)。通过为期3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我市农村管理养护总体上达到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从而实现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的总体目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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