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落实民生工程 维护消费者权益

  • 2011年03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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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工商局、消委会2011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



     

      3月8日,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就今年3.15纪念活动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会上相关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省2010年工商、消委工作进行了通报,对2011年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会上还就今年我省3.15宣传纪念活动安排进行了说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回顾了2010年我省工商、消委系统消保工作。去年,全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房地产市场秩序、“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和召开行业经营企业座谈会的方式开展了行政指导;加强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合同履约、消费纠纷、行政复议等五类纷争的调解工作,全省工商系统7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大调解先进集体”;加快了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据统计,去年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80232件、申诉35421件、举报4325件,处理申诉35418件,办结率为9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7.98万元。

      2010年,四川省消委系统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省消委会创新“3.15”宣传纪念活动方式,将以往户外大型集会方式宣传改变为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方式,扩大了“3.15”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创新消费指导方式,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服务农村行”、“居民消费问题”、“‘新政’对成都地区住房消费的影响”、“全省千人品尝四川泡菜”等消费调查;“汽车消费教育大讲堂”和“猪饲料”、“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比较实验等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全省消委系统1个单位和6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消费维权“共同责任”的落实,省消委会建立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邀请省人大代表考察调研消费维权工作,人大代表在今年我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国民消费教育和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建议;针对银行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消费投诉受理工作,2010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55件,解决35315件,解决率为96.60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6116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06件,获得加倍赔偿32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 244件;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 62万元。

      张大中在介绍2011年工作时说,我省消费者维权组织将积极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围绕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和谐两条主线,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加强和完善消费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推进维权高效化、社会化;全面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坚持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监管并重,加快探索建立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以推进“五进”和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为抓手,构建促进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强消费形势的调研,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他说,今年3.15纪念活动将重点采取媒体合作、消费者体验、点评案例、发布警示、举办座谈会等方式,省工商、消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媒体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与媒体充分合作,实现平面、电视、网络三位一体全方位宣传。(1)平面媒体宣传。“3.15”前期,联合平面媒体开展201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互动点评活动;刊登“3.15”消费维权公益广告;“3.15”纪念活动当天登载省消委会会长专访;公布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名单;指导主流媒体开展“给力消费”大型惠民活动。(2)电视媒体宣传。拍摄并播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纪录片。(3)网络媒体宣传。开通“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微博”,开设“消费与民生”系列在线访谈节目,开办“3.15”网络专版,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维权的新方式,新方法、新渠道。

      二是开展创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在驻川大型生产(服务)类企业中,评定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人大代表、媒体及消费者代表进行体验,同时请电视媒体跟踪拍摄创建过程,并从“3.15”开始播出。

      三是开展“消费与民生——我心目中的民营医院”消费专项问卷调查活动。此项活动以书面问卷为主,同时通过网络设专区,网友来投票,民众来评议等方式,对民营医院行业开展调查。

      四是开展“倡导价格诚信,规范营销行为”消费调查活动,对近期部分商业零售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网络销售“秒杀”等行为,采取调查研讨、发布警示、劝喻告诫等方式,把此项消费调查活动作为关注民生的切入点,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

      五是隆重举办“3.15”纪念座谈会,3 月15日,将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等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学者、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在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纪念座谈会。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完善消费”为主要内容进行座谈研讨,并举行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

      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进行了解读。根据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广泛征求消费者与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中消协将今年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年。这一年主题的内涵有三方面: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通报会上还就2010年我省消费维权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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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民生工程 维护消费者权益

  • 2011年03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消委会
  •   ――四川省工商局、消委会2011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



     

      3月8日,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就今年3.15纪念活动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会上相关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省2010年工商、消委工作进行了通报,对2011年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会上还就今年我省3.15宣传纪念活动安排进行了说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回顾了2010年我省工商、消委系统消保工作。去年,全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房地产市场秩序、“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和召开行业经营企业座谈会的方式开展了行政指导;加强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合同履约、消费纠纷、行政复议等五类纷争的调解工作,全省工商系统7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大调解先进集体”;加快了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据统计,去年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80232件、申诉35421件、举报4325件,处理申诉35418件,办结率为9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7.98万元。

      2010年,四川省消委系统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省消委会创新“3.15”宣传纪念活动方式,将以往户外大型集会方式宣传改变为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方式,扩大了“3.15”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创新消费指导方式,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服务农村行”、“居民消费问题”、“‘新政’对成都地区住房消费的影响”、“全省千人品尝四川泡菜”等消费调查;“汽车消费教育大讲堂”和“猪饲料”、“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比较实验等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全省消委系统1个单位和6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消费维权“共同责任”的落实,省消委会建立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邀请省人大代表考察调研消费维权工作,人大代表在今年我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国民消费教育和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建议;针对银行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消费投诉受理工作,2010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55件,解决35315件,解决率为96.60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6116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06件,获得加倍赔偿32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 244件;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 62万元。

      张大中在介绍2011年工作时说,我省消费者维权组织将积极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围绕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和谐两条主线,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加强和完善消费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推进维权高效化、社会化;全面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坚持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监管并重,加快探索建立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以推进“五进”和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为抓手,构建促进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强消费形势的调研,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他说,今年3.15纪念活动将重点采取媒体合作、消费者体验、点评案例、发布警示、举办座谈会等方式,省工商、消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媒体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与媒体充分合作,实现平面、电视、网络三位一体全方位宣传。(1)平面媒体宣传。“3.15”前期,联合平面媒体开展201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互动点评活动;刊登“3.15”消费维权公益广告;“3.15”纪念活动当天登载省消委会会长专访;公布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名单;指导主流媒体开展“给力消费”大型惠民活动。(2)电视媒体宣传。拍摄并播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纪录片。(3)网络媒体宣传。开通“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微博”,开设“消费与民生”系列在线访谈节目,开办“3.15”网络专版,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维权的新方式,新方法、新渠道。

      二是开展创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在驻川大型生产(服务)类企业中,评定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人大代表、媒体及消费者代表进行体验,同时请电视媒体跟踪拍摄创建过程,并从“3.15”开始播出。

      三是开展“消费与民生——我心目中的民营医院”消费专项问卷调查活动。此项活动以书面问卷为主,同时通过网络设专区,网友来投票,民众来评议等方式,对民营医院行业开展调查。

      四是开展“倡导价格诚信,规范营销行为”消费调查活动,对近期部分商业零售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网络销售“秒杀”等行为,采取调查研讨、发布警示、劝喻告诫等方式,把此项消费调查活动作为关注民生的切入点,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

      五是隆重举办“3.15”纪念座谈会,3 月15日,将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等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学者、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在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纪念座谈会。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完善消费”为主要内容进行座谈研讨,并举行首批“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

      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进行了解读。根据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广泛征求消费者与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中消协将今年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年。这一年主题的内涵有三方面: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通报会上还就2010年我省消费维权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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