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9月,原省法制办向省级部门、各市(州)政府发函征集2019年立法项目,委托省政府网站、四川日报发布公开征集2019年立法项目公告,征集立法项目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
司法厅对汇集的立法项目,认真开展立项论证。一是对立法建议进行梳理,修改废止项目中,凡上位法已经修订具备启动条件的,列入立法计划初稿。二是对新制定项目委托省政府网站进行网上投票,征求公众意见。三是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和省法律顾问团部分成员,省直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召开立法项目论证会,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四是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五是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对有关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增强省政府立法计划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协调性。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司法厅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送审稿)》。2019年4月26日,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原则同意。2019年5月21日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法计划。
公众投票中得票较多的《四川省养老机构条例》、《四川省学前教育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等项目都列入了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其中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作为制定类项目,其余作为调研论证类项目。
立法项目论证会上专家意见比较一致的《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修正)》、《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都列入了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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