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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航道条例(制定草案)》征求意见反馈

  • 2018年01月09日 15时07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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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是水运资源大省,全省航道总里程10540公里,位居全国第四。目前,我省破坏航道、航道设施和损害航道利益的行为屡禁不止,加之国家关于航道的立法仍比较原则,亟待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补充完善。

  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过程中书面征求了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文化厅、公安厅、审计厅、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商务厅、民政厅、农业厅、科技厅、司法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部门、市州意见19条,采纳及部分采纳16条。省政府法制办根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后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2017年11月16日省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议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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