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区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2017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

  • 2017年03月28日 13时35分
  • 来源: 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 【字体:

  为及时了解我省广大消费者对目前社会消费环境的认知评价,以及消费能力、消费维权等的变化情况,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于2017年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旨在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四川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通过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访问对象为全省21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5000个。其中,城镇居民受访者占58.6%,农村居民占41.4%;受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分布合理,很好地保证了调查样本的代表性。

  调查结果显示:与前两年比较,47.0%的受访者表示消费能力有提升,较去年调查结果上升3.7个百分点;受访者对2016年实物性消费、服务性消费质量的综合评价得分分别为79.60分、78.93 分,较去年调查结果分别上升0.92分、0.14分;通过“网络购物”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目前达47.0%,实体购物渠道则普遍成萎缩之势,尤以“商场或超市”为最;“网络购物”遇到消费问题的比例明显高于“实体店铺消费”,遇到问题后近七成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总的来看,我省受访者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对目前消费环境的评价较好,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及其问题高发,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一、消费能力:与前两年比较,47.0%的受访者表示消费能力有提升,较去年调查结果上升3.7个百分点

  调查了解受访者个人或家庭消费能力与前两年相比变化情况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样本,表示“有很大提高”、“有一定提高”的分别占10.6%、36.4%,两者比例相加为47.0%,较去年调查结果(43.3%)上升3.7个百分点;选择“基本持平”、“有一点下降”和“下降了很多”的分别占31.9%、11.9%、9.2%。分城乡看,47.6%的城镇受访者表示消费能力有提升,农村为46.1%。

  追问选择消费能力没有得到提高的受访者其主要原因时,选择“工作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加,增收困难”的比例最高,为51.7%;其次是“为子女教育预留资金”,占41.2%;第三是“为医疗预留资金”,占24.6%(详见图1,此题为多选,选项相加不等于100%)。 

图1 受访者认为目前影响消费能力提升的主要原因



  注:选择“其他”的受访者主要表示通货膨胀导致物价上涨过快、为偿还房贷或购房预留资金、经济形势不太好等。

  二、消费评价

  (一)对2016年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为79.60分,较去年调查结果上升0.92分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6年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1]为79.60分,较去年调查结果(78.68分)上升了0.92分。

  从7类主要消费商品的评价看,“家电质量”评价得分最高,为83.86分;“药品质量”评价得分最低,为76.75分;最高与最低相差7.11分。与去年调查结果相比,除“药品质量”评价得分略有下降外,其他6类商品质量评价得分均有所提高,其中“手机质量”、“服饰质量”评价得分上升幅度较为明显。

  详见表1。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对实物性消费商品质量的满意度评价为81.16分,较农村(77.40分)高3.76分;受访者家庭生活水平越高,满意度越高。

  (二)对2016年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为78.93 分,较去年调查结果上升了0.14分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6年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2]为78.93分,较去年调查结果(78.79分)上升了0.14分。

  从7类主要消费服务的评价看,“通信服务”评价得分最高,为82.34分;“医疗服务”评价得分最低,为74.52分;最高与最低相差7.82分。与去年调查结果相比,“公共交通服务”评价得分上升幅度相对较大,其他服务评价得分变动幅度均在±0.5分以内。

  详见表2。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对服务性消费满意度评价为79.07分,较农村(78.73分)高0.34分;受访者家庭生活水平越高,满意度越高。

  三、消费渠道:通过“网络购物”的比例进一步增加,目前达47.0%,实体购物渠道则普遍成萎缩之势,尤以“商场或超市”为最

  调查了解受访者目前购买商品的主要渠道时,选择“商场或超市”的最多,占75.6%;第二是“网络购物”,占47.0%;第三是“便利店或小卖部”,占24.3%。与去年调查结果相比,“网络购物”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实体购物渠道普遍成萎缩之势,尤以“商场或超市”为最(详见表3,此题为多选,选项相加不等于100%)。



  四、消费维权:“网络购物”遇到消费问题的比例明显高于“实体店铺消费”,近七成受访者遇到问题后选择积极维权

  当问及“在2016年消费中是否遇到过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欺诈、商家宰客等问题”时,有28.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较去年调查结果上升1.6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为31.7%,农村为22.9%。

  从这部分受访者遇到消费问题的渠道看,“网络购物”的比例最高,达62.2%;其次是“实体店铺消费”,占42.8%;“电视电话购物”占13.7%(此题为多选,选项相加不等于100%)。

  在2016年遇到问题的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占69.6%(其中“直接与商家交涉”占63.2%,“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协调解决”占4.4%,“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占1.3%,“通过媒体曝光”占0.7%),较去年调查结果提高9.1个百分点;表示“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的占26.1%,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4.3%(主要为网络投诉、视情况而定等)。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为73.5%,明显高于农村的62.0%。

  [1] 实物性消费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计算方法:受访者依据2016年的消费感受,对当地购买(不含网购)的食品、药品、服装、家电、手机、生活日用品、汽车及零配件等7类主要商品的质量进行打分评价(非常满意为10分,从高到低,非常不满意为0分),并剔除“不了解”、“说不清”的样本数分别计算各类商品的满意度分值,7类主要商品的满意度得分平均即为实物性消费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

  [2] 服务性消费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计算方法:受访者依据2016年的消费感受,对当地提供的医疗、餐饮、通信、教育培训、公共交通、旅游、金融保险等7类主要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评价(非常满意为10分,从高到低,非常不满意为0分),并剔除“不了解”、“说不清”的样本数分别计算各类服务的满意度分值,7类主要服务的满意度得分平均即为服务性消费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