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修正草案送审稿)》等三部规章修正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一)2015年7月20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公开征求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三部规章修正草案的意见,同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和部分市(州)人民政府书面征求意见。
(二)2015年8月,省政府法制办和交通运输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成都、绵阳两市就《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三部规章修改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三)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精神,省政府法制办会同交通运输厅于2016年2月2日再次召开《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成都灰狗运业公司等企业代表以及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德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等基层执法机构参加座谈会。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公众无反馈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质监局无修改意见;8个市(州)政府共提出了9条建议,全部采纳。
(二)在2016年2月2日再次召开《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采纳3条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7日以省政府令第307号发布,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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