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2019年01月08日 08时11分
  •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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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月27日前以书面意见形式反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028-86139030

    邮箱:jkfwy123@163.com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报送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关于四川省医联体建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的报告》工作建议,全面推进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联体)发展建设,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和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部署,推进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健全运行监督机制,厘清权责分工,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强化统筹规划,完善政策保障,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持续发展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分片包段统筹安排,形成补位发展的医联体网格化格局,重点提升重大非传染性疾病救治能力。

    ——便民惠民、防治融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推进防治融合发展,形成各类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相应的卫生服务,实现医疗管理同质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责任、注重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评估,规范医联体日常管理。由对单一机构质量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紧密型医联体的质量监管,提升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和服务同质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构建权责利分担和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联体建设高质量发展;以重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畅通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人财物管理一体化,收费标准更完善,激励机制更有效,信息化建设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过程、全周期、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应在确保医疗机构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前提下,坚持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为统领,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在网格内组建医疗集团或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和义务为出发点加入紧密型医联体;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医联体。

    (二)强化统筹,创新管理。建立由党委政府组建的,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及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紧密型医联体要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总体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有条件的紧密型医联体可成立理事会,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优化配置,统一管理。

    1.统一资源管理。紧密型医联体按照提升资源利用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原则,在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前提下,重组整合、优化配置。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紧密型医联体,对人员编制、培训进修、资金流动、国有资产、考核奖罚等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使用。按照统一诊疗技术和质量管理规范,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实现疾病规范化治疗。开展集约式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消毒供应、采购配送、后勤保障等统一。

    2.统一信息系统管理。遵循集约化、务实应用原则,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区域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医联体成员单位间互联互通、兼容共享信息系统。通过高质量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优势,实现医联体医疗机构间资源信息共享、全程连续闭环医疗服务、医疗行为动态监测和监管,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管理和质量同质化。

    3.统一财务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财政投入政策、渠道和价格政策不变,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紧密型医联体统一财务支出管理和审计监督。

    4.统一诊疗服务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转诊标准、流程和机制,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渠道,各机构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格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按照一盘棋思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联体内部诊疗流程、服务规范的标准化体系建立。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药品目录衔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必需药品准备供应,实现医疗服务全程、全生命周期无缝衔接,促进社会、患者、医护人员及政府满意度整体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5.统一评价考核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大型医院要切实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医疗机构参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积极性。各级政府部门应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紧密型医联体内统一评价考核体系和标准,开展公平公正评价考核,并科学合理利用评价考核结果,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三、政策保障

    (一)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收费项目,统筹推进改革,积极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可持续发展的医疗服务定价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适应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的转变,能够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加强对供需双方引导,分层级制定合理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合理拉开紧密型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就诊报销比例差异。加强诊疗过程动态监管,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推进医疗机构间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紧密型医联体高质量、高水平运行和发展。

    (三)推动绩效激励机制创新。主管部门要指导紧密型医联体完善绩效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人员倾斜的政策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和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承担办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指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目标考核制度、沟通反馈制度、结果公示制度和奖罚制度。围绕统筹规划、配套政策落实、居民健康改善、运行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医疗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紧密型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三)注重结果,确保整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关注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结果,牵头医院要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整改指导和督促,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医院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挂钩。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考核信息和新政策解读,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分级诊疗及医联体建设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患者理性就诊、合理就诊、分层级就诊,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医联体建设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凝聚共识,推动解决,并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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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2019年01月08日 08时11分
  •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月27日前以书面意见形式反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028-86139030

    邮箱:jkfwy123@163.com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报送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关于四川省医联体建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的报告》工作建议,全面推进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联体)发展建设,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和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部署,推进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健全运行监督机制,厘清权责分工,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强化统筹规划,完善政策保障,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持续发展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分片包段统筹安排,形成补位发展的医联体网格化格局,重点提升重大非传染性疾病救治能力。

    ——便民惠民、防治融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推进防治融合发展,形成各类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相应的卫生服务,实现医疗管理同质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责任、注重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评估,规范医联体日常管理。由对单一机构质量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紧密型医联体的质量监管,提升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和服务同质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构建权责利分担和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联体建设高质量发展;以重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畅通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人财物管理一体化,收费标准更完善,激励机制更有效,信息化建设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过程、全周期、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应在确保医疗机构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前提下,坚持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为统领,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在网格内组建医疗集团或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和义务为出发点加入紧密型医联体;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医联体。

    (二)强化统筹,创新管理。建立由党委政府组建的,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及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紧密型医联体要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总体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有条件的紧密型医联体可成立理事会,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优化配置,统一管理。

    1.统一资源管理。紧密型医联体按照提升资源利用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原则,在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前提下,重组整合、优化配置。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紧密型医联体,对人员编制、培训进修、资金流动、国有资产、考核奖罚等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使用。按照统一诊疗技术和质量管理规范,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实现疾病规范化治疗。开展集约式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消毒供应、采购配送、后勤保障等统一。

    2.统一信息系统管理。遵循集约化、务实应用原则,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区域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医联体成员单位间互联互通、兼容共享信息系统。通过高质量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优势,实现医联体医疗机构间资源信息共享、全程连续闭环医疗服务、医疗行为动态监测和监管,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管理和质量同质化。

    3.统一财务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财政投入政策、渠道和价格政策不变,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紧密型医联体统一财务支出管理和审计监督。

    4.统一诊疗服务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转诊标准、流程和机制,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渠道,各机构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格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按照一盘棋思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联体内部诊疗流程、服务规范的标准化体系建立。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药品目录衔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必需药品准备供应,实现医疗服务全程、全生命周期无缝衔接,促进社会、患者、医护人员及政府满意度整体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5.统一评价考核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大型医院要切实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医疗机构参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积极性。各级政府部门应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紧密型医联体内统一评价考核体系和标准,开展公平公正评价考核,并科学合理利用评价考核结果,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三、政策保障

    (一)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收费项目,统筹推进改革,积极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可持续发展的医疗服务定价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适应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的转变,能够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加强对供需双方引导,分层级制定合理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合理拉开紧密型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就诊报销比例差异。加强诊疗过程动态监管,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推进医疗机构间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紧密型医联体高质量、高水平运行和发展。

    (三)推动绩效激励机制创新。主管部门要指导紧密型医联体完善绩效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人员倾斜的政策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和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承担办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指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目标考核制度、沟通反馈制度、结果公示制度和奖罚制度。围绕统筹规划、配套政策落实、居民健康改善、运行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医疗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紧密型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三)注重结果,确保整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关注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结果,牵头医院要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整改指导和督促,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医院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挂钩。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考核信息和新政策解读,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分级诊疗及医联体建设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患者理性就诊、合理就诊、分层级就诊,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医联体建设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凝聚共识,推动解决,并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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